立即捐款

工人追討廿萬欠薪 防暴警介入護僱主

工人追討廿萬欠薪 防暴警介入護僱主

(獨媒特約報導)協助工友追討欠薪的「勞工組」,今早聯同一名受聘於快馬的速遞員,到公司追討欠薪逾20萬。防暴警察一度到場,「分隔」勞資雙方,又代勞方傳話,引來「勞工組」成員不滿。勞資雙方最終成功展開談判,於星期二晚「對數」,確認拖欠的金額。「勞工組」成員區立行事後稱「追糧追到有防暴都係第一次」。

今日(16日)「勞工組」發起「和你追」行動,協助一名於快明有限公司的日薪僱員阿輝,到公司上門追討其應有勞工保障。涉事公司被指違反最低工資條例、剝削年假及勞工假等勞工福利及非法扣薪,合共款項逾20萬。他們一行十多人要求與公司負責人會面,惟等候近兩小時仍未有回應,期間不少從該公司出入的人指罵「勞工組」成員及現場記者,斥「關你咩事啫?死廢青!」

「勞工組」成員曾兩次嘗試入內談判,自稱公司代表陳先生和馮先生到門口會見「勞工組」,首先「問清楚」阿輝追討哪一家公司(註:同一地址有八間公司的招牌),又表示不清楚「418」保障,即連續四星期每星期工作逾18小時,可獲《僱僱條例》下的勞工權益。兩名公司代表又要求阿輝證明自己在此工作,又言臨時工的處理手法有不同。

爭議期間,一隊防暴警察到達快明有限公司現場「調停」,分隔勞資雙方,引起「勞工組」成員不滿,他們表示今日行動只是追討欠薪,觸犯刑事罪行的是資方,警察卻到場保護犯法的僱主。「勞工組」成員又指在場警員不熟悉勞工法例,亦無權介入勞資糾紛。警員則多次重申是有人報警,該處亦屬公司私人範圍,要求「勞工組」成員離開,又一度傳達公司談判的條件,再次引來不滿。

IMG_1366

自稱公司代表馮先生指,認為應由「中間人」即勞工處安排勞資對話,「勞工組」則斥公司已觸犯法例,由勞工處介入對公司亦無好處。最終雙方協訂於星期二晚上八時「對數」,資方代表又承諾在雙方就金額有共識後,一星期內向阿輝發岀本票或現金。

涉事工友阿輝在2016年6月入職,入職時以日薪計算,並沒有簽署僱傭合約。阿輝6年來每星期工作五日半,每日工作十小時,符合「418」規定,按法例僱主需支付強積金、法定勞工假及年假薪金。然而在六年間,僱主並沒有向阿輝繳付年假及勞工假期的薪金共$59,780,而公司拖欠的強積金供款,六年累計達$33,804。此外,阿輝稱實際每小時工資低於最低工資,當中差額達$139,154.5,要求公司支付$233,338.5欠薪。

IMG_1360

阿輝又稱,他的朋友曾因被盜竊兩件郵件,被要求寫悔過書及每次扣薪$600。「勞工組」表示屬非法扣薪,目前法例規定最高扣薪限額為$300,而且物品被盜竊並不是合法扣薪原因。阿輝又指公司規定「有人打來催單,就會扣人工」,「勞二組」指同屬非法扣薪。

候任元朗區議員、「勞工組」成員郭文浩指,僱主剝削員工的情況常見,認為阿輝被剝削長達6年,情況嚴重,「今日阿輝願意企岀黎,絕對唔係個別例子,希望更多的工友願意一齊企出黎,站在勞工的角度一齊去聲討無良僱主。」香港廚師聯盟的工會主席吳志輝指,涉事公司欠薪「係刑事,要坐監」,表示「雖然現時勞工法例已千瘡百孔,但仍要站岀來爭取應得的勞工權益」。

IMG_1368

「勞工組」表示,工友自行追薪「合情合理合法」,阿輝選擇不向勞工處求助,是因為認為現行法例偏幫僱主,而循法律途徑處理需時亦長。「勞工組」稱是次行動命名為「和你追」,指相信勞工被剝削非單一事件,「工人的權利也是缺一不可」。

記者:何嘉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