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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少年利器割傷警頸 梁卓然親自操刀為受傷警申請匿名

18歲少年利器割傷警頸  梁卓然親自操刀為受傷警申請匿名

(獨媒特約報導)10月13日網民發起18區「神獸罷鷲」行動,多區出現示威者堵路和破壞商店。當日下午在觀塘港鐵站外執勤的一名防暴警察,遭一名18歲少年用利器割傷頸部。該少年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書上受傷的警務人員以「X」為代號。案件今(27日)再度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庭上就匿名申請陳詞,由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親自操刀。裁判官將於下次提堂時作出裁決,期間少年被告須繼續還柙。

刑事檢控專員罕有現身地院聆訊
指起底影響證人出庭作供意欲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今罕有地現身東區裁判法院,出席有關18歲少年許添力涉以利器割傷警員頸部,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的聆訊。有逾一百人到庭支持許,部份市民需全程站立旁聽。

控罪指許於10月13日在觀塘站近A1出口天橋,意圖使軍裝警員「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控方向法庭申請以匿名方式處理案中受傷的警員,為近期多宗涉案警員匿名的案件之中,首次正式陳詞,由梁卓然親自操刀,可見控方非常重視是次申請。

梁卓然指,近期出現「很大、有系統性、延續性」的「起底」行為,不只針對警務人員,也會針對持不同政見的市民。梁指,不少案件提堂後,涉案警員的個人資料在短時間內在網上遭公開,其後收到恐嚇電話及發現個人資料被用作借貸。他認為「起底」者的目的是為了騷擾控方證人,很可能會構成妨害司法公正,因他們不能安心、不受騷擾地等待審訊及屆時出庭作供。在本案中,「X」是受害人兼且重要證人。

梁強調,申請匿名並不會侵害被告的審訊利益,亦不是要為受傷警申請特別通道出入法庭。他表示,司法程序公開公正(open justice)原則不是絕對的權力,需要每個個案獨立考慮。

案發後但案件提堂之前,早已有網民公開了遭割傷的警員的姓名,然而梁卓然認為,這並不是反對法庭頒布匿名令的理由,因匿名令有權力終止禍害。

梁續指,法庭若不頒匿名令,情況會再進一步惡化,及本案的司法公義會不斷地受人挑戰。裁判官打斷問,既然警員資料已被公開了,「可以點樣進一步惡化呢?」梁回答指,會影響證人出庭作供的意欲。

辯方:高院臨時禁制令已保障警

辯方指,香港的司法程序及證人的身份也應是公開的。案件未提堂前,受傷警員的姓名和個人資料早已被公開,反問:「有咩進一步的惡化情況呢?」況且高等法院早前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針對警務人員的「起底」行為,已提供了很廣闊的保障。

辯方表示,看不到法庭有需要偏離一般公開證人姓名的做法,若果不頒匿名令,對公義公平「完全無影響」。

最後,控方申請「最後一次」押後案件,以等待化驗報告。辯方沒有保釋申請,許繼續還柙至明年1月24日提堂。裁判官屆時會就匿名申請作出裁決。

梁卓然在庭外回應記者提問,指地區裁判法院的裁判官所作出的裁決是沒有約束力,因此本案若成功申請匿名令,不代表能涵蓋其他案件,但是若就其他案件的同類申請,「理據幾大程度一樣」。被問到若果申請匿名失敗,會否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如司法覆核時,梁表示暫不會回應。

案件編號:ESCC2329/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