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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戰吧!

休戰吧!

筆者的一篇文章《反其道而行的兩點》引來一些文友質疑,本文將逐點回應。筆者文章文義清楚,是質疑運動中的兩個問題,其立論的起點,以一個一般人看到某些事件而得出一般結論的法律術語來討論(註一)。

筆者所關注的兩點是:(一)主動衝擊拕槍差人的不合理地方;(二)「和你Shop」的不合理地方。筆者的立場是支持社會運動,反對警暴,並非在原則上反對暴力對抗。文章只談及運動中的不足之處。筆者談及的警例并不表示警例的必然合理性,而是指出觸犯警例就要有足夠心理準備承受後果。

回應第一篇是方子華的給我的信。筆者與子華相識於六四之後的活動,子華是大學講師,溫文爾雅,甚念。

(一)你認為營救被捕手足不算「主動衝擊差人」,你所說的行為在警例中等同搶犯,搶犯和襲警是嚴重罪行,警察有可能在無預警下開槍。此類行為非常危險和不智。另外,你認為除此以外的並非主動襲警,事情以乎並非如是。你想問,以鐳射光照一下算否襲擊,你讓我用鐳射光照吓你的眼睛後就會知道。

(二)你指的“針對性地破壞死物”,似乎說得過輕,它可以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如果不如是,就什麼也不用幹」;及「難道九子判刑是活該?」,這是邏輯謬誤,亞里士多德在公元前三百年已解釋了。

(三)你認為受滋擾的食客不會受驚和反感,這超出「一般的有理智的人」的想法(註二)。隨後你提到警方腰斬已獲「不反對通知書」的示威活動,這是另一話題,而且獲批不等於不能腰斬。

(四)你說的今晚12月15日(應是25日的手文之誤)的唱吓歌都遭到警暴,何來化干戈?筆者已寫明文章是12月25日中午完稿的,因此不能為你說的例子判辯,而且是否「唱吓歌咁簡單」?

另外,儒家是春秋戰國百家爭鳴的反動,西漢獨尊儒家是為了中央集權,看不到與民族獨立思想如何沾邊。

回應A君

A君(註三)是筆者在新青學社年代相識的一位朋友,勞動者,能文,筆者也逐點回應。

(一)A君認為該等破壞是喬裝警員所為,那麼A君是否反對這些行為本身呢?

(二)A君提出的612事年,和早有預謀論,筆者認為最明顯的早有預謀論是七一的衝擊立法會,但預謀論與筆者所談的兩點無關。

(三)A君談及政法委的外電報導,筆者較少採用這類內幕消息,而且情況是否屬實,修例風波也不是錯在抗爭者。

(四)A君指外國警察旨在維持秩序。筆者不同意,他們是階級統治的鎮壓工具,鎮壓示威也可以很狠的。

(五)A君談及陳彥琳和周梓樂之死,警察難辭其咎。筆者至今看不到陳彥琳之死與今次政治事件的關係。

(六)商場乃公眾可以進入的私人地方,警察進入是警例所容許,筆者之前的文章已表明對警暴的不滿,筆者不可能每篇文章都先花半頁指責違法公權人員之不對,再在下半頁談個別觀點。筆者不同意「因為A不對,所以B做的沒問題」的邏輯論斷。

(七)筆者完全同意區選結果代表人心背向,但這與筆者文章所談的具體的觀察無關。另,A君談及的訪問也與筆者文章內容無關。

王岸然

王岸然在臉書所寫的三點不用回應,因為所有事情都是被迫出來的,它與事情的合理性無關。筆者只想告訴王兄,筆者以過時為榮。(註四)

一位專業評論員的意見

筆者的一位在大學時期相識的知識份子,以「影響最多的是內地遊客」以解說「和你Shop」沒有問題。這是筆者最不同意的,當年的德國人也只是追打街上的猶太人,針對一個人種是不可接受的歧視性行為。

後語

筆者認為,反送中運動已發展到一個危險的地步,對參與的衝擊者相當不利,其擾民程度極之明顯而且看不到運動可以帶來什麼成果。運動中充滿信條、謊言和野蠻,筆者認為應該休戰一段時間以便沉澱反思。不要以為休戰就無野搞,不久的將來將會出現23條立法、立會選舉和中央強加於香港的法制、教育等改變。筆者在年青時與日本的激進組織討論三里塚(註六)事件對他們的影響。他們表示由於組織內有成員長期在獄,組織無法適應隨後社會的轉變,甚至無法理性地檢討三里塚事件。社會運動沒有誰欠誰的,每個個體都是基於其認知參與,每人都需要承擔其行動後果。可是,目前運動有大量未成年學生參與直接行動,則十分不理想。

在收筆前,筆者舉三個例子。

一位是淺黃絲,他大病休假一年後復工,需要進行造口手術。在某天當了通宵更後,由於四處堵路,他花了整個上午才回到家。他在臉書上訴了點苦水,立即被網友指責:「青年人犧牲了性命為你爭取,不方便半天算什麼!」他感到冤枉。

第二位是深黃絲,支持勇武,但他要每天需要由屯門出巿區探望其未期病患的父親,每天的堵地鐵對他帶來不便,可想而知,但他沒有怨言。在新生會炒了一位毆打堵地鐵的女示威者的低層員工後,他大惑不感:新生會一向是大藍絲,為何一夜之間變成了大黃絲?但他說了一句,打人之後,三天內再沒人堵門,交通暢順。

第三位是深黃絲,支持勇武。他已改變了立場,不再支持其兒子衝擊。他與勇武者討論後,發現不少年青人只知道有可能坐監,但不知道真正的坐牢為何事?

香港處於極危殆的地步,若要理解香港問題,需要如庖丁解牛般,將政治問題、社會問題、教育問題、經濟問題、管治問題和運動問題等拆開處理,然後才把它們合併考慮,當然還有最重要的個人感情問題。

本文完

附錄

註一
山青兄:

與您認識多年,我相信您是真心的,並不是什麼分化L。可是,對您近來的言論,我往往不敢苟同。就以您在 2019/12/25《立場新聞》發表的「反其道而行的兩點」為例:

(1)您說:「示威者主動衝擊差人」。在多次示威的直播或現場親眼看到,除了割警頸項一案,我實在看不到有哪一次是示威者主動衝擊差人的。勉強能夠算得上的個案,都是為了營救被捕的手足。當然,如果您採取黑警的標準,以鐳射光照一下黑警就算是主動衝擊差人,那我就無話可說了。

(2)您說:「反送中運動發展出來的五花百門的和理X與和平理性沾不著邊」。據我的分析,各種和理X的行動,除了極例外的情況,大概可以分為兩種:

(a)有破壞紅色資本或藍絲商舖的;

(b)完全沒有破壞,只是遊行、喊口號和唱歌,最多只是堵路或堵塞一下商場。對於前者,我認為有針對性地破壞死物,並不算是暴力,亦沒有違反理性,因為,沒有蓄意地(intended to)傷害他人或合理地預期(reasonably expected)會導致他人受傷,以我的標準而言,只可能成為武力抗暴,而且,只是有針對性地破壞死物,那只是用此種行動來反抗紅藍色資本的隱形制度暴力,完全合乎反抗運動的理性;對於後者,如果連堵路和堵塞商場也算是不和平理性,那我們就什麼都不用做了,大可回家睡大覺,還講什麼抗爭?另外,以此標準,難道五年前的雨傘運動也違反了和平理性的原則嗎?難道佔中九子被判入獄也是活該的嗎?

(3)您說:「香港的黑衣示威者走進了其潛在支持者的常到地(商場),其行動令其潛在支持者反感」。請問您是根據什麼民調來得出這個結論的?根據民調,大部分支持者都接受、或至少理解和體諒黑衣示威者進場,在有些個案中,支持者甚至拍手歡迎、鼓勵黑衣示威者。和勇不分,甚至有些和理非變得越來越勇武,是這場抗爭運動令人感動和感到鼓舞之處,「反感」一說,我真的想不到有什麼事實根據。當然,如果您說的「潛在支持者」是指那些至今仍對警暴無感,只會責怪抗暴手足擾亂秩序的人,那您也許是對的;但對這種人的唯一方法,我認為是只有加強文宣,讓他們認識到警暴和制度暴力,從而轉變立場,而不是停止目前和理Shop之類的和平抗爭方式,因為,在目前警方動輒不批出rewr「不反對通知書」或批出了卻動輒腰斬遊行集會並以暴力清場的情況下,如果連較fadf為觸目(visible)的抗爭也沉寂下去,那我們還有什麼方法延續民氣、維持抗爭的動力呢?

另外,假使上述的文宣無效,越來越多(您眼中)的「潛在支持者」對抗爭運動反感,那我只能嘆一句:「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香港的共業前景,就只能是野蠻戰勝文明,就只能是未來幾代人屈服於中共港共的淫威之下,不生不死以致沉淪至不復可以自拔。(但無論如何,現在的抗暴手足已經為香港歷史寫下了最光輝燦爛的一頁,他們的淚與血永遠不會白流!)

(4)您說:「永無休止的衝擊是愚蠢的行為...... 下來的新春是傳統節日,能讓市民團聚化干戈嗎?」那您有什麼更好的建議?要知道,休戰必須是雙方共守的,如果連手足在街上、商場中,甚至只是在黃色餐廳中團聚,和平地喊喊口號唱唱「榮光歸香港」也要遭到暴警襲擊,就像今晚(2019-12-15)的情況,那又如何化干戈為玉帛呢?

不才後學

方子華 拜上

(作者自我簡介:大中華文化左膠,信仰儒家並根據儒家義理支持蒙獨、疆獨、藏獨和港獨。)

註二
Legal Definition of reasonable person : a fictional person with an ordinary degree of reason, prudence, care, foresight, or intelligence whose conduct, conclusion, or expectation in relation to a particular circumstance or fact is used as an objective standard by which to measure or determine something (as the existence of negligence)

註三
A君:

拜讀劉兄文章我有幾點並不認同,反修例運動實難與近日世界各地的民間抗爭可作比較。

(1) 香港在是次的抗爭行動中並非涉及利益不均或種族衝突而引起,而是港人為捍衛法治精神,公義自由而戰。在經歷半載的抗爭運動中並非如外國或以往經驗中皆由有組織或領袖人物所推動及策劃。所以難以避免别有用心者滲入,在多次遊行中有疑似喬裝示威者的警察挑動群眾向港鐵,商舖進行破壞,甚至投擲汽油彈(多次被本地及外國傳媒攝得片段。如今香港政府及警察的公信力已蕩然無存。)

(2) 612警察以水平角度向示威者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才挑起民眾對現政權的憤怒。雖然當日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搠磚頭,鐵枝還擊。但我在有關視頻所見那些物品好像預早安排似的(是否有關當局製造鎮壓借口。)

(3) 在近日各方消息顯示(多家外媒佈導,中共政法委早於去年已下達指令要是屆政府須立法引導那些中國所要的人士合法送交大陸處理。)如果上述情況屬實,那今次修例風波錯不在抗爭者。

(4) 觀點與角度的不同,在外國警察的角色是維持秩序及保護市民人命,財產安全。所以較少主動襲擊示威者。而且 一旦被發現有違法行為會被檢控。其次古往今來中外各地皆未見警察以幪面執法,用似逃避罪責。

(5) 勿太相信電視所見畫面,從多次直播視頻所見,警察不斷挑釁示威者及無故攻擊市民,所以在過去日子因警暴一所傷的巿民不計其數,甚至出現陳彥琳周梓樂之死,香港警察亦難辭其咎。

(6) 抗爭者在商埸唱歌,悼念逝去的香港市民又有何不可?警察打破一向慣例非法進入私人地方毆打市民及濫捕示威者(已有大律師指出這是違反法例的。)如我們不向違法的公權者問責而訴說被壓迫者的不對。那是不問是非,助紂為虐。

(7) 人心背向,24/11的區議會選舉正是顯現民心所向。非親共派在各區選舉的佳績正好反映政府及建制利益團體因失去民心而大敗,所以請勿標籤黑衣抗爭者為只顧自己感受而不理其他巿民反感。因為一般巿民不會害怕黑衣人,而更懼怕幪面防暴警。

昨日一位在蘭桂坊經營酒吧的受訪者表示,沒有警察出現的蘭桂坊是最安全的。

註四
王岸然

山青與雄仔皆老矣,脱離了前線更脱離了事實。

1. 勇武攻擊警方係少數同被動的報復,從不主動,否則警方不會無傷亡。

2. 走入商場活動係被迫,不是選擇。

3. 年輕人重視聖誕不願被破壞,那是上一代的輕人,今天新世代想的是革命,不是過節。

評論去到因果倒轉,比藍絲寫的更無價值。很多朋友經常留言提醒山青,看來無效,老人的特質是固守已見

註五
我從下午到九時都在新城市,影響最多的是內地遊客,購物嘅購物,唱歌嘅唱歌,叫口號嘅叫口號,大家見到,破壞氣氛嘅是員警和喬裝者,沒有對示威者反感,你講嘅是邊個商場?

註六
1978年修建的成田國際機場早在1962年就已經決定,但是因選址問題、當地農民反對及技術問題而一直沒有修建。1967年6月17日,在千葉縣成田市三里塚和芝山地區修建機場的方案被提出來,7月4日被佐藤榮作內閣批准,但是這項決定遭到了當地農民的強烈反對,並且結成同盟,組成青年行動隊、少年行動隊、老人行動隊和婦女行動隊等許多抗議團體阻止機場的建設,全國各地也有許多學生支援。

鑑於人民的抗議,日本政府使用各種辦法壓制他們的抗議行動,最為嚴重的一次是在197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日本政府第二次強制執行,反對者包括各地趕來的支援者超過5000人,而千葉縣警方及警視廳、神奈川縣與埼玉縣等關東地區警方支援的警力,共5,300名警察出動。雙方衝突造成三名神奈川縣的警察死亡,475名反對者被捕,150多人受傷,這次事件被稱為「東峰十字路事件」。事件發生後,反對者三之宮文男以自殺表示抗議。

當地農民對成田機場修建不斷抗議雖然沒有讓政府放棄修建機場的計劃,但是政府也沒有能夠按照原計劃進行修建。原計劃佔地面積1,060公頃及三條跑道,而最後只修建了一條4,000米跑道。機場啟用前,塔台曾被抗爭者入侵並破壞設備,因此機場啟用後,為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所有要進入機場的人車均需接受安全檢查,此安檢措施實施到2015年3月30日才廢除。而農民與政府之間的衝突直到1991年隅谷調查團的介入才逐漸平息。

2012年11月28日,成田機場內的一間釘子戶「橫堀團結小屋」被強制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