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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廣源27歲男被控管有槍械及彈藥 投訴遭警毆打、恐嚇不招認會連累家人

沙田廣源27歲男被控管有槍械及彈藥  投訴遭警毆打、恐嚇不招認會連累家人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昨晨(1月17日)於沙田廣源邨一單位搜出槍械及子彈,並拘捕一名27歲男子,指他與早前數宗真槍案的勇武組織有聯繫,擬於遊行示威中攻擊警員。男子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今早(1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5月8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柙看管。

被告陳玉龍報稱維修技工,他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指他於2020年1月17日,在香港沙田廣源邨廣松樓一個單位管有槍械,即1枝手槍、4個手槍子彈匣及92粒子彈,而他沒有持有該等槍械或彈藥的管有權牌照。

控方申押後6個月 官:非常之長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6個月至7月3日,以進行大量證物的鑑證工作、檢視被告手機及調查相關人士與本案的關係。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聽罷控方的申請後嘩然,一度反問:「7月3日?」控方表示,明白押後時間「頗長」,高官即回應,是「非常之長」,示意押後期應縮短至4至5個月,期間控方應匯報案件進度。

據了解,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管有被搜出的物品,案件亦牽涉其他人士。

辯方投訴遭警毆打 恐嚇不招認會對家人有所行動

代表陳玉龍的大律師投訴,陳玉龍曾被警員毆打、恐嚇若不招認會對家人有所行動,又誘使他承認與本案相關案情,對被告的招認有爭議。聆訊期間,陳玉龍不時望向公眾席,狀甚平靜。

押後4個月再訊 被告須還柙看管

辯方曾提出沙田區議員廖栢康願為被告提供人事擔保,惟最終高官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高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5月8日,以待警方進一步檢取涉案物品,期間被告須還柙看管。

今早未開庭前,已有數十人聚集於沙田裁判法院,輪候入內旁聽,至開庭時公眾席亦坐滿。散庭後,數十人頂着烈日在出車處等候護送囚車離開,當中可見穿校服的學生。

記者:黃蕊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