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警察心理服務課的臨床心理學家曾說警察的壓力很大,究竟警察心理服務課或警方有何評估機制和跟進確保沒有因壓力過大或是因極度憤怒而情緒失控但手持武器的警察在抗爭現場執行公務時令市民受到傷害呢?
2. 鄧柄強作為警務處長,如何看待個別防暴單拖攻擊市民引致同袍為了保護同袍而協助攻擊市民?
3. 警方如何跟進指揮官沒法有效控制前線防暴行為或情緒失控?
4. 防暴是否有守則或可主觀判斷可隨時向對路過市民、記者、救護、社工或便衣警察噴胡椒水、射催淚彈、射胡椒彈、射橡膠子彈、射海棉彈、射布袋彈?
5. 警方如何判斷仍需要向已被捕人士使用武力?
6. 警方有何準則會立即將受傷的被捕人士送往醫院診治?
7. 警方就設立大包圍防線有何準則?
8. 警方就不干預新聞自由有沒有準則規限警方防線與被捕人士的距離?
9. 如何看防暴多次攻擊提醒防暴要清楚判斷現場形勢作出合宜應對的社工?
10. 作為有修讀社工但放棄做社工的鄧柄強,如何看社工在抗爭現場守護生命和捍衛人權,捍衛社工的基本價值觀及信念:社工有責任維護人權及促進社會公義;社工相信任何社會都應為其公民謀取最大的福祉?
P.S. 如果鄧柄強的回答是全部也按現場警務人員當刻的主觀判斷,沒有任何指引,那麼警察的精神健康是否有失控便更需要被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