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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多區開花 18歲學生攜鐵通守行為 涉燒警署側門男下月區院訊

10.13多區開花  18歲學生攜鐵通守行為  涉燒警署側門男下月區院訊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神獸罷鷲」多區開花行動,深水埗的衝突中,18歲學生被指控管有鐵棒和軍刀,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獲准自簽守行為15個月,控罪獲撤銷。另一名涉嫌火燒旺角警署側門的20歲被告,則下月轉區域法院再訊。

18歲學生涉攜鐵通軍刀 守行為15個月

林浩軒(18歲)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今日表示,願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控罪。裁判官遂下令林以2,000元守行為15個月,須付300元堂費。

案情指,去年10月13日下午3時許,逾百名蒙面、身穿黑衣的示威者在長沙灣警署外聚集及堵路。至3時半,警方開展驅散行動,期間目睹林逃跑,於是在福華街與欽洲街交界將他截停,其時林手持鐵棒及紫色爛傘,背囊藏有一把瑞士軍刀,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涉縱火燒警署側門被告 下月轉區院訊

另外兩名牽涉同日事件的被告亦於同一法庭提堂。林小雄(20歲)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控方今修訂控罪為有意圖而縱火罪。案件押後至6月11日轉區域法院再訊,期間林續准保釋。

控罪指林在去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連同黃臨福用火損壞警署的側門。越南出生的學生黃臨福(16歲)為同案另一被告,缺席上次聆訊,遭法庭頒下通緝令。

涉搶槍被告下月轉介文件

地盤工謝信誠(30歲)則被指同日於旺角雅蘭中心外搶一名警員的佩槍,被控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罪,首次提堂後還柙至今。控方表示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聽取答辯,但需時準備相關文件,故申請押後至6月22日再訊,期間謝須繼續還柙看管。同案另一被告甘維邦,則被控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他人身份證罪,自12月起缺席聆訊,遭通緝至今。

案件編號:KCCC2544-2546/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