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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陳彥霖母舉中指 被控公眾地方擾亂秩序 「Lunch哥」留醫未到庭

涉向陳彥霖母舉中指 被控公眾地方擾亂秩序 「Lunch哥」留醫未到庭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15歲少女陳彥霖的死因研訊本周一(8月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召開,陳母何姵誼及家人當日離開法院時,遭在場多名市民指罵及舉中指。17歲中六生「Lunch哥」 李國永及一名65歲女子涉嫌參與指罵,當場被捕及被控一項「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今日(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李國永仍在明愛醫院留醫未有到庭,另一女被告則獲准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本案控方證人及死因研訊的任何證人。

被告分別為學生李國永(17歲)及退休保安賴瑞英(65歲)。控罪指,兩人於今年8月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地下公眾區,向女子何姵誼、男子何潤來及女子陳芷君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及使用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行為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

控方指李國永現時仍在明愛醫院留醫,未有到庭,他被帶到警署後稱呼吸困難,於是被送到明愛醫院,並接受武漢肺炎檢測,結果呈陰性,當晚他表示頭痛,故繼續留院。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1日提堂,以待李出院,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期間李交由警員看管,但若出院會盡快帶他上庭。

控方亦申請將賴瑞英的案件押後至10月8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並索取閉路電視片段。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被告不得接觸死因研訊中已作供及將作供人士,另因案情嚴重,須每日到警署報到,及不得踏入法庭範圍。惟羅官指法庭為公開地方,控方最後撤回申請。辯方則反對每日到警署報到。

羅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8日,被告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本案控方證人,及死因研訊的任何證人,另外須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及居住於報稱地址。

(更新)
「Lunch哥」 李國永下午出院並被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身穿藍色外套現身犯人欄,並向觀眾席高舉「五一」手勢。羅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8日與同案次被告一併再訊。李獲准保釋,條件與次被告賴瑞英相同。另外,他將於明天到長沙灣警署進行認人手續。

案件編號:WKCC288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