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機構漸漸成為政府的權勢延伸,不是始於近年。但最近十多年真的是不斷淪落,部分更變成了政府的附庸及社會福利署的分部!
在政府還未全面資助社會福利服務的那個年代,很多機構都艱苦經營,要爭取社會的支持,自然對社會的需要及基層市民的問題特別敏感。也希望得到社會各界的支持和捐助。除了本地的資源,當時的福利機構也十分依賴海外的慈善捐款。因此必須要對國際社會關注的議題和價值特別敏銳,從而保證繼續得到國際社會的支持。那個時候,沒有人會認為這是勾結外國勢力。根本也不是!
1965年香港政府推出的第一份社會福利的白皮書《香港社會福利的政策與目標》,還高度讚揚義務機構在吸引海外捐款的作用,還要用這一點來說明為什麼政府不想介入。就算政府後來改變了調子,說義務機構是政府的「伙伴」,也擴大了對各類服務的撥款支援,但義務機構仍然維持着其「先鋒」及「創新」的角色。當年的殖民地政府雖然不斷擴大撥款,令義務機構越來越依賴政府的資源,但機構仍然能夠維持一定的自主及創新能力,主要是因為政權沒有過度干預機構的內部運作,尊重義務機構的管理,也知道要尊重社會工作者的專業自主,更不會把所有機構都只視作公權力的延伸。
義務機構收了政府的資助,自然有責任配合政府的政策。但這不是背棄基層,違反專業操守,更不是放棄機構宗旨與自主的理由。70年代中期之後,隨着香港機構管治體制的漸趨成熟,公共行政的文明發展,再加上80年代之後開始了的民主化,都令到機構有較大的空間來體現管理及專業自主。
但在九七主權移交前後,情況便出現了明顯的變化。2000年之後推出的「一筆過撥款資助機制」,也進一步扼殺了非政府機構的自主性。今天部份機構變成政府的幫腔甚至幫兇,犧牲管理自主,打擊社工專業,其實都沿來有自。
原文刊於am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