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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人福利促進會執委涉違法當選 會員投訴連任40年逾上限

聾人福利促進會執委涉違法當選 會員投訴連任40年逾上限

(獨媒報導)本港最大聾人服務機構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聾福)於本月中選出新一屆執行委員會,有會員投訴有當選委員已連任40年,違反會章附例所訂的30年上限,屬非法當選,又指在會員大會上提出質疑時受到打壓。聾福回應稱,會章對委員任期並無限制,當選委員均符合資格,惟未有解釋詳情。

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聾福的做法不合理,訂立了附例便應該跟隨,公益團體不應有人長時間在位,而聾福作為收取最多公帑資助的聾人機構,有責任向公眾交代事件。張亦認為,事件反映聾人面對的溝通困難,社會及政府應推出措施,減低聾人與外界的阻隔。

2018年訂任期上限30年

聾福於12月11日舉行第51屆周年會員大會,選舉15名執行委員中,10個任期屆滿的席位。因應疫情,聾福安排網上直播讓會員參與大會,惟在現場的會員才可投票,所以會員小明(化名)及小白(化名)到現場參與。小明指,當晚只有數名會員到現場出席大會,全部被安排到一個房間觀看直播,參選委員則在另一房間進行大會。

小明指出,根據2018年12月14日生效的聾福會章附例,若執行委員的總任職年期達20年或以上,便不能再連任;提名委員會可以會方利益為前提,批出「特別延長期」,惟如該名人士於不同期間已出任委員30年或以上,便不可獲「特別延長期」。小明指,從會員大會資料可見,獲提名的雷偉彬自1980年已出任委員,至今40年,不符合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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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福於2018年12月14日制訂「有關執行委員及規定職位持有人任期的附例」。

會員稱會上提質疑受阻 感被歧視

小明於會上提出質疑,他欲以口語配合手語透過直播發言,但他們身處的房間沒有攝影器材,大會及在網上觀看直播的會員,不能看到他們身處的房間的情況。他於是要求到舉行大會的房間發言,希望透過直播讓所有會員看到,但被職員以防疫為由拒絕,指房內有人數限制。

小明指,當時身處同一房間的執行委員曹莉莉表示聽不明白小明的說話,要求他用紙寫下。小明指曹的回應「好傷我自尊心」,他多年來努力學習口語,感到不被尊重,亦質疑曹出任聾人學校校長多年,理應善於與聾人溝通。小明指當時情況十分混亂,他的朋友協助他將發言內容透過WhatsApp傳予聾福副總幹事周翠,但未能確定周有否即時傳遞到大會。

其後,小明和小白於直播畫面看到雷偉彬已獲通過繼續連任,大會一度宣佈在場無人反對,隨後才更正,小明和小白所在的房間內有5人投下反對票。小明和小白不滿大會沒有讓他們發表反對意見,感到被歧視,及被剝奪發言權利。

兩委員去年當選 任期亦已逾30年

會上通過2020至2021年度執行委員會名單,由雷偉彬出任主席。聾福於12月17日在網站刊出通告,指徵詢法律顧問意見後,確認所有當選委員的資格合符相關要求。

小明批評聾福的回應未能釋疑,重申選舉違反會章,並不合法。小明亦指出,去年當選的現任副主席黎本立及委員曹莉莉,亦分別於1981年及1985年起出任委員,至今已39及35年,同樣不符合參選資格,只是在去年的周年會員大會選舉上未有人揭發。他稱已與其他會員合資聘請律師跟進,亦擬收集簽名,到平機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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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福執委會主席雷偉彬(左二)(聾人福利促進會圖片)

聾福:會章對任期無限制 正尋法律意見

聾福回應《獨媒》查詢,承認新一屆15名執行委員當中,有4人的年資達21年或以上,最長的一人共服務了40年,形容是就平衡新舊交替與經驗傳承的需要作適合安排,重申所有當選委員的資格合符相關要求。聾福稱,會章對委員的任期並無限制,會方於2018年制訂的任期上限安排屬附例,而大家對附例仍有不同理解,執行委員會為進一步釋除會員疑慮,現正尋求第二法律意見,現階段未能提供更多資料。

就會員大會的安排,聾福指受疫情及限聚令影響,按規定每個房間或區隔範圍容納不多於20人,如會員有意見發表,可寫下問題轉交大會主席並由職員於會後跟進。聾福指,是次是首次在限聚令下同步以實體和網上直播形式舉行大會,對會員造成不便深表抱歉,會方會深刻檢討,以期望日後不斷完善。

《獨媒》再查詢為何附例不約束本屆委員任期,以及2018年制訂附例的目的為何,截稿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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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福會員小明(化名)

會員:聾福壟斷資源 涉社會公義

小明自4歲起成為聾福會員,形容參與聾福的活動「好開心」,小時候在聾福學習發音,亦曾參與義工服務及攝影小組,以及購買耳機電芯等服務。不過他認為,現時聾福的服務退步,例如服務會員的手語翻譯員質素欠佳,機構「肥上瘦下」,又令很多熱心的社工離開。小明認為,現時大部份執行委員都是健聽,不理解聾人需要,沒有將資源用於聾人身上。他指出,政府把大部份對聾人服務的資助給予聾福,形成壟斷的局面,今次提出意見,是希望聾福有所改善,認為問題牽涉社會公義,及弱聽、聾人的福祉及權利,所以堅持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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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資料圖片)

張超雄:應跟隨附例

根據聾福年報,聾福於2019至2020年度獲6,200萬元社會福利署津助,佔年度收入85.3%。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出,聾福作為本港最大、收取最多公帑資助的聾人機構,有責任向公眾交代事件。張超雄認為,既然訂立了附例規定,就應該要跟隨,「如果唔係訂立嚟做乜?」他直言,委員出任30年其實已相當長,作為以公益為目標的社福團體,應不斷承傳,不應有人長時間在位。

不過張超雄亦指出,有其他聾人機構過去亦曾發生人事衝突,類似事件在圈內並不罕見,認為反映聾人面對的溝通困難,比大眾想像中大。張指,因教育問題,聾人不一定懂得手語,口語亦不佳,難以與外界溝通,以致他們被孤立,只能在圈子內爭奪資源;而聾人圈子內的溝通,亦有機會產生誤會,導致衝突。他認為,社會及政府應推出措施促進聾人與外界聯繫,例如手語翻譯普及化、手語配合口語的雙語教育、提供暢達公共資訊等,有助減低阻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