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8警去年涉毆露宿者、打爛家當 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10罪今提堂

8警去年涉毆露宿者、打爛家當 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10罪今提堂

(獨媒報導)去年2月,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有警員在兩次執行反罪案行動期間,涉毆打露宿者和打爛他們的家當,其中一名受害人黎民十更於在囚期間「長褲纏頸自殺」身亡。警方早前拘捕9名警員,其中一人獲無條件釋放,其餘8人今於東區法院提堂。8人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妨礙司法公正、傷人和刑事損壞等10罪,其中3警更涉「屈」黎民十藏毒。案件押後至2月2日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其中英文版控罪書完整顯示各人的職業及警員編號,惟在中文版控罪書,各人職業則為「其它職業」。

8名被告依次為:郭展昇(30歲男警22369)、韓廷光(29歲男警18048)、梁飛鵬(29歲男警20916)、龐雋詩(29歲女警24902)、林華嘉(44歲男警長34520)、莫志成(25歲男警22120)、尹栢詩(25歲女警17987)及陳守業(27歲男警22544)。英文版控罪書完整顯示各人的職業及警員編號,惟在中文版控罪書,各人職業則為「其它職業」。據早前警方資料,8人正停職候查。

3警去年2月初涉傷人 4人圖遮蓋閉路電視

就去年2月4日的行動,梁飛鵬及龐雋詩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二人去年2月4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涼亭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一同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身為正值執行職責的香港警務人員,企圖遮蓋閉路電視攝錄鏡頭以防止它拍下警方在現場進行調查時所發生的事情。

林華嘉及陳守業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二人同日同地,遮蓋閉路電視攝錄鏡頭以防止它拍下警方在現場進行調查時所發生的事情。

除此之外,郭展昇、梁飛鵬及陳守業被控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指三人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對阮文山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韓廷光另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指他同日同地身為警務人員,見證或知悉一項刑事罪行,即郭、梁和/或陳在他面前對阮文山所干犯的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而故意和蓄意地忽略或不履行其須遵照警員職務所規定的職責,即不採取任何步驟阻止或防止上述三人干犯或繼續干犯上述罪行,拘捕三人或舉報上述罪行以作調查。

3警涉作口供及記事冊內容 屈「自殺」亡黎民十藏毒

露宿者黎民十(LE Van Muoi)去年2月4日以藏毒罪被捕,還柙數星期後獲釋,至5月提堂獲撤控。林、莫、尹分別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林被指去年2月4日至5月21日,身為警務人員在其記事冊中作虛假指稱,莫和尹則同被指於同一時間在其證人口供和記事冊中作虛假指稱,以管有危險藥物罪誣陷LE Van Muoi。

至於去年2月24日的行動,事後露宿者投訴遭打爛家當,郭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指他去年2月24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涼亭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阮文山的一個黑膠箱,及屬不知名人士的一包米、九罐罐頭、兩個膠箱、一個膠櫃連抽屜。

韓另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指他同日同地見證或知悉一項刑事罪行,即郭在他面前對所干犯的刑事損壞罪,而故意和蓄意地忽略或不履行其須遵照警員職務所規定的職責,即不採取任何步驟阻止或防止郭干犯或繼續干犯上述罪行,拘捕郭或舉報上述罪行以作調查。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2日,以準備轉介文件。期間所有被告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不得接觸案件證人,及涉足案發現場,即深水埗通州街公園。

案中被指受襲及損毀家當的阮文山,上月涉以藏毒被捕,現正還柙。而郭被指損壞「不知名人士」的米和罐頭等,據了解正是屬於已離世的黎民十。

案件編號:ESCC002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