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窺淫罪立法未涵「要脅發放私密影像」 婦團:政府做啲唔做啲

窺淫罪立法未涵「要脅發放私密影像」 婦團:政府做啲唔做啲

(獨媒報導)「明愛朗天計劃」聯同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副教授陳效能發佈關於「偷拍女性裙底問題」的研究結果,並回應法改會有關訂立「窺淫罪」等罪行的諮詢文件。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註冊社工王秀容批評,保安局的窺淫罪立法建議未有納入「要脅發放私密影像」,令人失望。陳效能指出,偷拍行為牽涉複雜因素,不能以一句「鹹濕」簡化問題,須從教育入手,矯正不良性別意識。

王秀容:不同一般罪行 控勒索、刑恐非適切

法律改革委員會屬下的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於去年11月發表《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諮詢文件,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保安局近日建議就「窺淫罪」、「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未經同意下發放私密影像」等6項罪行立法,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

王秀容指出,自己處理過的個案中,有一半是受害者被人以私密影像要脅,然而保安局的建議並無涵括此行為,形容是「做啲唔做啲」。她表示,性罪行有別於一般罪行,故保安局聲稱可用「勒索」或「刑事恐嚇」來檢控他人「要脅發放私密影像」並不適切,宜另立具有針對性的法例。她亦批評政府未有清晰釐定窺淫罪「免責條款」的具體範圍。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

研究:偷拍者動機複雜 受社會性別文化影響

明愛朗天計劃為曾作出性侵犯行為的人士提供輔導服務,督導主任江寶祥指出,偷拍女性裙底問題日趨嚴重,偷拍者由佔整體支援服務的31%,增至49%,累積人數達470人。計劃早前與陳效能合作進行研究,與29位曾經偷拍人士深入訪談。研究顯示,偷拍者的動機相當複雜,當中涉及佔有慾、好奇心、刺激感、一剎那的成功感等,逐漸成為不能自拔的習慣。有受訪者形容偷拍時「踩過咗條線,但無人知嗰下感覺」是當時的滿足感來源。

陳效能指出,偷拍者的背景往往比大眾想像中正常,年齡由18歲到60歲不等,有正當職業,部份更有家室。她指,社會往往認為偷拍者是「變態、鹹濕」,忽略了背後的環境因素,當中包括狗仔隊的偷拍文化、色情影片(AV)中常見的偷拍情節、偷拍網頁的成功例子等,偷拍者在性別態度上普遍欠缺敏感度,潛移默化覺得偷拍「無傷大雅」,未能意識到自己侵犯他人私隱及身體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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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大社會學及社會政策副教授陳效能

籲立法、教育雙管齊下

王秀容指,偷拍作為「影像性暴力」,與非禮、強姦性質相同,偷拍影像可能會被傳閱,甚至用作勒索。有受害者以錄音控訴,被強暴的同時亦被偷拍,施害者後來將片段上傳網絡,無異於「喺大庭廣眾強姦我」,而自己則患上創傷後遺症,不時有輕生念頭。

網上的影像性暴力難以徹底移除,造成無止境的傷害,然而現時並無相關法律規管。江寶祥表示,政府應從源頭上取締偷拍網站,及加強公眾教育,令大眾知道偷拍他人的傷害。江寶祥又指,現時的查核機制應設立「洗底計劃」,以性罪行的嚴重程度分流,容許初犯者或較輕罪者有「洗底」的機會,避免留下終身標籤,以助更生人士重投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