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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雪盈保釋後重回區會:如常開會直播

楊雪盈保釋後重回區會:如常開會直播

(獨媒報導) 灣仔區議會今日開會,因參與初選被控串謀嫌顛覆國家政權的楊雪盈獲准保釋後重返議會。她表示心情複雜,但仍會堅持如常開會及直播,希望其他人都可以努力。楊雪盈在會議15分鐘前已到場準備,她身穿碎花白色長裙配灰色背心毛衣,神情輕鬆,會後更與即將臨盆的陳鈺琳合照。

47名民主派人士因組織及參加去年的立法會初選,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涉嫌串謀嫌顛覆國家政權。其中15人獲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批准保釋,律政司提出覆核決定,及後又放棄覆核其中4人,即楊雪盈、劉偉聰、林景楠和呂智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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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修訂常規 議員可因合理原因缺席

會議亦討論修訂《灣仔區議會常規》第51條(1),即議員可因身體不適;或代表並所屬區議會出席會議/活動;或因懷孕/分娩/侍產;或其他區議會認為合理的原因而未能出席區議會會議。

黃宏泰質疑「其他區議會認為合理的原因」字眼會令人誤解為灣仔區議會以外認為合理的原因,要求澄清為「其他本區議會認為合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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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亦同意,建議修訂字眼為「或其所屬區議會認為合理的其他原因」。他又指,現時《區議會條例》24條列明區議員判監超過3個月即喪失資格,強調修訂不希望影響現有法例,「可以有後門bypass咗第24條」,又認為「24條行先內務會議規則」。

麥景星發言解釋,指修訂條文是參考其他區議會會議常規,所以未有改動字眼。他指動議文件曾提及其他區議會做法,但認為動議指向灣仔區議會是理所當然,拒絕更改字眼。謝偉俊即隨斥「唔知點解麥議員咁冥頑不靈?」

楊雪盈之後宣佈舉手表決,動議在8票贊成、2票棄權下獲通過,謝偉俊與黃宏泰在投票前已離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