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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全權委任資審會成員 警務處處長都做得

特首全權委任資審會成員 警務處處長都做得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午公佈《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行政長官將全權委任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及成員。被問及警務處處長及海關關長是否合適人選,林鄭指資審會負責判斷國安委的審查,坦言紀律部隊首長絕對適合擔任成員。

官員任資審會主席 非官方委員須受審查、向中央備案

在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方面,委員會主席及成員將由行政長官委任,只有主要官員才可出任,成員包括2至3人。林鄭又指在吸納社會意見後,將加入若干位非官方的社會人士,但就沒有透露人選及數目。

有記者追問資審會的組成,警務處處長及海關關長是否合適人選。林鄭指資審會負責判斷國安委的審查,認為紀律部隊首長絕對適合擔任資審委成員。她又指委員必須是愛國者,「要搵都唔係好難,我相信佢哋喺社會上都係舉足輕重,德高望重。」

她之後又指委員有機會接觸到國安委的審查資料,強調「搵人要好小心」,「要搵人審查咗佢哋先」,並要向中央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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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有利益衝突 林鄭:解除晒職務未必係對香港好

有記者指行政長官作為國安委主席,並賦權委任資審會成員,條文未有列明如行政長官競逐連任須辭任國安委,只口頭建議避席資審會會議,有利益衝突之嫌。林鄭強調對利益申報制度有充分信任,未至於需要寫入法律當中,「我做得行政長官,我每日都會睇下枱面要處理嘅事有冇利益衝突。所以如果你話要抹去行政長官嘅憲制職能,純粹因為驚人哋話會有利益衝突或觀感唔好,呢個我會認為係唔係好符合行政長官嘅問責要求。」

她又稱,行政長官每日作出很多重要決定,並非「一個人獨行獨斷做事嘅」,又指要「立此為照」說清楚,希望在利益申報之上,令社會上更大認同修例,「我唔覺得現任行政長官如果要參選,要去解除晒佢職務。呢樣又唔做得,嗰樣又唔做得,呢個未必係對香港好嘅安排。」

對於如何確保資審會的決定不會做錯及偏私,林鄭稱「唔相信一個人可以隻手遮天」,指參選人如非因國安原因裁定資格失效,仍可就資審會決定提出選舉呈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