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之那為數可達十幾億愛黨愛壞了腦的所謂強國人,香港人其實才最有家國情懷。
不是嗎?大家看看他們,每次做了一些足以令國家民族可羞可恥的事的時候,他們總是要訴諸人數多,靠大聲,靠惡,來強詞奪理歪曲事實。本質上這些算不上是傳承什麼優秀文化元素,更不是在宣揚什麼崇高的價值,更不是彰示國族文明的進步,只是一種返祖退化及十分原始野蠻的團伙集體揭斯底里。
又當遇到一些真正足以因為共同身份認同,應該感到光榮高興的人和事時,他們卻往往因為玻璃心的脆弱,也基於某些令他們不舒服的理由,要低調迴避,要掩飾,要否定,要自欺欺人,要拒絕承認!
香港人懂得為李安一再奪得奧斯卡金像獎而高興,今天也為趙婷的傑出成就得到肯定而高興。我們香港人也曾經為劉曉波、為高行健、為莫言奪得諾貝爾獎而高興!為什麼第一個得到諾貝爾文學獎的中國作家明明是高行健,在大陸的宣傳下變成了是多年之後才得奬的莫言?這些人都不是與我們同文同種嗎?為什麼要說謊?為什麼要掩飾?為什麼他們的反應這麼不一樣?
當我們香港人被迫要跟他們一同歌頌只有他們才會歌頌的那個黨,及不容選擇一定要愛那個給黨包下來代理了的國的時候,為什麼我們能感到光榮認同的,大都是他們需要否定拒絕的?要把香港人、台灣人、全世界的華人、全世界被認定「首先應該是中國人」的所有人全部都同胞化,只能依循他們的標準,否則便是反華、便是辱華、便是漢奸、便是賣國、便是勾結外國勢力、便是顛覆國家政權,這算是什麼道理?
其實也不需要想得太複雜,根本就不是什麼東方與西方、國內與國外、或者所謂中國特色與西方價值的衝突。理由其實很簡單,其實只是「文明與野蠻」、「正常與反常」、「常理與歪理」的分野。
香港人,或者也包括台灣人,才是最具有大中華情意的族群!香港人那種家國情懷,才是最具包容性,最文明進步的。我們早就超越了把「黨國」替代「家國」,把「民族」凌駕「群族」的原始、愚昧及野蠻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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