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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集會案4人判囚 鄒幸彤感驚訝:同政府持不同意見,就會被剝削自由

六四集會案4人判囚 鄒幸彤感驚訝:同政府持不同意見,就會被剝削自由

(獨媒報導)去年六四集會未經批准集結案,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和梁凱晴認罪,被判囚4至10個月。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和梁國華等22人同為案中被告,但他們不認罪。三人在判刑後見記者,鄒幸彤表示,對法庭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感到失望和驚訝,指現凡和政府持不同意見的人,便會遭到剝削自由。她又指,支聯會今年仍會堅持悼念六四。

鄒幸彤表示,今次集會沒有任何暴力成份,但量刑卻較前年8.18流水式集會案被告的控罪,即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更高。她斥政府在疫情下舉行國安教育日,又容許舉辦演唱會等,「政權唔鍾意嘅集會就禁止,唔聽禁令就要坐十幾個月。」

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回應法庭稱集會自由不是絕對的說法,「唔係絕對,但係係人權。」鄒幸彤批評,法庭稱要將不安定的事情扼殺於萌芽狀態,是十分荒謬,重申如要處理矛盾,應讓市民有地方表達意見。

她斥政府沒有尊重和平集會的權利,法庭的裁決只會助長政府和警方的氣焰。鄒幸彤表明今年仍會堅持悼念六四,已向警方申請遊行及集會不過未獲回覆,但仍會「繼續講八九六四的真相,無論喺邊度,點起燭光,告訴港人同國際社會,香港人仍然在悼念六四。」

在見記者期間,鄒幸彤帶頭高叫口號,包括支聯會的五大綱領,即「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和「悼念六四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