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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校友評議會DQ三候選人 未提供理由:依章商議討論表決

中大校友評議會DQ三候選人 未提供理由:依章商議討論表決

【獨媒報導】《獨媒》昨晚引述消息報導,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會以不記名投票方式,取消三名候選人的資格。今日中午,常委會主席楊于銘正式通知三人,惟電郵中未有提及DQ理由。三人與另一名參選人發聯合聲明,質疑常委會越權,亦未予申訴機會,違反程序公義。

中大校友評議會將於2月25日召開週年大會,選出兩名選任常委及兩名補任常委。四名屬「開明派」的參選校友中,其中三人被常委會指有案底、有案在身會影響校譽等,在周一會議上被取消資格。

被取消資格的三名候選人包括前中大逸夫書院學生會會長謝煒洛、前中大學生會代表會主席孫昊賢和前中大學生會司法常務長梁溢希。他們今午收到常委會正式通知,並張貼到其選舉專頁。由常委會主席楊于銘發出的電郵表示,根據《香港中文大學校友評議會選舉章則》第13段,參選名單須由選舉主任(即楊于銘)核實始為有效,倘候選人之參選資格有爭議時,由常委會決定。楊在電郵中稱「本會依章商議討論表決」,決定不通過其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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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聯同另一名獲確認為候選人的陳成偉發聯合聲明,聲明指,電郵完全沒有交代DQ理由,促常委會盡快交代理據。此外,他們重申除《章則》第10條規定外,常委會無權以其他方式審核參選資格,過程中他們被矇在鼓裏,亦沒有申訴機會,違反程序公義。他們籲中大人登記,親身出席2月25日下午3時於中大舉行的會員大會。

章則》第10段列明參選人的資格,涉及的只有a及b條,包括須為校友評議會成員、在本港居住、獲10名校友提名以及在提名表格上簽署,未有列明其他要求。該段其他條文只涉及出任校董安排及資格。

《獨媒》正就事件向楊于銘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