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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華拒評周庭「深圳遊」指「不便公開」 稱警方保釋條件「唔係鐵板一塊、有傾有講」

李桂華拒評周庭「深圳遊」指「不便公開」 稱警方保釋條件「唔係鐵板一塊、有傾有講」

【獨媒報導】警方國家安全處下午見記者,公布更新通緝名單,包括5名海外港人鄭文傑、許穎婷、邵嵐以及創立 YouTube 頻道「升旗易得道」的蔡明達、霍嘉誌,惟不包括剛宣布流亡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有記者問及周庭提及「深圳一日遊」換取護照是否屬實,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未有否認,僅稱「不便公開」。他稱國安案件的警方保釋條件「唔係鐵板一塊、有傾有講」,但周庭一去不返是明顯「講大話啦、誠信破產啦,相信問題喺佢身上」。李桂華又呼籲周庭未到保釋期限,勸她回港處理「呢個問題」。

周庭在宣布流亡時,先後在社交媒體和接受外媒訪問時爆出多個細節,綜合而言就是她早前向警方國安處表示希望到加拿大升學,警方提出條件,要求她前往深圳「一日遊」以換取護照,但期間不能向其代表律師透露詳情。周庭遵從條件並簽下悔過書,在深圳不同景點被國安處人員以及國內人員「打卡」後,她最終獲發回護照。警方更新保釋條件,要求她在12月中旬向警方報道。周庭最終成功前往加拿大就讀碩士課程。

周庭在接受外國傳媒訪問時曾透露,警方國安處曾在她抵達加拿大後兩度致電查詢近況。周庭表示已購買回港機票,但考慮近期香港局勢改變,擔心返港後不能再返回加拿大,故此宣布流亡。

李桂華稱國安案警方保釋不是「鐵板一塊」

在記者會上,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被記者問及,周庭稱被國安處要求上深圳遊一日的安排是否屬實、法律理據為何。李桂華表示個別情報不便透露,但警方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有權要求被捕人士交出旅遊證件,但保釋條件不是「鐵板一塊,有傾有講」。李桂華稱,若有被捕人士提出上課時間有改變,或住址有變更,警方都可以更改保釋條件,甚至限制出境的要求,警方亦可根據風險評估而作出判斷。李桂華強調相關要求「唔係法律,唔係用法律懲罰佢」。

洪毅 李桂華
國安處高級警司 洪毅(左)、國安處總警司 李桂華(右)

李:問題在周庭身上

李桂華不具名提及周婷的個案,表示「問題嚟嘞」,若有人提出要求讀書,並交出大量資料令警方信服、更改保釋時間及交回護照,但對方「最終冇返嚟嘞,即係講大話啦!即係誠信破產啦!好相信問題喺佢身上」。李稱周庭的個案未正式犯法,希望她在警方記者會後能「把握機會」返回香港,便不會成為逃犯。若在警方報到期限後仍未返港,「佢就係逃犯,要處理佢呢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