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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嘉平及孖生兄弟涉毀喜茶案 律政司上訴後發還重審 二人維持不認罪 8.29裁決

戴嘉平及孖生兄弟涉毀喜茶案 律政司上訴後發還重審 二人維持不認罪 8.29裁決

【獨媒報導】2020年5月13日林鄭生日,有人號召到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Sing」,7名案發時15至17歲的少年涉破壞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分店,被控刑事毀壞、拒捕、阻差辦公及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其中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與孖生兄弟原審時獲裁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無罪裁決申請上訴,高院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發還案件予原審裁判官重新考慮裁決。案件今(3日)於區域法院(暫代裁判法院)再提堂,二人均維持不認罪。控辯雙方同意毋須重開案情,裁判官崔美霞遂指示雙方提交書面結案陳詞,並定於8月29日裁決。二人因另案服刑,須繼續還柙。散庭後,有旁聽人士向戴氏兄弟說:「生日平安!」劉慧卿和嶺南大學外副會長賴卓賢亦有到庭旁聽。


劉慧卿


賴卓賢

兩名被告為孖生兄弟戴嘉平和戴嘉正。二人被控一項刑事毀壞,指他們於2020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內,損壞兩部收銀機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5,200元。戴嘉平另被控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14511。

二人於2022年2月被原審裁判官崔美霞裁定罪名不成立,因未能從閉路電視影片中分辨二人身份。律政司其後以案件呈述形式上訴,高院法官陳仲衡今年4月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發還案件予原審裁判官重新考慮裁決。

二人今進行答辯,維持不認罪。代表控方的外聘檢控官陳文慧指,控辯雙方均同意毋須重開案情,只須各自提交結案陳詞。裁判官崔美霞指示控辯雙方在限期前提交書面陳詞,並押後至8月29日裁決。兩名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案件編號:STCC138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