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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法官指黎智英對中國深懷怨恨 藉口「幫助港人」實為推倒中國政府

【蘋果案】法官指黎智英對中國深懷怨恨 藉口「幫助港人」實為推倒中國政府

【獨媒報導】黎智英案的判詞一共有855頁,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在庭上讀出判詞的總結部分,指黎智英長年對中國深懷怨恨,藉口「協助香港」,目的是推動美國政府實施對中國制裁,以令中共倒台,情況有如一個美國公民向俄羅斯尋求協助,藉口幫助加洲,但背後目的是令美國政府倒台。法官指出有大量證據證明黎智英透過「神秘人物」Mark Simon,安排會見美國政府官員和資深議員。

法官指出,分析案中全部證據,唯一推論是不論在國安法生效前後,被告的唯一意圖就是要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代價是犧牲中國人民和香港人民利益亦無虞。法官形容這就是黎智英串謀行動的「最終目的」,也肯定黎智英是所有串謀控罪的「主腦」。

1月12日求情 未定判刑日子

3名法官在宣讀定罪後,表示法庭已經擬定好處理書面求情的日子,為明年1月2日,之後黎智英將會與所有認罪的同案被告,一同於明年1月12日作出口頭求情,一共將會預留4日。之後法庭將會盡快安排日子宣布判刑。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散庭後表示,判詞太長要先作研究,現時未有其他回應。至於黎智英狀態,他就表示如法庭所見「佢精神OK」。


資深大律師 彭耀鴻

案件今早准時10時開庭,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讀出裁決的總結部分,她指從控方證人的供詞以及被告發出的 WhatsApp 訊息,非常清晰地顯示被告早在國安法生效前,已一直思考美國可以對中國使用什麼籌碼。法官又指從黎智英的專欄文章、Fox 新聞訪問以及直播對談,都顯示他長年對中國深懷怨恨,被告經常以「協助香港人」為藉口,遊說美國政府推動中共倒台。

稱「從犯證人」證供可信且有文件佐證

黎智英曾就案件自辯作供,但法官狠批其供詞自我矛盾,不足為信,法庭毫無疑問相信黎智英與《蘋果日報》高層串謀干犯「勾結外國勢力」及「煽動刊物罪」,亦有大量證據證明黎智英與李宇軒、陳梓華、等人勾結外國勢力。

就好幾名「從犯證人」的證供,法官指已清楚考慮各人或為求較輕判刑而講大話,在考慮「敏感」證供的時候,從不同文件證據找「佐證」,法庭形容相關佐證是大量的。法官又指,「從犯證人」的證供經辯方長時間且仔細的盤問,結果是堅實和不可駁斥的。

斥向法庭隱瞞美國游說之行 更改離境條件

法官又指多項證據顯示,Mark Simon 在幕後為黎智英賣力,使他能夠與美國官員見面,例如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及其他資深參議員,並向他們建議就中央政府擬對香港實施《國安法》一事作出制裁。法官又形容,Mark Simon 是一個「神秘人物」,在美國政府中間「遊走」,是黎與華盛頓政府的中間人,目的是遊說美國高層官員,尋求他們支持向中國實施制裁。

法官又特別指出,黎智英在2020年5月向法庭申請撤銷出境限制時,向法庭隱瞞美國之旅的目的,原來是去會面美國官員。黎智英又事前透過 Mark Simon 向《紐約時報》投稿,文章指習近平利用新國安法打壓香港法治和自由,這只是攻擊台灣和南中國海的開端,又指這不是浮誇其詞的時候,應對中國實行制裁和懲罰。文章又形容對美國而言,這可能是「最佳時機」製造完美風暴令中共滅亡。

肯定黎智英從無改變「動搖中共管治」意圖

另一法官在庭上特別讀出的例子,是張劍雄的證供指,在黎智英第二度被捕後,張曾探監,黎吩咐張「繼續如常經營《蘋果日報》」,法官稱毫無疑問被告從沒有改變「動搖中共管治」的意圖,在《國安法》實施後,只是用較「隱晦」的方式繼續進行。

張劍虹
前《蘋果日報》社長 張劍虹

《蘋果日報》三公司同意、知情及協助勾結

法官最後指,考慮案中大量證據後,唯一合理推論是不論在國安法實施前後,被告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代價是犧牲中國人民和香港人民利益亦好,依然是黎智英串謀行動的終極目的,而毫無疑問這項意圖已經構成危害國家安全。另外法庭亦表示有大量證據指向被告是各項串謀控罪的「主腦」,例如在作出首項控罪和第二項控罪(即《蘋果日報》勾結外國勢力和發布煽動刊物罪)的串謀行為時,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以及公司不同平台犯案,也得到全部被告公司同意、知情及協助,所以裁定所有被告公司及黎智英罪成。

就第三項控罪,法官亦指出有大量證據令法庭滿意是毫無合理疑點,例如黎智英回應陳梓華的訊息中,黎得悉美國國務院就香港制訂國安法發出聲明後,表示「好希望見到周末,特朗普會有更嚴厲措施執行」,法官形容被告的態度「好似好高興(almost gleeful)」。

案件編號: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