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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決定腦袋之立法會討論開放大氣電波

按:今天到立法其實有點立心不良,以為阿牛等人會坐在立法會觀眾席上即場公民抗命廣播,誰知繞着立法會大樓走了一轉都沒有見到甚麼器材等。走入大樓內聽議員討論,卻是另一番光景。

今天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在立法會大會提了一項動議辯論,關於開放大氣電波。主要的要求有三點:一,開放大氣電波,讓市民可自行營辦電台,提供多元化廣播服務;二,早日開放電視的公眾頻道;及三,早日全面落實數碼廣播,以增加廣播頻道的數目。

關於開放大氣電波、設立公眾頻道的討論,其實在立法會內,就似其他如最低工資或關於電力公司的污染問題般,多少年來一直反覆討論,然後原地踏步,一段時間後就似新議題般重新討論。陳偉業其實在十年前即1996年時,已提出過公共廣播政策的動議辯論,並由當時的立法會議員羅祥國提出修定,要求政設立公眾頻道,可惜當時修正案遭否決。

今天的修正案討論,出現了一個很難堪的情況:支持開放大氣電波的議員,四方八面的以不同的理由嘗試陳列開放大氣電波的理由,然而反對的如民建聯和自由黨,即以香港的言論有空間沒有萎縮,以及一些對開放大氣電波後的假設災難為由,謝絕支持。姑勿論香港的言論空間有沒有萎縮,特區政府這隊不敗之師,無堅不摧但其實內裡空空如也。理由可以被駁倒,政治任務卻不能不完成。幾個人覺得香港的發表發聲發惡渠道足夠,原來就足以否定包括他們自己在內的700萬人連基本法也有保障的廣播權。

劉慧卿提出原來早在一九八四年,當時港英政府發表過一份報告書,指出香港其實可在某些新市鎮,如沙田屯門荃灣等地開辦社區電台,服侍當地居民的需要。而1993年有線電視創立時,它與政府的合約中,也規定了要設三個免費頻道,但後來政府一如其一貫做事方針,成立一個跨部間工作小組處理這事,順手以大量的技術細節把這條款推翻。

換言之,開放大氣電波其實不是這一兩年來阿牛和長毛創新的一種反對姿態,香港政府也有想過,其他地方也一直在發展。余若薇說,全球現在有超過三千多個民間自辦的電台,並組成了一個叫做world association of community radio broadcaster。除開一個國家都差唔多有二十個民間的電台。她一口氣數了十二個亞洲國家,筆者抄都抄唔切,反正它們就是國家法例容許民辦電台的國家。香港還可以不臉紅嗎?

余還提到,其實今天這個動議,基本上是二月時她提的一個動議的一個細項。翻查記錄,余若薇在本年二月八日的大會上,就公共廣播政策提出了一策動議,她當時沒有使用開放大氣電波這字眼,但就有「早日開放公眾頻道」這提議,這動議是獲通過的(大比數通過的程度是連記名投票都慳返),也即是今天反對最重要的力量,自由黨和民建聯,當時都贊成的。

當時因為整個語境不是長毛和阿牛被充公器材,民間電台被查封,而是香港電台何去何從和少數族群的需要是否應被滿足,所以會裡基本上是眾口一詞一致通過的。連自由黨的楊孝華也說:「設立公眾頻道,為觀眾提供另類選擇……要社會達到均衡發展,自由黨認同必須照顧各羣體對資訊的需求。」陳智思就指:「港台應開放其設施予其他內容提供者,如一些文化、種族或語言的小眾羣體、宗教或政治團體,以及服務對象是兒童或長者的社區組織」。但今天,民建聯和自由黨卻是爭著說香港現在一切很好。好得甚麼都不要變。

最有趣的還是,反對動議的人,不約而同地說,互聯網好呀,又簡單又潮又好玩,連曾育成都開始blogging,公民黨的電台又被吹捧為搞得有聲有色,負責回應的馬時亨局長甚至說(還以為是inmedia的宣傳)互聯網令人人都可以做演導dj和記者,還爭那個古老的大氣電波幹嗎?梁耀忠比較清醒,他說,真係咁好的話,又唔見商台和新城轉網台?越聽越好笑,眼睜睜的說網台江山如此多fun,就是要掩飾自己明明太了解電台的威力,自己的管治聯盟就是這道封閉的大氣頻道的受益人。

這種時空錯置帶來的不同意向,長毛就作了一次完美的示範。剛才說到曾育成一邊說香港的言論空間沒有收窄,另一邊大讚要講野有大把渠道,如差不多年屆六十的他就剛開始blogging。長毛抖出一段話當年,說六七反英抗暴時,在香港的共產黨受到英國人的壓迫,因為沒有自己的廣播渠道可作消息溝通之用,非常艱難地走到澳門,借用當地的綠村電台作廣播,協助宣傳和傳播的工作。今天曾育成貴為了管治聯盟的成員,自己當時受過的壓迫都忘得一乾淨,還要返過來壓抑今天的人,吃當年受過的苦。

長毛的說話,固然是對曾育成的當頭棒喝,但也許還點出了重要的一點。當開放大氣電波讓市民自己辦電台,被許多人認為是一種充權的方法,另一邊箱反對者還是對電台或大氣廣播有著與軍事、肉搏式政治鬥爭的聯想。這聯想不是空想,無論你對黃毓民鄭經瀚有甚麼看法,總之政府看不見這幫人天天對著數以十萬計的人做政府的反宣傳工作,就最是安樂。其他甚麼弱勢羣體的需要,不好意思,用馬時亨的話:看不見有很迫切的需要。

附錄

陳偉業原動議如下:

大氣電波應屬於市民共同擁有,但政府現時發出的聲音廣播牌照只有兩個,使市民言論受到不合理的限制,不少團體及人士均不能透過大氣電波表達他們的信息;由於言論空間縮減,近年更有市民自行籌辦民間電台,但卻遭政府當局查封;此外,過去多年不少社會人士均要求早日設立公眾頻道的電台及電視台,令市民使用大氣電波的權利不致被剝奪;有鑒於此,本會促請政府從速修訂《廣播條例》,以落實下列措施:

(一) 開放大氣電波,讓市民可自行營辦電台,提供多元化廣播服務;

(二) 早日開放電視的公眾頻道;及

(三) 早日全面落實數碼廣播,以增加廣播頻道的數目。

余若薇於本年二月八日的動議辯論討論全文,(在170-2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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