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由《大事件》中一件事說起

通常作者不會自寫書評,不過,作為《大事件:記香港WTO採訪》一書的作者之一,我又想為這書說點甚麼。

大事件.一件事

先從作者之一雷子樂對民間記者的批評說起,他文章中提及一段很有趣的事:

「還記得在12月17日晚,我在報館接到一名民間記者的電話,聲稱街頭衡突是因警察不讓韓農進入鴻興道示威區所引發,但我與多個同事在現場所見,明顯是示威者突然直衝過駱克道的防線,引起衝突。這例子反映部份民間記者,為「美化」韓農的形象,連最基本的事實也可顛倒。盲目到這田地,已超越了報道「主觀」或「客觀」的層次,那就請別假借「記者」之名,吹噓所謂的「真相」!」

我不妨補充一下這個故事,我猜,雷子樂提及的那位民間記者,應該是筆者;我當晚有打電話給在某報館任職的朋友,告訴他我在現場看到警察攔著馬師道天橋,不讓示威者通過,我們一班朋友還高喊叫警察讓路;接著,我們看到一群韓國人抬著一些東西,走向軒尼斯道;當然,憑著這一幕,我下了一個事後看來武斷的結論,認定為衝突的起因,並告訴新聞從業員朋友,這的確不當,因為我後來知道,在我來到天橋口前,已發生韓國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的事。

其實,在不同位置,總會看到不同的東西,會引導出不同的詮釋,有時亦會有偏差,不管民間記者或主流記者亦會碰到這個問題,同時亦會引起爭議;例如,雷子樂沒有提及,駱克道的衝突,是在警察於示威區用射水砲驅散示威者後發生的,我與一些朋友事後分析認為,這是重要的起因之一。

我這裡不是要爭論誰是誰非,這大概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不同類型傳媒如何面對這種處境,即使有錯,大部份傳媒不願認錯,主流記者好像也很少認錯,但是,我倒不怕認錯,因為,雖然我不至於如雷子樂所說的「盲目」或「顛倒」事實,但有一點判斷錯誤。

當時,任職報館的朋友其實即時補充了他同事的不同觀察及看法,我們沒有達成一致看法,但我事後也沒有在網上寫出我原來的判斷,因為我自己也搞不清;不過,現在回想起,即使我當時寫出來了,又會如何呢?大概會有在駱克道目擊衝突的朋友或記者立即反駁及糾正我,如果我們夠理智,我們可以把各自看到的東西拼起來,並邀請更多人的人來反覆推敲,辯論與討論。

很幸運,我是個民間記者

很幸運,我是個民間記者,因為我寫的東西不是最重要,最重要是新聞在參與式媒體中已成為對話(conversation),認識事件的方法是互動的,互相弄清與討論,我不怕錯,因為有人會糾正我,我不怕表示我反對WTO的立場,因為互聯網上有人會即時跟我辯論。

很不幸,大部份傳統媒體的記者不能這樣,電視也好,報章也好,基本上是單向的,有時記者只是螺絲釘,編輯的標題與他們寫的可以是兩回事,而讀者呢?則被置放在被動接收者的位置;而且,傳統媒體為了維持權威,也絕少高調地認錯澄清,《明報》甚麼時候為了「無政府主義者殺到」認錯?,例如《星島日報》因為偌大的彈叉報導,遭受多方責難,卻只刊登了小得可憐的道歉。

所以,有時把民間記者與傳統記者對比或比較,不是這麼公平,對民間記者不公平,因為他們沒有媒體機構所賦予的一切,例如工資、記者證、採訪權、合法性等等;對傳統記者也不公平,因為他們不是在我們的互動及參與性很高的媒體環境中工作,而香港日益惡劣的媒體環境,他們有時根本不是媒體的主體,無法讓他們像外國一些記者那樣,可以負責任地與讀者直接辯論對話。

《大事件:記香港WTO採訪》把主流記者放在前,把民間記者放在後,有可能使人誤以為要把兩者來一個比拼,不過我想,這不是好的讀法,較恰當的讀法是了解兩者兩類媒體的制度限制與可能,並由此想像如何改革香港的媒體制度及環境,我猜,這正是此書的意義。

幾天前的社會論壇,杜耀明說,我們不要老是批評,要找出路,要探尋好的實踐可能;這是好的建議,希望大家也朝著這個方向,去閱讀這本書,去批評這本書,去思考這本書。

我越來越覺得,主流記者與民間記者互相罵臭與抹黑,大概只會令每天施展淫威的媒體老闆與管理層笑呵呵,因為他們是躲在幕後的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