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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裡沒有恐懼,卻有尊重

日前,比利時一名婦人,偷偷潛入動物園豹籠,結果被豹咬死。據報道,這名婦人助養了動物園內許多動物,包括這隻咬死她的豹。

這個悲劇告訴我們:愛裡沒有恐懼,卻有尊重。尊重,有時以距離體現。

也許,在很多人眼中,愛護動物就是讓牠們入屋,閹割後乾乾淨淨地被飼養終身。以貓、狗等這類較易被馴服的動物來說,動物寵物化當然沒問題。但我們不要忘記:不是所有動物都等如寵物。不是所有動物都可以/喜歡與人相處。就以狗為例,西藏獒和鬥牛梗,便不應隨便飼養,更何況城市以外的野生動物﹖

以前也看過另一些報道,謂南非旅遊景點設計出一項「新玩意」:把遊客放進一個大鐵籠中,沉進海底,惹來大白鯊來回游戈,讓人近距離「觀賞」鯊魚云云。也有澳洲野生動物園讓旅客從後面抱著被餵飽了的鱷魚的尾巴,一試刺激滋味。大自然的一切當真必須臣服人類,甚至成為人類的玩物﹖即使不從動物權益角度來說,萬一這些被惹怒了的動物誤傷另一個沒參與「遊戲」的旅客,又由誰來負責﹖

獅豹被視為「兇猛」,或是老鼠曱甴被視為「污穢」,說到底原因是一樣的:以人類中心出發,這些動物不適合與人相處。那麼,對雙方來說,最好就是各自回到自己的領域,河水不犯井水。能做到這一點的話,相信保育功夫也省卻不少——多少動物正因人類開發而瀕臨絕種﹖

喜歡動物,不等如把所有動物「卡哇依」化。有些動物不可愛,也不在乎人類是否覺得牠可愛,這是我們不得不承認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