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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ac與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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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談起香港在互聯網上的創意及視野,總是如此自卑。Web 2.0的崛起,就連香港的資訊業界人士,自認落後,香港網民使用的Web 2.0媒體工具,有哪一樣有香港人或香港公司開發呢?最多香港學生愛用的Xanga?對不起,是一家美國公司。剛過去的愚人節,我們沒有愚人,卻持續學習,「知識共享行動」(Open Knowledge請來兩位來自兩岸的重量級人物,一位是把blog文化帶到中國的毛向輝(Issac Mao,一位是台灣維基媒體協會的理事長鄧傑先生(虎兒),他是不少香港維基人的偶像。

毛向輝說話堅定清晰,網內網外,他找到自己的位置及立場,他在演講裡提出「後版權時代」,Jacky已簡介了一些Issac談論內容,他其實最關心的是創意,所以,也關心版權制度對創意的扼殺,他簡述了”All Rights Reserved”與”Some Rights Reserved”的一字之差,如何讓創意在新時代裡飛揚。

虎兒很客氣,他讚賞我們的標題「保護產權=保護創意?」,他說,知識產權的保障,不是自古已有,也會隨時代而變,沒有版權制度,左思的三都賦令到洛陽紙貴,今天有版權制度,J. K. Rowling 的Harry Potter,當然令作者、電影公司等等的版權收入大增,但是,他們同樣產生了價值,讀者喜歡的作品,同樣,走在版權制度邊沿地帶的胡戈,一套到處可下載的《一個饅頭的血案》也是一樣,連陳凱歌也要感謝它。

虎兒作為聯合報的法務專員,並沒有討論
繁複的法律,卻最後用了一個例子作結,回應了香港政府現在的數碼環境版權諮詢:如果你要開一家餐廳賣牛排,吃牛排是用刀子,但刀子是危險的,可以用來殺人,於是,為了防止有人用刀子殺人,所以,政府要我們在牢房吃牛排。這個例子,引得哄堂大笑。

最後一位講者是莫乃光,他對政府要諮詢方向也有許多批評,他認為,影音業界陷我們於不義,又鼓勵用MP3,又說我們把唱片的音樂變成MP3存起來是犯法的,而數碼權管理(DRM)也日漸被挑戰。而下載刑事化,是否過於嚴苛,又亂用公家資源?他提議我們讀一讀英國的Gowers Report,要我們思考DRM是否合理,而現在的諮詢,是在使用者及大型版權持有人利益之間取得平衡?還是讓天秤傾向一方?

台下苦水如潮,有人大罵國際影業
叮噹迷的網站,有人重申二次創作的權利,有人提出,大企業利潤才是關鍵,創意之見只是借口;這些批評的背後,其實皆隱藏著香港人對創意及自由的焦慮,大家似乎對大企業的所謂創意工業並不怎麼關心,卻對個人或小團體的自發創意更感興趣與憂慮,香港政府及現行法例,真的可以帶我們走向更開放及有趣的世界?難怪有人問,Creative Commons的授權認證,是否在法律上起到效用?

私底下,Issac與虎兒在我們面前,批評了香港缺乏創意,鄧傑說,他找不到香港傑出的二次創作,希望香港動漫朋友可以提供一些好的本地例子;Issac說,他到過數碼港,參觀過裡面的公司,實在令他沮喪,當然,那基本上是一個地產項目,至於香港的網絡文化,他也體會不到創意。

他們兩位也很堅定地跟我說,不要再讓某些人過份保護知識產權,過份搾取產權帶來的利益,扼殺香港已是很微弱的創意。

照片:阿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