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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秀冬答廢慳電膽處理

立法會十六題:廢慳電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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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蔡素玉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緊湊型節能熒光燈(慳電膽)雖然較傳統鎢絲燈泡省電,但本身含有重金屬,若處置不當而隨便棄置在堆填區,會污染土地及地下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政府內部共產生多少廢慳電膽;政府如何處置該等慳電膽,當中分開收集並送往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及運往堆填區的廢慳電膽各有多少;

(二)會否研究如何回收及處置廢慳電膽,並建立妥善的回收制度;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加強宣傳,教育市民如何正確處置廢慳電膽?

答覆:

主席女士:

(一)位於青衣的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處理中心)設有處理廢慳電膽和熒光燈並回收所含水銀的設施。目前該服務的主要使用者為政府部門,包括所有產生大量廢慳電膽和熒光燈的部門,如機電工程署、路政署、房屋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和渠務署等。在二○○六年,由該等部門所收集並運往處理中心處理的廢慳電膽和熒光燈共約336,900支,我們並沒有廢慳電膽和熒光燈的分類數字。上述各部門已將絕大部份廢慳電膽和熒光燈回收,偶然有個別棄置的廢慳電膽和熒光燈,它們可與其他廢物一起運往堆填區處理。各堆填區均設有防滲漏層、滲濾污水收集及處理系統及地面/地下水管理系統,該等環保設施可有效地處理污染物,防止土地及地下水受到污染。

(二)雖然處理中心有關設施現時主要使用者仍以政府部門為主,但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已和產生大量廢慳電膽和熒光燈的機構和公眾用戶有緊密聯絡,鼓勵該等機構和公眾用戶,包括公共交通營運機構、專上學府、機場、酒店,商場、公私營住宅等,使用處理中心處理廢慳電膽和熒光燈。使用設施的機構和公眾用戶需自行安排收集和儲存廢慳電膽和熒光燈,經集中後送往處理中心,並支付每公噸1,027港元的處理費用。隨着公眾人士對節能的認識及支持,相信慳電膽會被更廣泛使用,環保署會加強推廣,希望更多的用戶會自願使用該設施。

(三)環保署會加強與物業管理公司的聯絡,希望更多的屋苑住戶會參與回收廢慳電膽和熒光燈。我們會向屋苑推介回收的方法,及提供相關的資料和宣傳海報。

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