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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制度一談(一) - 請敲起考評局的喪鐘

香港教育制度一談(一) - 請敲起考評局的喪鐘

檸檬茶事件引起全城哄動;2006年會考英文卷二發生懷疑作弊案;2005年英文卷二來一篇「荷蘭式英語」的修改錯誤(Proof-reading) 題目,卷四口試給原來A級學生送上一個F。前後三年,出錯不停。
三年了,會否來「三年又三年」?

小弟雖然於2006年發起要求考評局取消有關部分的簽名運動,但今天要談的,不是考評局又有甚麼新錯誤,而是香港制度的反思。到底,香港考試制度出了甚麼問題?依小弟之愚見,很主要的原因是考評局沒有甚麼競爭對手和威脅,所以不需要進步。那麼,甚麼是「競爭對手」?

以英國為例,現時有五個考試局提供高級程度會考(GCE A-Level),另外蘇格蘭也有Scottish Higher的考試,而各考試局間就存在一定的競爭了。美國方面,除了SAT之外,還有一個ACT,自然也有競爭。

公開試關乎前途甚至是一生的,試問這一個經常出錯的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在彼岸能否生存?沒有任何中學、老師或學生會願意甘於冒險把命運交給一個有可能斷送其美好未來的組織!讓香港引入其他考試局,容許以半商業模式經營,而原有考評局則改以營運基金型式運作,不失為一個強迫考試部門進步的立法。

讀者或者會對這樣的考試制度有質疑,認為他們為了「搶客」,或會降低難度。但請別忘記,太易的卷終會被大眾放棄,而且通過較好監管的話,問題是不大的。不過,小弟主要論點不在於此,而是帶出另一個「對付」考試局的立法:鼓勵大學各部門設立自己的入學試。

現時,牛津劍橋等老牌大學部分學系己經設立一些專門入學試,以作遴選,但仍以高考為主體。同樣地,香港各大學可以考慮設立聯合入學試,由多個大學的同一學科設立針對性入學試。如果考評局出錯,大學仍然能夠按申請人的另一份考試成績評估,以免後來才發現出錯時,人才己經飛到遠方。此外,此舉亦可減低高考生的壓力,如果其中一份考試失準,也不至全軍盡墨。

不過為了讓學生不用花額外時間去準備,考試應以能力取向作主導,而非知識考核。簡單一句就是:這份試是應該打「天才波」。

事實上,不少大學的課程都不要求學生在中學時曾修讀相關科目,可見能力是比己有知識重要。這個針對性入學試,更能讓大學知道申請人是否適合入讀。至少,我們沒有理由讓一個只懂讀書,用刀也不懂的3A學生進入醫學院。

如果高考不再是唯一入學依據,現在考評局的喪鐘就會響起。

是時候告訴考評局 - 請不要重複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