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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改變的,不只是阿柑的命運

金毛尋回犬阿柑咬傷主人被判無期徒刑,引來社會人士關注;傳媒連日報道,市民發起網上簽名運動,呼籲漁護署「放狗」,電台節目主持人也加入討論。然而,阿柑嚴重傷人是不爭的事實。釋放阿柑的理據,主要是考慮到牠和主人的親厚關係。然而,救了一隻阿柑,是否代表香港的動物福利得到長足改善﹖

 翻查記錄,漁護署06年「人道毀滅」的貓狗共15266隻,其中又以狗隻佔多,有10506隻,亦即平均每日約有29隻狗死於漁護署狗房中。這些被殺的狗,難道全都咬人傷人嗎﹖牠們到底犯了甚麼錯,在甚麼理據支持下,一隻又一隻被行刑﹖說到底,不過是因為「在街上生活」而已﹗但事實是,流浪動物和阿柑,甚至和人一樣,都只得一條命,會痛苦、會驚慌,也知道甚麼是悲哀。難道所謂「尊重生命」,只限於有主人求情的「寵物」,其餘的就只配被丟進毒氣房﹖

 我十分敬佩阿柑主人梁小姐一家對阿柑不捨不棄,也感到傳媒、市民對動物的關懷愈見深刻。可是,我們要改變的,不只是阿柑的命運,而是整個漁農自然「護理」署幾乎是「即捕即殺」的手法;是人類「唯我獨尊」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