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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醜」必須外傳之一:中文大學校方隱瞞校巴違法收費

「家醜」必須外傳之一:中文大學校方隱瞞校巴違法收費

前言:

雖然有關「不應對香港的大學有任何幻想」的說法已經被學府中人重複了無數次,但眼看這些原應為闡發自由民主開放精神的思想大本營淪為控制人民、遏制反抗精神的實驗場和先鋒隊,大學高層和部分畢業生還試圖硬套「家庭」意識,宣揚「家醜不應外傳」的歪理,就算不再心存幻想,也忍不住像嘔吐物一樣把這些髒人髒事吐出來,要大家嗅一嗅那腐酸味。

第一件要說的是早陣子鬧得熱哄哄的校巴收費事件。

中大校巴收錢,由零七年九月初開始,非中大師生職員一律收港幣三元,包括數以百計在飯堂及其他店舖工作的職工;同時,萬多名中大師生職員若要免費乘車,亦必須出示證件。在中大兼職教書的阿藹,無證可示,也得付錢。中大學生組織尚存一點反抗意識,自八月底就行動起來,發起 「巴‧不得」反加價運動,論點主要有二:一﹞數以百計低薪工人同樣是為中大服務,卻被徵收懲罰性車費﹝每月約一百五十元﹞,是赤裸的歧視;二﹞費用只是向小部分乘客徵收,能收到的只是蠅頭小利,卻勞師動眾,逼大部分乘客出示證件證明身份,在崇尚來去自由的大學校園開了審查身份的惡劣規矩。

● 學生站起來反對歧視外判公司職員

第一點固然可恥可怒,第二點更反映全香港大學的趨勢。一方面審查身份的電子技術愈來愈先進,另一面每間大學近年不斷增收內地學生、副學士生和碩士生,資源愈發緊張,令一大堆管理資源的程序大派用場。例如,港大的課室下課前會響警報,警告老師夠鐘「收聲」,部分課室在十五分鐘後會自動上鎖,開門也要用電子卡;城大的飯堂午飯時段要檢查證件;另外,從某中大教員口中得知,中大理學院已經有廁所採用了電子開關,一名系主任辯稱「廁所是我們的」。中大校巴目前只是人手查證,但很快就可轉換成電子查證,乘客行蹤全部被紀錄﹝如個人八達通﹞,私隱蕩然無存。偌大一個山頭,愈來愈像個監獄。

抗爭持續了約一個月,幾個核心同學早上在火車站廣播,呼籲中大師生抵制收費。到九月二十八日,中大校方突然暫停收費,「巴‧不得」小組成員同日發表聲明,指「大學經一輪考慮後,終於決定暫時撤回收費,各位同學由今日起乘搭轉堂巴時已毋須出示證件」。當時有一剎那誤以為,中文大學的高層真的良心發現,聽明白了同學提出的﹝一﹞和﹝二﹞訴求,從善如流。

● 學生提法律質疑 校方馬上退讓

開心得太早。

日前從「巴‧不得」運動的核心同學處了解到,中大校方不是因為接納了﹝一﹞和﹝二﹞訴求而收回成命,卻極有可能只因為遭同學揭發中大校巴﹝無論是校方原有的巴士或外判巴士商﹞根本沒有可以逐次收費的牌照,而校方原有校巴更連接載學生或職員以外人士的牌照也沒有,因此涉嫌持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見附件二的詳述﹞。同學表示,他們是在九月二十一日左右開始懷疑校方的校巴措施違反了《道路交通條例》,至九月二十五日,學生去信決定校巴收費事宜的行政事務委員會主席廖柏偉副校長,信內七點的其中一點即提到涉嫌違法問題。不久後,同學再向校方發一封電郵,詳述校巴制度涉嫌違法的部分、相關法例及罰則,促請校方向中大員生詳細交代。

九月二十七日,校方急召中大學生會代表、四間書院學生會代表,以及「巴‧不得」運動主要成員開會。出席會議的校方成員包括大學輔導長何培斌教授、學生事務處長梁天明博士、中大交通諮詢委員會校方代表王太、中大交通組代表等。校方在會上宣布,﹝一﹞暫停九月初開始的校巴收費,﹝二﹞另推行新措施,要求校內人士與非校內人士分開搭乘兩類校巴﹝見文首圖﹞,以便蒐集不同類別人士乘搭校巴數據,待日後決定如何收費,﹝三﹞校巴司機只會在火車站檢查中大員生證件。在會議上,同學一直追問有關涉嫌違法及運輸署牌照等問題,但校方代表一直沒有承認暫停收費是因為涉嫌違法。據同學表示,校方代表只有兩次比較明確的回應。首先,同學在會上表示,據運輸署的規例,中大應該沒有可能申請到既能接載校外人士又可逐次收費的牌照,那時校方代表回答:如果實情如此,就沒辦法再提供服務。另外在散會後,同一名校方代表向同學表示,不要強調法律問題,校方很想提供校巴服務,但如果「事情搞大了」,就沒辦法再提供服務。

同學追問:UGC﹝大學資助委員會﹞都要向中大人交代,不是大學獨自面對壓力。﹝大意﹞
校方代表:UGC不在這裏「整」我們也可以在其他地方「整」我們。﹝大意﹞

這裏要解一解畫。大學校方一直向同學聲稱,之所以要開始向校外人士收費,是因為大學資助委員會向中大施壓,表示政府對校巴服務的撥款只應照顧同學及教職員,不應包括校外人士。因此,大學在壓力下,不得不向校外人士「收回成本」﹝但收三元如何就能抵銷成本,校方並沒有交代﹞。好了,錢是一定要收,但如今被同學揭發了收費是違法,部分校巴甚至連接載校外人士的牌照都沒有,校方想不通如何可以既收錢又不犯法,於是便暫停了收費,並且勸誡同學不要強調法律問題,以免一魄兩散。

● 校外人士佔總客量不到四十分之一

但,那些被中大校方視為帶來財政麻煩的「外人」,到底有多少呢?昨日收到來自校方的消息:據統計,每日一千人次。一千人次佔總乘搭人次多少?按中大副校長程伯中的資料,中大目前的人口大約是二萬人,萬多名是學生是研究生。讀過中大的人都知道,每名學生每天乘校巴的次數平均起碼六次,因此,很保守地算,中大校巴每天接載人次至少四萬。一千人次相比四萬人次,是四十分之一。按每次三元收費,一千人次的年車資是一百萬左右。校方更披露,為了回應反對意見,將來可能只收上山一程,落山不收錢,於是只剩下五十萬。為了區區每年五十萬,中大校方不惜引入影響二萬中大員生的審查身份制度,不惜背上歧視低收入外判工人的罪名,不惜﹝如阿藹言﹞傷害校友的感情,真是何苦來哉!

大家不要被上一段的苦口婆心語調誤會,筆者對中大校方處理此事的手法絕不同情,只有厭惡和憤怒。這班大學高層已經毫無理念可言,一切都是以商業機構的邏輯行事。大學撥款委員會打一個噴嚏﹝未能證實﹞,他們轉過頭就將責任卸到最弱勢的群體身上。同學理路清晰的反對意見他們不聽,一知道自己涉嫌犯法就馬上神不知鬼不覺地讓步﹝官僚什麼都懂得混過去,只怕法律,信焉?﹞,還如本文所述,向同學們暗示不要將有關細節公開。這班自稱為人師的大學高層,從頭到尾都沒有打算向中大員生交代清楚制度的原委、收費的理據、受影響的人數、以及其他可能的替代方案,總之自己躲起來想好了的就以為是真理。

這班人現在又躲了起來,搞盡腦汁研究如何以別的方式向校外人士收費,很快就會拋出新決定。各位中大員生、中大校友、各食堂及店舖的職工、外判工程的工友,讓我們聯合起來,抵制可恥的校巴收費計劃,抵制慢慢滲進每個角落的審查風氣。大學不是可以關起大門的豪宅!

附錄一:

﹝部分抄自「巴‧不得」行動網頁、部分由中大同學補充﹞

8月中:中大學生聽聞校巴計劃向校外人士收費
8月22日:學生代表去信交通組投訴,沒有收到回覆
8月29日:中大交通組在網上發出公告,公布收費計劃
9月1日:收費計劃實施,大部分在中大工作的「非中大教職員」當天才知道要付費
9月3日:開學日,學生臨時成立的「巴‧不得」小組早上在火車站廣播,反對收費計劃
9月4日:「巴‧不得」小組分別於早上及中午在不同地點廣播,反對計劃
9月5日:連續第三日廣播
9月10日:新增「SMS意見反映」,同學將不滿意見蒐集貼上文化廣場
9月13日:「巴‧不得」小組發起的聯署,收到近二千個簽名
9月14日:「巴.不得」小組將「反對車票」派給同學,上書反對字句,呼籲同學以行動抵制收費計劃
9月19日:趁諾貝爾得獎者到訪,在逸夫書院大講堂外示威。同日學生與校方代表開會,校方同意將收費由三元減至二元,但沒解釋理據
約9月21日:同學懷疑中大校巴運作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9月25日前後:同學兩次去信校方,要求行政事務委員會撤回收費計劃,並交代涉嫌違法的事宜
9月27日:校方與同學會面,宣布暫停收費計劃,並希望同學不要將焦點放在法律問題
9月28日:中大暫停校巴收費,但改以兩類校巴接載校內持證人士及校外非持證人士
10月中:行政事務委員會將再開會,決定如何重推計劃。有消息指,校方計劃只在火車站向校外人士收費

附錄二:

中文大學校巴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的詳情

一﹞經同學查證,目前行走中大校園內的校巴,主要是由中大擁有及營運的舊校巴,以及由外判公司強記營運的校外巴士。前者領有B1及B2客運營業證,提供學生服務及僱員服務;後者除B1及B2客運營業證外,還領有B4客運營業證,提供學生及僱員以外,經運輸署署長許可的服務,但該服務「是不准出租或收受報酬」。詳情參閱運輸署私家巴士服務申請書的填表須知

二﹞同學在致校方的電郵內提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CAP374﹞ 大學申請校巴的牌照是私家巴士的B01﹝學生服務﹞和B02﹝僱員服務﹞牌照,其中B02是不可以向乘客收費的。大學校巴亦不可以接載任何其他人士以作『出租或取酬用途』﹝s.27、s.28、s.29﹞。條例亦指明違反有關規定,即屬犯罪: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3個月﹝s.51 (10)a﹞。雖然大學校園是私家路,可能因為s.117的規定而獲得豁免《道路交通條例》的刑責,但大學仍然違反了客運營業證的條款,運輸署署長經研訊後可吊銷大學校巴的客運營業證﹝s.30 s.31﹞。

「另外,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CAP230﹞,大學接載B01、B02牌照規定以外的人士而收取車資,是屬於『以收取個別車費作為報酬而運載乘客的巴士服務』﹝ s.2﹞,亦即非法地提供了公共巴士服務。根據該條例的s.4,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00。」

筆者亦在網上找到,中大校方要求「校園內所有駕駛者及使用道路人士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條例及守則』」,包括校巴。

簡單來說,現在中大最容易做的是,替所有中大擁有及營運的舊校巴申請B4牌照,令中大所有校巴都能接載校內外人士,這樣,一貫行之有效的平日免費校巴服務就能繼續實施。

後記:

跟同學通電話,他們表示,雖然主要路線已經停止收費,但有一條俗稱「富貴巴」的收費校巴路線,在改用強記外判巴士載客後繼續收費四元五角。同學認為,強記外判巴士不應有按次收費的載客牌照,現在仍然營運,有違反有關法例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