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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團體「貓朋狗友」反對陳偉業及部分寵物業人士立場書

各位愛護動物的人士:

現時本港寵物店常有出售已生病的寵物,損害寵物及消費者的利益。面對上述情況,港府近期終於提出規管所有寵物店出售的狗隻必須可追查來源,我們認為是根治上述問題的第一步。但令我們氣憤的是,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與寵物商會連成一線,將公眾視線轉移及拉扯至反對港府規管私人繁殖者出售動物,阻礙政府推出措施保障寵物及消費者。我們完全不同意陳偉業與寵物商會的意見,我們堅決支持港府加強規管寵物店出售動物,以保障動物權益。

我們認為政府提出的措施,可有效追查生病動物的根源,有效減少寵物主人買入生病動物;並同時打擊日益嚴重的內地走私犬、無牌繁殖場等問題。

對於陳偉業及動物商界不滿新例實施後,私人繁殖者未必能夠出售動物,我們對此深感驚訝:既然私人繁殖者自稱為動物主人,就更應盡力保護寵物,更應帶頭支持出售寵物要先領牌;反觀目前動物售賣商條例要求不算嚴苛!私人繁殖者卻竟然連領牌都不願,如何令人相信他們是愛護動物的一群,不是將動物當作搖錢樹的一群?

同時,為避免香港出現大量的寵物近親交配及過份繁殖,令到繁殖出來的下一代性格及健康有問題,港府必須確保每一個繁殖者都具有專業的知識。

我們重申,堅決支持港府監管每一隻出售動物的來源;並要求港府盡快推出措施確保每一個寵物繁殖者都具有專業的知識,讓香港的寵物能在健康及合適的環境生活。

我們強烈要求港府

1. 盡快立法規管寵物店出售狗隻的來源;

2. 將措施引伸至寵物店出售的所有動物;

3. 設立六個月至九個月的寬限期,讓商販在過渡期內出售寵物,減低無良繁殖商在新例實施後遺棄動物的情況;

4. 在新例正式執行後,必須嚴懲遺棄動物之人士(目前遺棄動物已是違法行為)。

「貓朋狗友」列舉陳偉業及寵物業人士提出的謬誤,並逐點反駁,詳見附表。

1.陳偉業及部分寵物業反對立法謬論

--狗隻寵物屬於私人財產,主人有權出售寵物或其下一代

--新例通過寵物店貨源大減,售價會上漲不少本地生產的狗隻質素媲美外國,價錢比動輒數千至過萬元的外國進口狗便宜一半

--私人繁殖者會因不能出售狗隻而將牠們遺棄街頭,動物會更慘

2.動物組織「貓朋狗友」反駁論據

--狗隻寵物是一條生命,是有感覺、有感受的,作為主人應盡力保護寵物,出售寵物要先領牌合情合理。

--價格平宜,但寵物來源及健康毫無保障,買到患病寵物,醫療費是寵物價格的數倍以上!市民可以領養寵物,費用全免!

-- 實情是我們碰過不少個案,對繁殖毫無認識,誤以為可以賺錢而在家進行繁殖,造成不少動物悲劇。 不少私人繁殖者根本無視動物生命及健康,只將之視為搖錢樹,行為可恥。立法才能杜絕無良商販。再者,遺棄動物是違法行為,漁護署應加強檢控。狗主若無力飼養新生動物,根本就不應繁殖動物!

若想收看陳偉業於立法會上發言,可登入以下網址,陳偉業的發言時間為1:12:07-1:19:10

http://www.rthk.org.hk/special/legcolive/media/20080116_v9.asx

http://hk.myblog.yahoo.com/hap_animal

齊來說 不! 網上簽名行動http://www.petitiononline.com/NoCWYpta/peti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