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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間--兼回曾瑞明哈伯瑪斯論

公共空間

隨著時代廣場引發的爭論,一個對很多人來說陌生的概念開始流通起來,那就是「公共空間」。作為新事物的「公共空間」引發出一些疑問。評論者曾瑞明更援引了德國哲學家哈伯瑪斯企圖說明「公共空間」的真正意涵:「公共空間就是討論空間」。他因此批評坊間的混淆:「即使時代廣場可以打羽毛球,也不代表公共空間廣闊了。」然而,在「公共空間」的構想上,在打羽毛球和討論之間真的沒有交疊之處?

一旦談及「公共空間」,人們就會想起那個令現代知識份子魂繞夢繫的沙龍理想:一班互不相識的成年男人在咖啡館就著共同關心的公共話題,運用理性進行討論,從而形成共同的意見(public opinion)。但正如上文一樣,我會引用都市研究者桑尼特(Richard sennett)檢視「公共空間」問題,在他看來,沙龍式的理性辯論空間只是「公共空間」的一種形式。

先看看他為現代都市給出的經典定義:都市就是陌生人相遇、聚集之處。現代都市有別於前現代社區,前者有來自四面八方的工人、商人、旅客和移民的進進出出,後者的地理邊界則是封閉(不含貶義)和穩定,陌生人若身處其中,當地人一眼就可看穿。跟前現代社區相反,現代人的活動範圍隨著移動技術的膨脹,街道、地鐵車廂上全都是陌生人。

「公共空間」正是回應這種現代狀況的一種城市構想。咖啡館在十八、十九世紀的巴黎和倫敦的興起,作為都市的社交中心,其重要之處,除了是人們無分出身等級在進行公共討論之外,正在於他們之間很可能是「互不相識」的。對話和討論並非由於對方是自己的同事、家人或朋友。換句話,在討論之外,他們同時是以陌生人的身份在進行社交,通過語言將原來互不相識的人們聯繫起 來,而這都是在家庭、友誼(即原來已經認識的)等私領域之外進行的公共生活。咖啡館之外,公共的公園(過去是貴族私人的花園)和大眾劇院(過去劇院是服務宮廷為主的)都成為了當時公共生活的中心設施,但各自有著不同的活動方式和空間規範。

公共空間是陌生人(現代都市的特質)之間如何聯繫起來的一種形式,那裡是接觸差異的空間:你只會遇到你不熟悉的人。若什麼都禁止,我們根本不會接觸到差異;若人們只能被迫地來去匆匆,聯繫根本無從談起。打羽毛球的交疊之處也許正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