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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com新報告節錄:「女首富」張茵剝削工人實錄

編按: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SACOM)一向以監察國內企業,維護工人權益為己任。他們在四月份最新發表的報告,揭發香港上市企業「玖龍紙業」(2689)的東莞廠及太倉廠嚴重侵害中國工人權益。玖龍紙業主席、人稱國內「女首富」的張茵早前公開反對實施《勞動合同法》,聲言「法律過於保護勞工的話,企業就很難運作了」。SACOM、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及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成員,今日﹝四月十二日﹞到「玖龍紙業」灣仔辦公室抗議,要求馬上停止剝削,全面履行勞動法規。

以下刊出三個團體發表的聲名,並節錄報告內容。報告全文請到sacom網站下載。

零八年四月十二日行動聲明

「女首富」張茵「玖龍紙業」剝削工人手段不可接受
支持中央《勞動合同法》立法、要求港企負上企業社會責任

香港上市企業「玖龍紙業」(2689)的東莞廠及太倉廠被揭發嚴重侵害中國工人權益,包括:工傷及死亡事故頻仍(今年年初一凌晨一工人工傷死亡)、工廠藉工傷事故向無辜工人罰款歛財、經常無理巨額罰款工人、涉嫌長期嚴重違反中國勞動法規等等。「玖龍紙業」這些行徑,漠視國家法規,嚴重削奪工人應有的權益,妄顧工人的職業安全健康。去年年底「玖龍紙業」位於東莞和江蘇省的兩間工廠都爆發大規模罷工的情況,實在是事出有因。其集團主席張茵自恃「女首富」和「全國政協委員」的身份,粗暴踐踏中國法律尊嚴,是破壞「社會和諧」的元凶,名副其實的「港企之恥」。

張茵近期曾於媒體公開表示:「從發展角度來講,一個國家如果沒有貧富懸殊的話就不會富強起來」、「法律過於保護勞工的話,企業就很難運作了」。這些說法完全是不負責任的。政府以法律調整勞資關係是現代文明社會的共識;農民工日以繼夜的勞動成就了中國經濟的騰飛和繁華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實。基於戶藉制度和城鄉差別的約束,中國農民工不單未能分享社會發展成果,更長期遭拖欠工資、留守兒童、工傷職業病等問題困擾。我們認為,中央政府在這階段訂立《勞動合同法》平衡現時一面倒的勞資關係是恰當之舉。張茵稱「無固定期限合同」是「鐵飯碗」是惡意抹黑。《勞動合同法》需要的是貫徹執行,而非撤銷或暫緩。

除了「玖龍紙業」外,亦有其他港資企業被揭發有不同程度的剝削行為。我們認為,香港政府和市民均有責任監督香港上市企業的全球境外投資,有否遵守當地勞動或環保法規,並促使港資企業積極地負起企業社會責任。

我們要求:

一)「玖龍紙業」立即公布工傷事故詳情,並改善其安全健康條件,並停止對工人無理罰款。要求玖龍紙業立即停止將不符合「臨時性、輔助性」這兩個條件的原料部輔助工人外判給勞務派遣公司,並依法與工人簽署勞動合同。
二)張茵立即引咎辭去「全國政協委員」職務。
三)個人和機構投資者應以沽出和拒絕購買「玖龍紙業」股票等方法,向該企業施壓,直至工人工作條件得到改善。
四)「玖龍紙業」的主要投資者如Fidelity, HSBC Asset Mgt, JP Morgan Investments等; 重要客戶如Nike, Coca-cola, Sony等,應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立即向「玖龍紙業」施壓,以改善其勞動條件。
五)所有港資企業應嚴格遵守《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保障工人權益。
六)香港的商會、工業總會等資方團體,除考慮港資企業私利外,同時也應考慮中國社會整體發展,更積極地要求其會員企業遵守法規、承擔企業社會責任。
七)要求香港政府和市民監督香港上市企業的全球境外投資行為。

2008 年首季香港上市企業內地血汗工場報告﹝節錄﹞
「女首富」張茵的「玖龍紙業」如何剝削中國工人
以及另外四間港資企業的惡劣工作條件
──《勞動合同法》絕非可有可無!

一)前言

近年,香港定位自已為能夠與紐約、倫敦媲美的國際金融中心,香港證卷市場的總市值亦已升至歷史高位。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資本「無國界」──而部份無良資本所造成的負面社會和環境跨境影響也同樣是「無國界」。作為重要的國際集資和資本輸出地,我們認為身為世界公民的香港人,不論是政府、投資者、消費者、或普羅大眾,都有責任去關注港資跨國企業的境外行為,了解其對世界各地社會、環境、經濟、民生以至其他方面的影響。

自國內改革開放以來,香港資本在中國內地的投資,特別是珠三角地區,已經有三十年歷史。直至2005 年底,港資企業在廣東共投資近 8,220 億港元(1,054 億美元)或相當於廣東累計外來直接投資總額之65%,令香港成為廣東省的最重要外來投資者。珠三角的深圳、東莞、惠州、廣州、珠海、中山、江門、佛山及肇慶九市,港資企業設廠共112,700 家,即是珠三角每兩家製造企業就有一家是與港人有關,合共聘用超過960 萬名工人。

香港上市企業利用本港的證卷交易平台向公眾集資,有責任向公眾交代其經營及生產情況,以及接受香港法例和社會的監督和約束。因此,我們決定以香港上市企業在珠三角的投資行為作為切入點,考察部份香港輸出資本對珠三角等地區的帶來的社會民生問題,特別是對農民工的影響。我們期望,這個報告能夠成為香港社會監督本港資本境外投資的一個起步點,並藉此推動香港市民的國際公民意識,以及改變部份港資企業的境外惡劣行徑。

二)本報告目的

本報告旨在提升公眾對香港資本於內地投資的負面社會民生影響的關注,從而:
1) 推動香港市民的國際公民意識;
2) 揭發、批判及改變部份港資企業嚴重剝削中國工人的行為;
3) 呼喚香港市民及中國內地人民對中國農民工處境的關注;
4) 提出中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保障勞工法例立法的必要性;
5) 引起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討論。

三)調查方法

從2007 年年底開始,我們透過互聯網搜索、新聞報道、公司資料、相關人士提供資料等途徑,找出十多間有於珠三角設廠、並較可能對當社會民生造成負面影響的香港上市和非上市企業。2008 年初,我們以實地考察和訪談的方式,以負面影響較嚴重、和該港資企業的規模和影響力為標準,縮窄和確定調查範圍。

於2008 年3至4月期間,SACOM 及本港大學生調查員,多次前往深圳、東莞等地的六間港資工廠附近進行調查;調查以開放式問卷的方式進行,訪問了83位工人。在訪問過程中我們盡量抽選不同部門、不同性別、不同省藉、不同級別,以及年資較長的工人,以期獲得更豐富更可信的資料。另外,由於調查員在初步調查時,發現「玖龍紙業」的勞動條件特別惡劣,故特別深入調查。

四)玖龍紙業的基本資料

玖龍紙業(控股)有限公司(2689.HK)
英文名稱:Nine Dragons Paper (Holdings) Limited
主席:張茵
主要業務:從事包裝紙產品之製造,產品包括卡紙、高強瓦楞芯紙及塗布白板紙業務,以及製造本色木漿。
市值:近360億港元(2008年4月11日)
主要投資者:Fidelity, Carmignac Gestion, HSBC Asset Mgt, Capital International, JP Morgan Investments, Invesco.
另據報載:李兆基、郭鶴年、鄭裕彤
重要客戶:Nike, Coca-Cola, Sony(玖龍紙業40%產品出口外銷)
工廠地址1: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新沙港工業區
工廠地址2:江蘇省太倉市港口開發區
網址:www.ndpaper.com
電話:(852) 2511-6338

五)「玖龍紙業」工作條件報告──「女首富」張茵如何剝削工人?

A) 背景
玖龍紙業2006 年於香港上市,高峰期市值近一千億港元。玖龍紙業主要業務為包裝紙產品之製造,產品包括卡紙、高強瓦楞芯紙及塗布白板紙業務,以及製造本色木漿等。玖龍紙業於中國內地共有兩個廠房,一個位於廣東省東莞市,另一個位於江蘇省太倉市,分別聘用約9,000 及約6,000 工人。玖龍紙業正在於重慶和天津興建第三和第四生產基地。玖龍紙業被指是中國第一、亞洲第二、世界第八的造紙巨頭。

玖龍紙業集團主席張茵女士,曾被2006 胡潤百富榜評為「第一位中國女首富」,同時她亦是「全國政協委員」。近半年,張茵曾多次高姿態的在公開場合抨擊國家保障工人權益的政策。張茵曾表示:「從發展角度來講,一個國家如果沒有貧富懸殊的話就不會富強起來」、「法律過於保護勞工的話,企業就很難運作了」。張茵近來亦大肆抨擊《勞動合同法》立法,張茵指:「新實行的《勞動合同法》提出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當於計劃經濟時代的鐵飯碗,對資方和無技術的勞動者,都是一種壓力」。張茵更以全國政協委員身份,在早前兩會提出撤銷《勞動合同法》其中一條最重要的條文──無固定期限合同。

據東莞廠受訪工人指,2007 年12 月13 日,有約2000 名原料場的工人因不滿工廠無理扣減9 月、10 月及11 月工資,強迫工人以低薪與勞務公司簽勞動合同,以及把工人過去的工齡一筆勾銷(勞務公司給工人的新勞動合同上只有960 元6的月薪,比以往1500 至1700 元/月大幅度下降)而集體罷工3 天,並堵塞門前公路造成交通癱瘓。而據太倉廠受訪工人指,2007 年年底,原料部也有約500 名工人因不滿勞動合同安排罷工4 天。兩家玖龍工廠的罷工,明顯不是由《勞動合同法》立法所引發,是由於廠方違法清算工人工齡、無理克扣工人工資以及無故減卻工人工資而致。

B) 工人僱用情況
1) 玖龍東莞廠:
東莞廠總共約有工人9,000 人,男工佔90%。2008 年之前,其中有約3,500人是長期的「臨時工」,主要在「原料部」工作。不過,「原料部」其實主要負責紙品的原料生產及供應,對整個生產過程而言,是重要而不可或缺的工序,明顯並不屬於「臨時」或「輔助」性質。

♦ 2007 年12 月東莞廠罷工事件詳情
玖龍紙業於罷工後發出的新聞通知7表示:「參加昨晨發生罷工事件的臨時員工,約有數百人,事件起因源於早前有謠言指玖龍紙業將調低臨時工人工資,甚至有傳言指臨時工人將被解僱,因誤傳錯誤訊息付員工誤會而觸發事件。」然而,受訪工人所說的,卻是另一個故事。

多名受訪工人表示,從去年9 份月開始,「原料部」的「臨時工」被減薪了200 元工資,10 月被減薪500 元,兩個月合共減了700 元,並將職長降職至生產線上工作。受訪工人估計,那是由於《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工廠想將大部份的工人轉為「勞務派遣」工,以減少《勞動合同法》對公司用工的限制,於是便以每月大幅減薪及降職的方法,迫使工人自己辭職──連工廠辭退工人的賠償費也可省回。11 月份開始,工廠要求「臨時工」與勞務派遺公司簽合同。可是,與派勞派遣公司簽的合同上表明工資只有960 元,較與玖龍正式工
人簽合同的1500、1700 元工資少四成,令他們非常不滿。12 月13 日遂由職長帶頭發起罷工,聯合所有的「臨時工」共2000 多工人,於玖龍門外的進港路罷工堵路三天。

♦ 拒絕與工人建立固定勞動關係以逃避僱主責任
自2007 年12 月罷工後,「原料部」招聘的新員工(稱為「輔助工」)都是和「南方人才市場」和「廣州紅海勞務派遣」等勞務公司簽的合同,合同期為一年。於是,以後在玖龍東莞廠「原料部」工作的,都是勞務派遣的「輔助工」,不被當成工廠「正式工」:玖龍廠不與「輔助工」簽訂合同,「輔助工」不能住在工廠宿舍、「輔助工」全年無休(一年須工作365 天)等。不過,這批「輔助工」的管理權還是在玖龍廠手上──工資還是由玖龍廠發,玖龍廠還是有權從「輔助工」工資扣取罰款。「輔助工」工資較「正式工」低:男工月薪只有約1400 至1500 元;女工約1300 至1400 元。

玖龍東莞廠以「輔助工」之名,使用大量「勞務派遣」工人長期和固定從事「原料部」工作,明顯是拒絕與工人建立固定勞動關係以逃避僱主責任的做法。

長期以來,原料部「輔助工」都是不為工廠承認的工人,是臨時工。據東莞廠工人表示,有別於生產部門的工式工,這兩種工人都是長期的臨時工,自有這些工位以來工廠都沒有依法跟他們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工傷、養老等保險,亦不享有工式員工的福利待遇,如不可入住工廠宿舍,沒有任何補助,沒有雙休日及法定假日,沒有加班費。一名原料部工人表示,2007 年整整一年,只有指節放了兩天假,共上班363 日。

「輔助工」還分為兩種,一種是入職時通過身體檢查要求的,一種是入職時沒有做身體檢查,主要是從在最惡劣衛生環境工作的崗位,如「揀白卡」的女工。入職時沒有做身體檢查的崗位的工人,更被禁止在工廠食堂吃飯,必須自備食物,在夏天高溫時節,又沒有適當的食物存放地方,對工人的飲食健康十分不利。工人更表示,工廠為了規避對工人職業安全健康的保障責任,粉塵嚴重的原料部女工崗位,都只請那些生完孩子的中年女工,而不請年輕女工。一名男輔助工,做了十年的「臨時工」,最近才因為管理人員覺得他「聽話」而有機會轉到生產部成為工式員工。輔助工被要求隨時聽從管理層要求調配到危險任何崗位,而事前不會有任何職業安全培訓,工人指上班都會很擔心,哪天會被弄傷弄死,一個工人講:「出來打工,也不就是為了生活,可是再窮也不想丟了性命或殘廢啊……」

這種對待輔助工如「下等賤民」做法,在權益被侵犯以外,對工人來說更是對他們作為一個人的侮辱。而這就是所謂「用工自由」下的玖龍廠輔助工人的命運。

2) 玖龍太倉廠:
太倉廠總共約有工人6,000 人,「原料部」佔約2,000 人。2008 年1月1日起,太倉廠新招進來的「原料部」工人都是和昆山的「思拜克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一年。「派遣工」底薪850 元,加上加班費月薪約1,300 元。不過,太倉廠的「派遣工」享受醫療保險、工傷保險、養老保險待,加班費基本上按勞動法來算,平時不加班、周六周日兩倍工資,不過,法定休假日並沒有三倍工資。

太倉廠的正式普工每月工資連加班費約1,800 元,比「派遣工」高500 元。不過,不論是正式普工還是「派遣工」,工人工資都被扣押約一個月,而且沒有明細工資單,受訪工人都表示不清楚工資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C) 不同部門工作內容
♦ 原料部
主要負責原料的生產供應,很多從國外回收回來未經任何衛生消毒處理的廢紙,就是從原料部開始分類,如「揀白卡工」,就是從垃圾中把白色的卡紙找出並分類。工人指原料部是全廠最差的部門,到處是灰,像農村打麥子時一樣多。受訪工人即使隔著多層口罩,灰也會被吸進鼻子裏。該工位大多數是計件工,受訪工人指沒有進行過任何消毒處理的廢紙一打開就到處都是灰。工廠每月只發四個棉口罩給他們,但受訪工人說:「戴十層口罩都髒得不知道裡面有多少的外國細菌呢!」

「揭面紙」是另一個工人最討厭的工位。工廠把從外國拉回來的紙泡在水裡,然後將面上的紙揭下來。工人不能戴手套工作,因為若要把面紙揭下來,只有用指甲摳。我們見到,很多工人的手泡幾天後會潰爛,有些還發炎膿腫。「堆場」:司機將貨運來之後,「堆場工」負責將貨整理上叉車然後堆放起來。「堆場工」操作機器易出工傷。而如果工人在擺貨過程中夾爛了卡紙,每50 公斤以上要賠償20%,50 公斤以下賠償30%。一卷紙好幾千元,重達幾千斤,「堆場工」一旦被罰,損失很大。

受訪工人指原料部堆滿了紙包,滿地都是垃圾,車間是密封的空間,通風系統設施差劣,氣味很難聞。

♦ 生產部
主要將廢紙加工成好紙,主要工序先將紙分類-泡爛-漂白-入蒸汽打成紙泥-入紙機造成原紙-染紙-過膠-切紙。上游工序車間,沒有空調也沒有風扇,夏天非常炎熱,員工戴的都只是普通的布口罩,受訪工人指對粉塵根本起不到什麽作用。下游工序由於有化學品和高溫的蒸汽,工人指工作有一定危險性。

♦ 物流部
此部門司機開拖車往返於港口、工廠、客戶之間。「物流部」司機經常被罰款,而且有很多條款司機都不清楚,只是知道經常被罰,而且有時還被交通警罰。有時超載了,運氣不好被交警抓到了便要罰款,司機自己支付。可是,裝多裝少貨,是由工廠决定的,司機只負責開車,抓到的話,卻要自己出錢。司機月薪約4000 至5000 元。

♦ 包裝部
獨立部門,主要是打卡紙,將啤好的卡紙邊角廢料用手拉掉,很多工人手都被劃傷,也非常辛苦,工資也相對較低。

♦ 基建部
此部門與各建築公司簽商業合同後,不再和民工簽勞動合同,而民工也沒有與建築公司簽勞動合同,所以此部門工作的民工是沒有勞動合同保障的。此部門約有民工3000 人,每天工作8 小時,工廠不包他們的食宿,他們須自己搭工棚住,飯則則叫外賣,每份約5 元。

D) 玖龍東莞廠工傷事故纍纍、大年初一出現工傷死亡事故
受訪工人指東莞玖龍廠的工作環境很危險,工傷事故常有發生。當地玖龍工人都流傳一句順口溜:「月月有工傷、季季有人死」。受訪工人對調查員說:「原料部叉车撞到人、鐵絲刺傷人;生產部機器壓死人、造紙機捲進人8,貨物砸死人,很恐怖!」受訪工人說,玖龍受工傷的工人都是送去麻涌醫院治療的。麻涌醫院的外科部和骨科,有很多玖龍的工傷工人。當調查員到麻涌醫院視察時,發現每層樓都有兩至三名保安。如要進入,必須清楚交代找哪個病人、病房、床位,才准進入。麻涌醫院守衛非常森嚴,和其他東莞市的醫院大不一樣。

受訪工人指最經常發生工傷事故的是「堆場」。由於「堆場」的中間的過道只有兩輛叉車寬,以方便兩輛叉車來回過,而叉車又經常以高速行駛,所以工人在內行走,很容易被叉車撞到。受訪工人指曾發生多起工人被叉車撞死的意外。此外,由於工廠經常把「輔助工」調來調去,哪里缺人就會找「輔助工」去幫忙,「輔助工」接受的安全培訓又不足,所以不少「輔助工」對要去幫忙的崗位根本就不熟悉,出現工傷事故便很平常9。受訪工人指,去年就有一個「
輔助工」到生產部幫忙時,掉到沉漿池裡。

今年二月七日(大年初一),凌晨三時生產部仍然要加班,工人將一卷卷成品的大紙,從二樓吊到一樓。在運吊的過程中,機器的鋼管疑負荷過重突然斷開,成品紙及卷紙筒的鐵皮從二樓高處掉下,壓死一名男工。

今年三月中旬,又一名26 歲貴州籍熱電部男工,工作時被掉下的貨砸到,右手骨折,已住院十多天。

E) 張茵「點血成金」──藉工傷事故歛財
中國法律規定,工傷事故賠償完全是僱主的責任。僱主有責任為僱員購買工傷保險,否則出現工傷事故的話,僱主須要全額負擔。然而,玖龍紙業的做法,不單完全違背上述原則,更強迫其他無辜工人因工廠出事工傷事故而繳付巨額罰款。

以東莞玖龍今年二月七日(大年初一)淩晨三時生產部工傷死亡事故為例,受訪工人從工廠通告得知,因該次工傷事故,廠務副總被罰款3000 元、經理罰款2000 元、值長罰款1000 元、班長罰款1000 元、普工罰款不詳。一名知情工人說:「後來廠裡賠了一些,保險公司賠了一些,結果就完事。」

受訪工人指,每次出現工傷事故,同班的其他工人通常會被罰款300 元至幾千元,同時工傷受害者也可能會被罰,而受罰的範圍則視乎不同部門的處理方法。一般而言,嚴重工傷如肢體傷殘、死人,就會罰「責任人」(即相關的所有上層管理人員),而不罰當事人;輕微的工傷事故,則連受傷的當事人都要被罰款。受訪工人說,原料部若某個班的工人發生工傷,會整個班罰款;若司機車死人,則全部司機罰款。一名在工廠工作了七年多的司機說,僅僅是因為工傷事故,他被罰了二、三十次了,每次都在工資裡扣兩三百元。

玖龍廠的一個班由20 至50 工人不等。以出現一個工傷事故罰300 元計算,玖龍廠可以因一個工傷事故「賺」6,000 至15,000 元。若出現工傷死亡事故,收取的罰款會更多。

F) 無理罰款工人以賺取利潤
除了工傷罰款外,玖龍廠似乎信奉「罰款」是最好的管理手法。在玖龍廠的《員工手冊》上,洋洋灑灑約有15 頁是說「罰款」的,共有87 條「罰款」條款。雖然玖龍廠普工的月薪只有1,500 至1,800 元,罰款金額卻由300 元至幾千元不等,甚至幾萬元的罰款都有。有受訪工人憤憤不平地指責:「這樣工廠每月藉罰工人的款,都可以賺數十萬元了!」

玖龍東莞廠《員工手冊》內容:

輕微違紀:工廠有四個大門,如果不按規定從東大門進廠、坐車插隊、進廠不戴廠牌、亂丟垃圾、不戴勞保用品、遲到半小時、忘記刷電子卡、「上班不准就餐、吃零食」等四十多條「輕微違紀」每次罰款300 元,累記年滿六次開除(詳見《員工手册》第20 至23 頁)。

一般違紀:一般違紀每次罰500 元,另加警告處分,取消當月獎金;第二次罰1000 元,另加記過處分,取消年度調薪資格。第三次除名。一般違紀例子如「上班睡覺或發現別人上班睡覺不舉報」、代人刷卡、在工作場所吵架等。曠工一天罰500 加扣獎金,曠工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給結算工資(扣掉兩個月的工資)(詳見《員工手册》第24 頁)。

嚴重違紀:一經發現立即除名,並罰款1000 元以上,如在廠區抽烟罰款2000元、在工作時間玩手機罰1000 元、另有「散播有損公司謠言,有煽動怠工或罷工行為的」等等共18 條(詳見《員工手册》第24 至25 頁)。

玖龍太倉廠自2008 年1 月後,工廠罰款將最低罰款額度降至了50 元,在工廠的內部電郵通知可以看到,該廠每天約罰20 至40 人,每次罰款額為50 至300 元。其中被扣最多的是基建部和運輸部,如果工人將車停在2 號線,而工廠一定要停1 號線的話,就會被罰,如果不接受罰款,就會被沒收駕駛證。另一個例子是:2008 年3 月9 日中班叉車司機用電腦轉載歌曲時被發現,其領導被指「對辦公室管理不嚴」同時被罰,各被扣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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