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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與希望系列之發現藝術(四)

原文發表於《藝訊》九月號(香港藝術中心,2005年),經部份修正後,在此重貼。文中主要藉關鍵展覽的展出模式,簡述本地展覽空間的發展,以呈現香港視覺藝術的近十年發展。此有別於本地美術史中一向注重展覽內容和策展理念與社會變遷、本地政治史的對應和關係的重要。

展覽之後,繼續展覽─本地視藝展覽隨筆

每個視藝創作人對展覽都不陌生,展覽是讓視藝創作人發表自己藝術創作的最直接和簡單方法。隨著裝置藝術的發展與策展文化的興起,以至大型國際藝術展覽的全球化和旅遊業化下,藝術展覽既不只是作品的載體,同時是策展人的產物/實驗品,表達理念和社會訊息的文化產品。展場變成藝術家與策展人相生相克、共同發聲的場所。近來有關藝術家工作室的報導(註1) 日多,加上各藝術空間以外的展覽及展場(或許因為西九龍文娛發展區)明顯增加,筆者則關注在藝術空間和藝術家工作室之外會否有另一新近視藝展覽文化的湧現。不過本地主要視藝展覽歷來都是藝術家自發,本土策展文化的討論氣氛在没有更多資深策展人的現況下流於空中樓閣。從近年藝術中心首辦策展人課程的收生反應來看,更見視藝界缺乏專注策展之人材。作者在前瞻未來本地視藝展覽發展前,簡略回顧歷史,借古為鑑,再看展覽的可能。

藝術空間的先聲─90年代或以前的展覽空間
回顧本港的視藝展覽文化,60年代前的香港是沒有任何正規的展覽場地供藝術活動之用展覽。很多的展覽都是在酒店內宴會廳或教堂內舉行,為業界熟悉的是聖約翰教堂(註2) 。其後分別在1962年和1979年成立的香港大會堂及香港藝術中心,於是成為現代藝術的主要展示場地,及後80年代各區的大會堂和文娛中心理應為藝術家提供了相當的展覽場地,但其官僚運作方式和昂貴租金似乎没有完全體貼(當時的)當代藝術家的作風(註3) 。幸運是當時還有每年舉辦《藝穗節》支援藝術家發表作品的藝穗會以及注重策展的香港藝術中心作為主要展覽平台。(註4) 從1987年在堅尼地道15號舉行的展覽《外圍》(註5) ,到1996年Para-Site(註6) 在李寶龍路34號地鋪和閣樓舉行《西環新客》都代表本港當代藝術的多樣性和社會意義;相對於正規展場以外的展覽文化,更標誌著展示場地機動性和流動性是香港藝術展覽空間的未來方向。

「藝術空間」的時代

80年代由藝術家自發組成「工作室」(1983-96) 及Quart Society(註7) 為其後90年代中後期的藝術公社(註8) 和藝術空間(Para/Site Art Space,下稱Para/Site)提供藍本,及後在「油街時代」(註9) 有1A空間成立。其類近西方White Cube style的室內空間利於舉行類近西方當代藝術的中型展覽,相反,Para/Site所強調的在地性(site-specific)和本地性/社區性則便利藝術家進行裝置藝術或在場內大興土木和改建。因藝術空間能提供高於官方展場的彈性,利於實驗和當代藝術特質,在藝術空間展覽成為當代藝術家的主要選擇之一。其堅持出版視藝通訊、展覽場刊和設分享會的方針更成為現在本地各藝術空間的展覽範式(註10) 。1A空間與Para/Site在2001各自籌辦國際性藝術空間研討會,邀請海外多個藝術空間組織,典定兩空間日後的國際位置和網絡,其後兩組織的海外交流或展覽更見頻繁,此為本地藝術空間最興盛時期(註11) ,同時兩空間亦對應當代藝術的國際氣氛,續漸重視和推動展覽策劃的工作。Para/Site更在本年聘用外籍全職策展人,亦為本土藝術空間的一大突破。

「展覽空間」之後─「工作室」之後的工廈「工作室群」
隨著藝術空間也續漸的在邊緣被中心化(註12) 和制度化(註13) ,藝術家們也各自在經濟衰落的隙縫間找到一個能夠安放自己的空間─藝術家工作室。藝術家工作室暨展示廳的概念,在「工作室」之後再現於火炭工業區內(下稱:伙炭) (註14) 。以工作室(─藝術家的空間)作為(藝術家自營的)展覽場地明顯比藝術空間更能給予藝術家最高的彈性。伙炭工作室開放活動舉行了三年,普遍已受業界和官方關注亦被視為藝壇新近的凝聚力(註15) 。有趣的是它們都彷彿是90年代「工作室開放計劃」(註16) 的「輪迴」。灣仔富德樓的藝術家工作室則在刻意經營(策劃)下,集合了本地不同類型的藝術工作者(註17) ;以及將會成事「石硤尾工廈藝術中心」(註18) 能否突破「伙炭」的藝術家自主的社群模式則有待觀察(註19) 。至於以駐場(社區)藝術工作坊為本的《現場灣仔》(註20) 亦近似《西環新客》(1996年),但基於舉行性質,只能曇花一現,不宜歸納。

近期展覽文化─展覽以外的「展覽」
基於藝展局的資助和藝術空間的出現,展覽的每月數量已續漸增加,各式其式的展覽都出現過,唯獨多是由藝術家去策劃,没有讓多少個能成為專業的策展人或統籌員「突圍」。展場以外其實不乏另類發展,曾以平常市民的家居作展覽場的《家事》(註21) 是少有的特別例子,常見的都以商場作展示空間(註22) 。從1996至今藝術家自行在商場舉行的展覽不絕,如《兒嬉兒戲》、《藝術的味道》(註23) ,另一些展覽則有明確的策展人,商場管理/營運公司提供免費場地或作合辦者。近年最為突出的例子是《藝術窗》(註24) 和近日的《香港‧箱中作業》(註25) ,兩者都展出最多本地活躍的當代藝術家作品。《藝術窗》以店舖櫥窗為展示空間,表現獨特策展理念和推廣策略之餘,亦概括地呈現香港當代視藝界的主流氣氛。《香港‧箱中作業》在朗豪坊商場四處放置飾櫃展示作品,它特別展現了近年漸多設計師和建築師等一類創意工業專才以藝術家身份展出其個人創作的新近現象。

反觀本地設計界各單位的協作(crossover)產品(如:action figure, lomographs)流行,亦因個別單位(如IdN、Milk和D-Mop)陸續設立概念店或Pro(mo) Shop而增加了有關設計(或設計產品)的展覽數量和類型。潮流雜誌《Milk》近年對海內外設計和藝術展覽的多樣報導亦促進(設計/藝術)展覽成為流行(的)文化/焦點。隨著設計界的大小展覽,其中「設計營商周2004」的《設計遊─灣仔》(註26) 最為明確展示了一種介乎於展覽和陳列櫃之間的展覽方式。主辦單位聯繫十多間銷售設計產品的二樓(或大或小的)商店,以在地式的展示方式,一店一展品的原則展示設計師兼藝術家的設計作品。如此藝術品與設計品、展出與陳設間的模糊化展覽類型雖未打破展覽的傳統陳示功能,但當各藝術空間和藝術中心漸已未能提供足夠檔期和支援予本地藝術家申請,如此的展覽則再次提醒「走出展場」的可能和必要。此類模式須策展人處理展覽和展場間的對應關係(在地性和文化的脈絡),較利於累積策展技能和經驗,故多屬策展人主動籌辦。類近的視藝展覽早年亦已出現,近年則發現以二樓書店為據的展覽方式。如紫羅蘭書店的《秋螢詩畫展(系列)》(註27) 和阿麥書房的《詩c》(註28) ,兩者皆以文字與視藝作品的相互滲透,呈現跨媒介展覽特質,亦明顯配合展場是「書房」的脈絡。此例雖未成氣候,但已知歐陽應霽在嘉咸街,以類近理念成立「十一行」(註29) 可以拭目以待。正規展場以外辦展覽的最大難題不只是籌備工作的煩重,而是藝術家的角色最易淪為花瓶或場地本身推廣活動的牆紙,故未必須受所有藝術家歡迎。近年本港市民(包括商界)普遍接受本地視覺藝術活動,商場展覽(註30) 亦相較易於增加觀眾群;以此機會謀求商界合作和支持,則利於多媒體或高科技藝術展覽。固中的策展和籌辦能力當然會是成敗的關鍵─這正指向本地視藝展覽的策展文化發展問題。

結─「後‧展覽時代」
其實現今展覽數量日增(註31) ,唯獨展場空間有限,由策展人主理或藝術家自營的大型展覽於是一年不出一二。另外,策展人與藝評活動缺乏都令本地展覽文化難有深化發展,各自表述,沒有相互推演的展覽氣氛,筆者認為的「後」正是在於這樣「泛展覽」氣氛下展覽文化没有自然成長和擴廣大的現象─大型展覽難求。雖有官僚的(政府部門)「管理員」每年舉辦《藝遊鄰里》填充「大場」兼滿足藝術家,眾藝術空間的「細場」則由專業的藝術家身兼業餘的策展人,兩者都未必有足夠的時間和(想像)空間去策劃和思考「展覽」的意義,遑論日後還要多少個本地孕育的策展人能「眾望所歸」的代表(中國)香港「出使」威尼斯藝術雙年展。九十年代初至中有思考展覽本質和本地身份這兩個主流方向(註32) ,期後「藝術空間」的時代則以社區關懷,走出展場為宏觀方向,由各藝術空以年度規劃方式吸納不同的策展方案,「策展人」(Curator)與藝術家策展人(artist-as-curator) (註33) 的分界逐漸鮮明。由於「細場」上此起彼落的展覽没有讓藝術家得到滿足的「策展服務」(註34) ,於是没有策展人的仝人式藝術家自助展覽得以繼續。積極而言,「後」意即我們没有在展覽本義上再思考,反而因應客觀條件(特別是場地限制)而對展覽模式作出轉變甚至扭曲,以作為新的展覽模式;但我們同時還要累積各種展覽模式的經驗,為未來西九文娛區內的大型展覽時所需的技能和經驗作預備。

隨著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博物館群的可能建成和石硤尾工廈藝術中心的出現,加上藝術學生和學府逐步增加,在藝術家主導的本地展覽文化下我們會否再思考展覽活動中藝術家、策展人及觀眾間唇齒相依的互動關係呢?

註釋
1. 自2002年起已有報章報導火炭藝術家工作室開放事宜,無線電視於七月份的晚間新聞中訪問藝術家有關以工廈作工作室的情況。
2. 朱琦:《香港美術史》,香港:香港三聯書店,2005,頁118。
3. 梁寶山:〈從「工作室」倒閉看本地展場空間〉,黎建強、梁寶山 合編:《從過渡跨越千禧》,香港:香港藝術中心,2002年,頁181;蕭競聰:〈工作室+展覽+社區= ?〉,《PARA/SITE 1996》,香港:藝術空間,1996,頁36。
4. 陳育強:〈香港裝置觀察─寫在2000年〉,陳育強、莫家良編:《香港視覺藝術年鑑1999》,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2000年,頁54。
5.何慶基:〈《外圍》:一個歷史性的展覽〉,《信報》,2000年5月31日,文化版。
6. Para-site是Para/Site的前身,歷時四個月。梁志和:〈Para/Site與香港的藝術空間〉,《寄穴─第五十屆威尼斯雙年展‧中國香港展覽》場刊冊一,香港藝術發展局,2003年,頁20。
7. 張薇:〈香港另類藝術空間發展的兩個階段〉,《In-Between:獨立藝術空間國際會議》,香港:1A空間,2001年,頁134。
8. 藝術公社成立於1997年,最早會址是石塘咀長發工業大廈;其他資料參考:曾德平:〈九十年代香港的藝術空間〉,陳育強、莫家良編:《香港視覺藝術年鑑1999》,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2000年,30-32頁。
9. 1998-2000年,除各類創意人、藝術家遷入北角油街前政府物料供應處,多個本地視藝團體(藝術公社、1A空間和正空集合等)亦進駐,讓該處成為當時重要的展覽場所。
10. 較明顯的後來者有:藝術中心10樓的「白管子」及以香港教育學院藝術系承辦2005-06年「上海街視覺藝術空間」
11. Para/Site部分成員於2003年以Para/Site Collective名義入選參加威尼斯藝術雙年展,確立了藝術空間在港的藝術成就。
12. 曾德平:〈自我中心說邊緣〉,《信報》,2002年1月17日,文化版。
13. 梁志和:〈Para/Site與香港的藝術空間〉,《寄穴─第五十屆威尼斯雙年展‧中國香港展覽場刊冊一》,香港藝術發展局,2003年,頁20。
14. 伙炭簡史,參閱梁寶山:〈退下建制的前線─以火炭工業區藝術工作者社群為例〉,陳育強、莫家良編:《香港視覺藝術年鑑2003》,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4年。
15. 明報工業大廈和觀塘工業區的藝術家亦有類似活動,唯欠延續性和相對低調。
16. 香港另類空間歷史簡表,《In-Between:獨立藝術空間國際會議》,香港:1A空間,2001年,頁33。
17. 楊曉棠:〈城市與希望系列之發現藝術(二)了解富德樓─位於鬧市的文化藝術空間〉,《藝訊》,2005年7月號,頁2-3。
18.《石硤尾工廈變身藝術中心─馬會捐助7000萬 料07年啟用》,《東方日報》,2005年7月25,A28版
19. 富德樓中個別單位已伶聲的舉行數個展覽,類近「伙炭」初期情況。
20. 《現場灣仔 - 國際藝術家交流工作坊(香港)》。詳情參閱:http://www.hkair.org/re_wc/intro.html
21. 曾德平:〈九十年代香港的藝術空間〉,陳育強、莫家良編:《香港視覺藝術年鑑1999》,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2000年,頁54。
22. 梁寶山:〈從「工作室」倒閉看本地展場空間〉,黎建強、梁寶山 合編《從過渡跨越千禧》,香港:香港藝術中心,2002年,頁181
23.同上。
24.《藝術窗》(http://artwindows.sffahk.com)由專業藝術顧問兼策展人馮美瑩策劃,以各大流行名店的櫥窗為展示空間,邀請本地藝術家展出裝置、多媒體等不同作品。馮更是今年威尼斯雙年展中國香港展館的策展人。
25. 《香港‧箱中作業》由旅居香港的藝術家Simon Birch在朗豪坊商場與商場承建商鷹君集團共同策劃,在商場的不同大小角落設置展示飾櫃,展出多位藝術家及設計師的藝術作品。
26. 詳情參閱:http://www.detour.hk/tchi/whatis.php
27. 《秋螢詩畫展》共十四次展覽,為期一年多(2004年5月至2005年6月)。由秋螢詩社的禾迪與陳世樂策劃,舉行於旺角紫羅蘭書店。詳情參閱:http://www.hkbobby.com/qypoetry/exhi_con.htm
28. 《詩─測量字距的影像練習》由廿九几出版社及梁展峯策劃,由2005年5月23日至7月3日於銅鑼灣阿麥書房舉行,詳情參閱:http://www.29s.org/exh_mac/c.html
29. 「十一行」(3Boxes)己於2005年7月15日開幕,位於嘉咸街35號地下。專營二手藝術書籍及,亦定期舉行藝術活動。
30. 過去商場自行主辦的視藝展覽多展示(居港或海外)的外藉藝術家的作品。
31. 筆者以《藝術地圖》和陳育強、莫家良編的《香港視覺藝術年鑑》作統計參考。
32. 何慶基:〈展覽策劃的發展〉,陳育強、莫家良編:《香港視覺藝術年鑑1999》,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0年,頁26。
33. 筆者對此的概略理解參考自Paul O’Neil, “I am a Curator”, Art Monthly #275, April 2004, p. 8.
34. 對筆者而言,藝術家所替向的「策展專業」側重於策展人的統籌能力多於對展覽理念和論述作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