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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蔭聰: 宣傳世貿 不如鼓吹「自由文化」

明報   葉蔭聰
200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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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潮
宣傳世貿 不如鼓吹「自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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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輪流執筆 評述學術思潮

看電視太多,人會否變蠢?視野會否變窄?這套說法未必準確,但如果把「電視」換成「政府的電視廣告」,我無法不同意,就以最近的世貿會議廣告為例,「任你揀」與「平過人」竟然成為總結世貿的口號,就連支持世貿的經濟自由主義者看了大概也會噴飯,是政府覺得平民百姓就是如此目光如斗,還是政府官員的智力有問題?

香港政府緊跟「世貿」等國際組織走,便覺得自己真的很「全球化」了;最近有機會留意高級程度會考通識教育的「香港研究」課程,也有一項是有關世貿的:「國際組織/協議如世界貿易組織對香港有什麼幫助?現時香港在這方面面對什麼挑戰?」設計課程的人水平可能比政府官員高一點,至少不再是「任你揀」與「平過人」,但思維也相若,「世貿」就是好東西。

僅僅覺得「世貿」是好東西,可能還不至於會鬧出大問題,但若果把它視為標準,而且無時無刻想要超標,則可能會很可怕,就好像有人若以張柏芝的身材為標準,不單渴望成為「她」,還想超過她,最後可能會餓死,這種超標心態,可能就是香港官方式的全球化。

天空也是我的產權?

就以「知識產權」為例,香港政府有許多超標動作;知識產權署副署長張錦輝多年前便說過,1997年的香港版權條例已涵蓋互聯網,前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Dr.Bogsch便驚訝香港政府動作快速,張副署長回憶起來亦沾沾自喜;最近,政府打算把侵權的刑事責任推廣到非牟利團體以及最終使用者,這本身便可能是世界首創的了,將來筆者與眾多在課堂播放電影教學的老師,都要負上刑事責任;更有趣的是,世貿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其實只要求簽署國對「具商業規模」的盜版行為予人刑事檢控,在政府眼中,那位BT使用者「古惑天皇」也突然變得很「具商業規模」,不惜耗巨資,超標完成「全球化」任務。

前陣子有一個統計,香港有一半人沒有閱讀習慣,也許這一半人包括香港不少官員,他們只知道保護「知識產權」是全球性機構鼓吹的,卻不知道「知識產權」在全球引起許多質疑,這些質疑其實不必然是那些媒界所說的「反全球化人士」觀點,也有不少商界及法律界的看法。

去年財經刊物《商業周刊》(Businessweek)選出十本最佳書籍,當中的一本是《自由文化》(FreeCulture),這本書沒有教你如何賺大錢,反而對那些致力保護知識產權的大企業嚴厲批評,寫書的人不是什麼激進分子,他是史丹福大學的法律學院教授LawrenceLessig。此書涉及許多跟互聯網相關的法律與政策討論,但卻有不少香港政府廣告式的小故事,當然,水平高出許多倍,也發人深省,而不是老王賣瓜,我這裏就隨手找一個:

美國戰前的法律對於私人擁有土地,有一個今天看來很奇怪的解釋:地主不單擁有土地表面,而且,還擁有地面下的地底,直達地心,而土地上的天空,直達星星月亮太陽,也是屬於地主的,這種詮釋本來只流於想像,於現實沒有很大影響,但到了1945年,北卡羅萊納州兩位農夫的農場有不少雞隻死了,原因是美軍軍機低飛,受驚的雞撞向牆壁而死,他們控告美軍侵犯他們的私人財產。

最高法院的法官指出,天空應該是公共的,即使農夫可以追討賠償,也不能以私人財物受侵犯為由;你可以想像,如果這兩位農夫贏了官司,大概所有地主都可以向上空所有飛機的公司或政府要求「天空使用費」,連放風箏也有問題。

Lessig說,這兩位農夫對自己財產的夢想,就像今天努力保護知識產權的大型媒體公司,不只其產品是產權,任何流通及複製都是它們的產權範圍,要努力捍衛,不過,這些媒體不是無權無勢的農夫,他們有錢,可以聘律師,有政府關係,可以影響立法及執法,所以有能力去追求實現他們的瘋狂夢想。

大企業其實並不關心「自由文化」,它們更關心自己的產權範圍是否可以無遠弗屆,以及由貿易所實現的利潤,它們要用自己的資源去追逐這種瘋狂夢想倒也罷了,偏偏我們的政府卻用納稅人的錢去做,把刑事檢控範圍擴大,繼續追趕這種全球化的指標。

另類授權制度 創作共用

嚴格來說,Lessig其實並不反對全球化,他也很關心創作者是否能獲得回報,他與一群關心資訊自由流通的朋友,當中包括法律專家、文化工作者、學者及日本企業家等等,合作搞了一種另類授權制度,名為「創作共用」(cre-ativecommons,http://creativecommons.org),就名字便有「世界大同」的感覺,它讓創作人選擇保留及放棄部分權利,使知識及資訊可以更容易流通,例如,你寫了一首歌{吧可去賣給吶士剁伍{但吧也可如桅選濂允許別人作非商業用途,所以網民可以下載來欣賞,傳給本地或海外親友,但卻不可以拿了別人的作品,賣給某唱片公司,因為這違反授權協議。

「創作共用」已有30多個地區參與推動,類似的另類或較具草根特性的全球化計劃有許多,香港政府有沒有打算動用公帑來協助這些全球化?沒有,中文世界裏,台灣的中央研究院以及中國大陸的人民大學也有參加「創作共用」計劃,但香港這個國際城市偏偏就缺席這種全球化!諷刺的是,在大企業的全球化遊戲中,我們政府卻超標。

保留及放棄部分權利

這種心態,其實也反映在近日政府對待世貿會議的心態上,一方面以明星買橙及買手機為會議作公關宣傳,另一方面,官員及警方多次傳遞恐怖信息,把反對世貿人士描繪成暴徒,製造恐慌,不要忘記,這些人也是遊客,所謂「反全球化人士」其實不少也是一種全球流動的族群,香港政府的心智太薄弱,是個土包子,只會追逐單一的企業全球化指標,無法面對多元全球自由文化的來臨。《自由文化》一書可從網上下載:中文版:http://www.socialbrain.org/freeculture英文版:http://www.free-culture.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