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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教授暫逃厄運 浸大拒絕兩名被抄員工復職

沒有交稿死線,民間記者的報道慢了半拍,我只能以一片字海和一些原始材料來彌補與主流媒體的距離。

說來慚愧,昨日﹝一月二十六日﹞是我第一次到立法會旁聽會議,原來香港的立法會真的小得那麼可憐。細細的議事堂,昨日下午五點開始的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第三部分,來了二十六個大專教育團體的代表,還有二十幾名來聲援的浸大同學,劉慧卿議員形容為「賓虛」咁多人,我牽強地想起審訊反世貿示威者的觀塘法院﹝同學們也試過為老師的發言歡呼拍掌﹞。

教協、高教聯、各院校的職工和教師代表、各院校的學生代表都輪流發言,會議的題目是〈解除規管後的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教職員薪酬制度〉,但浸會大學解僱/威脅解僱拒絕轉到薪酬福利新制的教職員的風波未息,自然成為會議的焦點。有留意inmedia及其他報章報道,讀者應該知道浸會大學校董會在各方壓力下,在一月二十三日決定擱置強迫六名老師就範,但大家仍然關心浸大日後會否再次啟動解僱程序,以及那兩名因為不肯轉制而被抄的非教學職員的命運。這個報道會分成兩部分,首先會解答以上最貼身的問題,第二部分是關於浸大工會主席杜耀明和工會核心成員陳家洛博士對浸會校董會組成提出的質疑。

代表浸大出席的包括行政副校長暨秘書長李兆銓﹝圖﹞、人事部主任陳羅潔湘、以及因為同學「誤解事件」難過到聲都震埋的體育系系主任梁美莉。李兆銓提供給立法會的文件中指,校董會在「維持和諧校園的大前題下‧‧‧通過特別議案,決定大學在全面推行新制度後,授權大學行政部門在一個薪酬福利制度下,仍然按照六位﹝教學﹞同事現時的合約條款給予他們現時的薪酬及福利,但與其他同事一樣,他們應該接受大學可在政府削減撥款及校董會批准的情況下調節百分之十至十五公積金供款。」與會代表批評,浸會校董會雖然暫時擱置了啟動解僱機制,但卻要求六位老師「應該接受」新制的部分內容,即是變相單方面更改合約/製造灰色地帶。在多番追問下,李兆銓仍然講不清楚到底「應該接受」是什麼意思。是否六位老師如果不接受,就會再面臨解聘?

浸大模稜兩可地擱置六位教師的問題,對兩名被抄非教學職員,態度就強硬得多。有議員批評,如果六位不肯轉制的老師可以留得低,為什麼兩名不肯轉制而被抄的非教學職員不能復職?李兆銓呢呢喃喃一堆東西,說什麼系主任呀高層呀都勸佢地接受新制,係佢地唔願簽,總之唔係大學抄。最後他也沒有答應建議校董會重新考慮兩人復職,儘管教育事務委員會通過決議要求馬上重新聘用兩人﹝被《文匯報》批評為干預浸大校政﹞。

有一個問題我們一直不明白,就是浸大憑什麼逼實任制的教員專制,而不轉就抄人?吳藹儀議員指出,教授並沒有違反道德操守,如果要解僱他們,就要符合通常也是跟操守有關的"other good cause",莫非浸大得到法律意見,認為單單不接受新制就成為"other good cause"?李兆銓副校長此時不敢重複浸大一直以來真的將「運作困難」視為"other good cause",卻以一輪公關囈語搪塞:「浸大已經徵詢了法律意見‧‧‧要按一定程序‧‧‧要校董會設立的特別委員會決定為合理原因‧‧‧」委員會主席楊森見佢講到唔清唔楚,唔俾佢講落去。

抱歉,文章寫得像學生會內鬥時那種「閒人免進兼冇人睇得明式」報道,現在這部分不如以浸會工會最近作的調查作結,添點人氣。浸大有近一千七百名全職員工,工會收回一百四十五份書面問卷。浸大校長吳清輝早前說,百分之九十九的教職員都支持新制﹝他將簽新制的都說成支持﹞。但調查發現,接近九成受訪員工認為自己是沒權選擇不轉制;六成四受訪員工曾受到勸告、壓力或其他情況而令自己在不願意的情況下簽署同意書;八成五受訪員工不同意浸大為求員工百分百轉制,不惜以解僱的方法來處理不願轉制的同事;七成六受訪員工覺得,浸大曾誤導自己相信今次的轉制是可以自由選擇的。另外,浸大員工在問卷附設的心聲欄中,有員工說自己因為被迫簽新制失眠了兩晚,最後為家庭着想決定簽;有員工說因事件對浸大校方完全失去信心;有員工說會離開香港;有員工指摘校方以威嚇手段強暴了他們‧‧‧

費事悶親大家,這裏先來個小結。上文只是處理了冰山露出的一角,就是最迫切的抄人問題,以及浸大的處事手法如何犯眾憎。之後我們會轉入直路,杜耀明和陳家洛老師在立法會的發言將問題擴大,討論到當大學薪酬福利與公務員脫鈎後,大學校董會和高層如何搖身一變成為高高在上的山寨王,自己聘請自己的「圍威喂」大家庭。愈睇愈心寒,大家着定羽絨啦。

圖片取自浸會大學

附錄一:明報一月二十七日報道

【明報專訊】繼理工大學副校長曾慶忠涉嫌利益衝突,被校方告誡後,昨日立法會又揭發浸會大學涉利益衝突。浸大「減薪風波」主角之一、浸大教職員工會主席杜耀明披露,浸大聘用校董會主席鄭慕智主管的律師樓為大學法律顧問,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批評事件「混帳」,敦促校方盡快處理。逾30個大學組織及社會團體,昨日出席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由於近日浸大「轉新薪酬架構」風波未息,會議由討論大學教職員薪酬,變成浸大薪酬機制「聲討大會」。杜耀明由於拒絕轉簽新制,險被大學解僱,昨日出席立法會,批評浸大管治「劣質」、黑箱作業,質疑校董涉利益衝突。浸大行政副校長暨秘書長李兆銓解釋,由鄭慕智主管的胡百全律師樓,多年前已擔任浸大法律顧問,及後鄭慕智擔任浸大校董會主席,亦已申報。但劉慧卿指,申報不能避免利益衝突:「我支持大學高度自治,但(爭拗)經常搞到立法會,叫人如何放心?希望浸大盡快處理利益衝突問題。」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通過張超雄議員的動議,要求浸大重新讓職員選擇新、舊制合約,重新聘用因不同意轉制而被解僱的兩名浸大非教學員工。不過,通過的動議對校方處理薪酬架構並無約束力。另外,教統局計劃出售34億元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亦遭立法會議員駁回。與會學生均表示,擔心貸款外判後,會受不法追數手法威脅,議員通過動議反對將貸款外判,並要求教統局從速完成大專生貸款制度的檢討。

附錄二:蘋果一月二十七日報道
【本報訊】近日發生強迫教授轉制風波的浸會大學,被教職員工會揭破原來校董會主席鄭慕智為主管律師的胡伯全律師樓,一直獲浸大聘為學校的法律顧問,當中疑涉利益衝突。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昨又通過無約束力的動議,迫令浸大讓兩名拒簽新聘用合約而被辭退的職員復職,及重新讓全校教職員選擇是否轉以新合約受聘。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開會討論實施薪酬與公務員脫鈎後大學教職員薪酬問題,與會並發言的各大學二十多名教職員會及學生會代表,都指脫鈎危及學術自由,也產生奉承文化。

會議集中討論浸大轉新聘用制風波。浸大教職員協會副主席陳家洛指出,校董會近期訂立類似行政會議的集體保密制,禁止校董洩露校董會決定及商議過程。該校教職員工會主席、六名拒絕轉制教授之一杜耀明更指,新例更禁止校董參加反對浸大校方的活動。

杜耀明又說,上月初他與另一拒絕轉制教員,跟行政副校長李兆銓商討要求放寬簽署同意書的限期時,李雖應允,但條件是他們「不能參加任何公開的反對活動」,即使工會主席也不能豁免,被他一口拒絕。

杜又爆料稱,校董會主席鄭慕智任主管律師的胡伯全律師樓,一直是浸大的法律顧問,「這是否存在利益衝突?」李兆銓回應稱,委任胡伯全律師樓擔任顧問是很久以前的事,當時鄭尚未成為主席,鄭獲委任主席後也有作申報。

另外,十四個學生會代表昨日討論學生資助辦事處外判免入息貸款時,一致反對外判,但教統局副秘書長劉利群強調不會收回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