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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世界裏的伊斯蘭

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先實行多元文化政策的國家,也可能是實行得最成功的一個。它總是透過語言、教育和各種各樣的反歧視法例貫徹它的主張,就是不強求各種民族的融合,反而要尊重彼此的差異,並存共榮。

終於,前年加拿大的安大略省走出了沒有任何西方民主國家走過的一步,那就是引進伊斯蘭教法「夏里亞」!當地的前總檢察官(相當於香港的律政司)Marion
Boyd接受政府任命,研究怎樣在法律上更進一步地保障伊斯蘭社群,然後出了一份150頁的報告,結論是應該成立一個以伊斯蘭教法為原則的民事仲裁庭。

這個仲裁庭可以處理婚姻、財產及繼承等多種民事爭論,仲裁者則由教長和長老擔任。其實早在這個建議出爐之前,部分伊斯蘭移民已經私下採用傳統方法解決問題。 比如說當地一對巴基斯坦夫婦就曾找上一個長老,因為當太太的每個月都把收入全數交給丈夫,結果自己連一杯咖啡都買不起,而丈夫又不肯給她多點零用,於是她 每月扣下五百加幣當「私己」。事敗之後,長老的判決是丈夫應該停止和妻子同床。

理由是依據「夏里亞」,當太太不順從,做丈夫的應該不用與她行房,而且可以找一個「臨時夫人」解決性需要。可以想見,安大略省這個建議一出,立刻就惹來反對 的聲浪。雖然不服這個仲裁庭的判決還可以向一般法庭上訴,但很多在加拿大土生土長的伊斯蘭女性還是吃不消,連番請願示威,最終使得政府讓步,撤回提議。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事件况面聲音最大的,是一向和「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對著幹的「自由派伊斯蘭」。他們反對引入「夏里亞」的理由不只是從現代世俗社會的觀點 來看,傳統的「夏里亞」有很多歧視女性的地方;而且是根本地懷疑「夏里亞」的權威。有一種意見認為除了古蘭經的規定之外,不少被當作法律的「先知言行」其 實是在穆罕默德逝世兩百年後才「偽造」出來的。更何況任何古老律法都應該與時俱進地解讀,不能一板一眼地按字面應用。

他們認為,真正的伊斯蘭信徒要跟隨的,是信仰核心中平等和自由的精神,而非一千多年前定下的規矩。這個事件最有趣的地方是自由開放的安大略政府,其實和很多 敵視伊斯蘭的勢力一樣,都大而化之地以為複雜多元的伊斯蘭教只有一種聲音。尊重伊斯蘭與歧視伊斯蘭,居然分享了同一個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