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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推「疫苗氣泡」 法官須打第一針 暫不包括市民及律師

司法機構推「疫苗氣泡」 法官須打第一針 暫不包括市民及律師

(獨媒報導) 公務員事務局日前向政府內部發出指引,收緊打針要求,據了解不同部門在今周敲定執行細節,其中教育局已公布安排。司法機構亦公布「疫苗氣泡」安排,所有法官、司法人員,以及司法機構職員,由2月16日起,除非有醫生證明,否則最少要打第一針,才可進入法院。但暫時未有計劃要求市民、律師及被告等其他法庭使用者打針。

《獨媒》昨日報導,公務員事務局早前已向各部門發出2月16日「疫苗氣泡」在政府的實施安排,具實執行細節交由各部門定斷。本網近日向不同政府部門及機構查詢打針安排。

司法機構表示,將參考政府的「疫苗氣泡」措施,會於2月16日起,要求司法機構人員,即法官、司法人員及司法機構職員,在進入司法機構辦公室前,必須符合「疫苗氣泡」規定。根據政府的內部指引,2月16日起,除非持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健康狀況不允許打針,所有僱員須打最少一針新冠疫苗,才可以進入有關處所。若未能符合要求,未能返回工作地點,將被視為「曠工」,會遭紀律處分。

現時有多名法官仍未打針?司法機構只回覆整體司法機構人員當中,已經有98%人員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至於旁聽市民是否要打針?司法機構表示,目前沒有計劃對進入法院大樓的各類法庭使用者,及其他市民作出「疫苗氣泡」要求,但司法機構補充,會留意疫情的變化,在平衡公共衞生及維持法庭正常運作的前提下,適時推行合適的措施。

警隊稱全力配合 懲教不答是否打針才可探監

另外,不少政府部門日常與市民有不少接觸,例如警隊需不時在高感染風險地區執勤。警隊會否禁止未打第一針的警員執勤?警務處昨晚回覆查詢,僅表示「全力配合政府由2月16日起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推行『疫苗氣泡』,亦會繼續鼓勵人員積極參與疫苗接種計劃,以保障員工個人健康和履行公民義務」。警務處亦沒有提供現時已接種第一針的警務人員數字。

本網亦向懲教署查詢,會否要求市民打第一針才獲准探監,懲教署沒有回答,只在回覆稱「懲教署會全力配合政府有關『疫苗氣泡』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