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袁嘉蔚與囚友擁抱遭罰水飯房10日 友人黃莉莉斥針對

袁嘉蔚與囚友擁抱遭罰水飯房10日 友人黃莉莉斥針對

(獨媒報導)前南區區議員袁嘉蔚於本月20日完成6.4案刑期,返回羅湖懲教所,續就民主派初選案還柙。袁嘉蔚在返回還押囚室時與其他囚友擁抱,被懲教以「與其他囚犯有身體接觸」為由,處罰單獨隔離囚禁10天(即俗稱的水飯房)。袁的友人黃莉莉接受《獨媒》訪問,批評懲教署執法準則模糊,指在囚人士於日常工作中亦會與其他人有肢體接觸,質疑處罰是針對袁嘉蔚。翻查《監獄規則》「違反監獄紀律的行為」,亦未有列明不得與囚友有身體接觸。

與獄友擁抱遭罰單獨囚禁10日

袁嘉蔚與其餘二十多名民主派,參與被警方禁止的2019年六四集會,被控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4個月。她在本月20日完成刑期,恢復還柙身份並返回羅湖懲教所。袁嘉蔚社交平台今日發文,指袁嘉蔚返回還柙囚室時,與相熟的囚友擁抱。懲教人員隨後以「與其他囚犯有身體接觸」為由,處罰袁須單獨隔離囚禁10天,同室的5名囚友亦遭同樣處罰。

該帖文指袁嘉蔚即場要求職員指出《監獄規則》中,哪款條文禁止在囚人士有身體接觸,職員僅稱稍後向她補充,惟至今仍未作出交代。職員更表示平常與一人擁抱會被罰5天單獨囚禁,現時「已經罰少咗」、「而家只係當你攬左兩個人」。

在單獨囚禁期間,在囚人士將失去所有福利,包括不能「食私飯」,不可收取信件,以及不能讀書。

友人斥處罰準則模糊且具針對性

袁的友人黃莉莉接受《獨媒》訪問時指,事件反映懲教署人員執法準則模糊。她是在本月21日探望袁嘉蔚時得悉事件,認為大部分在囚人士不熟識《監獄規則》,職員卻不斷以此處罰在囚人士。即使在囚人士要求翻查《規則》,惟懲教署往往延遲答覆,而獄中又欠缺有效的投訴機制,囚犯無法保障自身權利。

黃莉莉
黃莉莉(資料圖片)

黃莉莉指在囚人士於日常工作中,均會與其他人有肢體接觸,質疑懲教署的處罰具針對性。她指袁嘉蔚性格平易近人,與其他囚友相處融洽,如今卻因此被囚水飯房,不免感到無奈。黃莉莉指自己會與袁嘉蔚的其他親友,繼續每日前往探訪,在有限的探訪時間鼓勵她。

《監獄規則》無列明不得與囚友有身體接觸

翻查香港法例第234A章《監獄規則》,第61條「違反監獄紀律的行為」,當中並無提及「與其他囚犯有身體接觸」屬違規行為。而根據第63條「監督可施加的懲罰」,違規的囚犯最高會被罰28天隔離囚禁。

袁嘉蔚與其餘46名民主派人士因去年組織和參與「35+初選案」,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至今已還柙近5個月。袁曾向法庭申請保釋,惟案件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其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