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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風波事件

圖為香港大學校徽:香港高等學府之一

註:今天有人引述"劉遵義等中大高層"的名支持一份聲明彈劾中大學生編委會,又試圖用權力、法律等去威嚇中大學生的編委會,請全港大專生正視一個問題,即使情色版的質素低,即使你不認同中大編輯的說話,但要認真想一想,究竟我們的大學,我們的校長,應否隨波逐流,迎合社會道德的壓力,讓某些人藉機會威嚇大學的同學呢?社會已充滿禁忌,現在我們是否還要破壞大學校園作為"自由討論地方"(free space) 的價值呢?一個"自由討論的地方"本身有自我調節的機制,理性討論之所以可能,是因為它建立在互信基礎上,正是因為你相信或理解中大學生報的動機,所以你才回答它的問題。倘若他不尊重你,你可不理會他,他不理性,你可以不與它討論,他說的題材令你不感興趣,你可以不參與討論.這個自由討論的空間要獨立於權力(包括道德價值)的支配, 享有財政的自主. 倘若外間的權力,意識型態,社會道德逐漸侵入,大學的校長和教授又不能樹立榜樣,它會消失的,人與人之間的共識會減低,變成好似我們工作的地方,互信的基礎低,枉論開放地探討性的話題啊!請大家就此深思,並在其它渠道表達意見.究竟我們的包容量是否那麼低呢?

商台主持黃偉民及黃永今早談到中大學生報「情色版」2007年二月及三月號的問卷問題只是「低能」及「輕挑」,絶非「不雅」及「粗鄙」。商台主持人又發現問卷問題原來來自中學學生的雜誌,亦有標準答案。例如「你想同什麼動物做愛呢?」,答案其實是「人」。5月15日,中大學生報編委會、嶺南文化研究系及新婦女協進會到東區審裁署抗議,並決定上訴,中文大學管理層稱十分關心學生,會找律生協助學生,希望學生吸取教訓。

"開放社會"?
事件曝光後,投訴個案由1宗增加到現在116(直至今天5月15日),有人藉此機會大肆批評中大學生報,他們訴諸影視署的渠道要求禁制「情色版」,以維護社會道德的價值。在過程中,不同團體和人士用不同的觀點表達對事件的看法,例如糾正被扭曲的單一性觀念,捍衛言論和學術自由,批評中大校方不仁,沒有照顧同學等。撇開校方處理今次事件的手法,我們看看是否多人認同這份情色版的問卷和內容.我們發現大部份教授及知明人士都覺得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問題是「過界」、「眼高手低」和「過火」,但說完「過界」或「超出底線」,大家就沒有鑽下去,什麼界線呢?總之有些東西就不宜直接討論,不是不可以講,但要用學術的角度去討論,多麼根深蒂固的道德價值啊! 我們不知它是什麼,但只要一觸到它,它便反彈,叫你不要出聲。諷刺的是我們每天不是也說香港是一言論自由的地方嗎?

當有人觸及那些神經,別人便愈理性地去保護自己的價值,如果對方敬酒不飲,飲罰酒,有家長和學生(商台節目15/5/2007)便直接批評情色版的問題對某些人有"冒犯",或令人有不安,要求別人不要再出版那些內容,更威嚇編委會若他們不向其它同學道歉,便從民事途徑,控告編委會的同學。

現代社會的價值,"自由"、"批判思考",彷彿純是一種個人知性的儀式,只標榜個人的智慧和魅力,但又同時透過我們的說話和語言再現,以遮蔽社會種種的規範和禁忌.當有人試圖挑戰那些根深蒂固的價值,他們便群起批評「情色版」搏「出位」,試圖將中大學生報定性為「鹹報」、也嘗試規管「叛逆行為」,結果我們對價值的反省再次淪為---或挑戰舊價值(xyz),或捍衛另一套價值(abc),或盲從社會規範(pfg)----,我們未來得及了解什麼是(xyz, abc, pfg) 便要接受它,便要捍衛它,結果我們變得膚淺,變得虛偽,變得"政治正確"。總之就不要給人罵我"錯"!

無何否認,做人愈做得虛偽 (bad faith) 越著數,按規矩辦事,不但可以討人歡喜,也可以避免惹來是非。

揭開高等學府的面紗:教育機構的價值:"學生紀律", "編輯自主","不違背社會的道價"
在今次「情色版」風波裏,大學本來應以"批判""多元""自由"的思考等價值諒解和評審情色版的問題和內容,抗衡社會道德的盲流,彰顯學校的獨特價值。

可是它只用外間的價值標準,將中大學生報情色版評為"不雅"。(商台新聞17/5/2007), 要求他們不要再出版不雅的內容。它表現得猶如一間法定的公營機構,主要回應主流文化或社會道德的要求。

表面上,大學課程內容容許學生有批判思考,課程的老師又要求學生多懷疑,多批判,實則所謂批判思考,只是一種大學標奇立意的做法。大學學生只為滿足老師的「批判」品味製作他們的功課,以取得老師和大學的認同。可是當大學自己遇到社會人士的批評,無論管理層和教授便好似失去自己獨立判斷的方向,忘記大學的使命,更甚的是迎合外界對它的要求,為了校譽隨波逐流地彈劾學生。大學管理層更要求編輯同學息事寧人、妥協、甚至勸導編委會不要出版「不雅」的內容。「學生報編輯陳玉鋒昨日表示,校方曾多次向同學暗示,希望他們就事件認錯,她指承受巨大壓力,但仍堅持推出情色版,是正確決定。」頭條日報(14/5/2007) 這就是現代高等學府在社會的角色。

「《中大學生報》編輯在《城市論壇》說,校方多次派員到學生報會議室找他們「傾偈」,他們「無謂搞咁大,不要惹事生非」,多次暗示要他們認錯,且語帶威脅,似是想禁絕學生報。」明報(14/5/2007)

記者問校長劉遵義對「情色版」有何看法,劉笑而不答,然後說:「無意見。」記者追問獨立委員會是否黑箱作業,劉又稱:「我那時不在香港。」東方(15/5/2007)

中大輔導長又解釋,校方從沒有強迫出版委員會認錯。由於收到很多一面倒的意見,中大作為教育機構應對社會負責任,因此向《學生報》發出警告信,並強調警告信只屬初步決定。(都市日報 15/5/2007)

值得反省的價值卻沒有反省,容易令人變得膚淺
事件到了現在,中大學生報的「情色版」漸被定型為「鹹報」或「不雅的刊物」。中大校方、及大專院校的老師、究竟他們怎樣看這份不雅的中大學生報呢?什麼是「過界」的題材呢?真接發問及談論敏感的性問題是否一種「不雅」呢?什麼是道德呢?什麼是恰當的性討論呢?是否要包著性學理論談論性,才是恰當的性討論呢?什麼是言論自由?什麼是值得探討的題材?怎樣去談論敏感題材較恰當?遇到別人彈核和批評,同學又要怎樣處理呢?中文大學是香港高等學府之一,大學賢師在學術上也有很多出版和貢獻,可是他們有沒有真正幫助學生呢?大學管理層要求同學反省,吸取教訓,反省什麼,吸取什麼教訓呢?在這種環境下,同學又是否虛心接受批評,提高報刊的質素呢?答案開始有。所謂學生報有不足,又是指什麼面向呢?如何做呢?學校又有沒有提供空間給予他們反省,改善某些學生報的內容呢?如何成熟地處理一些爭議問題呢?答案是0。

今次事件也觸起個人的感想,筆者回想起年少與母親辯論「應否孝順」,當時筆者用許多理由說「沒有必要一定要孝順」,似有批判性,母親只說一句「傻仔」,母親離世後,常感悶悶不樂,閒時不斷想那些你認為是「批判」的思考、「道德價值」現在又是什麼意思呢?盲從社會道德是低水平的人格,但所謂批判又是什麼呢?究竟是批判,還是詭辯呢?所謂道德又是什麼呢?是具普遍性的價值,還是舊社會的禮教、意識形態呢?同學及社會人士有沒有深思這些價值呢?筆者相信這是永續的辯證,乃宿命。沒有人有絶對答案。只能叫自己 "Don't take it serious!"

回顧今次事件及觀點。
這次事件在新聞報導上始於2007年5月7日,由讀者馮子釗爆料。由星島及東方率先報導。

5月6日中大發言人說校方會嚴正處理事件(情色報),學生事務處將即時約見該報總編輯作深入了解。

5月7日,中大校方表示極度關注今次事件,已成立調查委員會了解事件,並會按調查結果作適當處理,強調校方絕不許學生以不雅及色情的方式出版刊物。中大將引用中文大學《大學條例及規則》、「行為有損校譽或學校利益」的條例,對《中大學生報》的編委作出調查及懲戒。

事件暴光後,影視處5月8日收到一宗投訴,指《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內容不雅及令人震驚。

5月9日。傳媒彈劾中大學生報後,投訴案增加。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接獲的投訴暴增至七宗,該處稍後會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將該報送檢評級。中大學生報編輯回應對該報增設「情色版」的批評,解釋創設「情色版」是想批判社會單線、扭曲的情慾現象,營造開闊的討論空間,並指社會充斥各種色情資訊,大學和師長卻對性三緘其口,是不健康狀況。(新報)

5月10日。影視處再接獲12宗投訴,投訴指《中大學生報》不雅及淫褻,累積至19宗;同時發生事件後,突然有一個十多名中大生前日組成「要求學生報回水大行動」,批評平時學生報設情色版,錯誤論述色情使中大蒙羞,要求學生報公開道歉及收回每年中大生向學生會繳交不多於100元會費。(經濟日報)另一方面,學生報編委會日前派發號外,向學生解釋事件及學生報立場,不過放在范克廉樓地下報箱的三百份報紙,被發現九成被棄置在附近的回收箱。(明報)

5月11日。影視處就事件總共收到26宗投訴,決定將刊物送交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評級。審裁處評級分為「既非淫褻亦非不雅」、「不雅」及「淫褻」3 個級別。

同日中文大學回應:中大成立紀律委會員,成員包括四名教授及一名學生,昨天約見《中大學生報》現任及前任總編輯,但多名編委堅持全體參與,被委員會拒絕,編委杯葛會議。召開學生紀律委員會後,認為中大學生報的情色版超出社會可以接受的道德底線,內容不雅及令人不安,因此對學生報出版委員會全體成員發出嚴重警告。又認為,學生報損害校譽,影響其他中大學生的利益,要求立即停止出版載有不雅及粗鄙內容的刊物,大學並會禁止有關刊物在校園範圍發布。(信報)

中大學生出版委員會編輯表示他們沒有做錯,「我們的"情色"版並非"色情"版,是以尊重為基礎空間,公開談論性……很難得這件事得到這麼大的討論平台,如果我們放棄繼續和同學討論的機會,我覺得這樣不make sense(合理)」(明報)。出版委員會在中大校園又舉行「性,我們如何表述」的公開論壇,講者批評傳媒扭曲事件,製造事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副教授游靜力撐《學生報》製造空間光明正大討論性,卻被傳媒扭曲為嚴重違反倫理道德,「學生只係提出挑戰,但就畀人話無學術價值、無品味,我都想問傳媒有咩品味?」(東方日報)

5月12日。編委會重申立場,堅持新一期會繼續「忠於開放討論的出版宗旨」。學生報財政李雅庄承認,在情色版內容及對公眾的回應上,編委會有改善空間, 「對於性的討論應該可以更深化、更深入;而(我們)對刊物引起公眾的過敏反應,是意料不到,這些是我們做得不足的事,需要改善」。(明報)

另,何培斌教授表示曾在周內三次與十多名編委會面,解釋事件可能引致的後果,包括嚴重時校方會勒令退學,以及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後,學生可能面對的刑責。他稱,一旦有編委被起訴,需法律支援,他會找朋友為同學提供法律意見。他堅持,被批評的「情色版」內容,超越中大底線,引起不安,校方有責任採取行動。但校方不會干預學生出版自由。他希望學生在事件中學到自我批判及獨立思考,但若他們受誤導對社會批評不作回應,他會很痛心。(東方日報)

同日,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員協會主席葉興國表示,「情色版」逾八成機會會被評為二級不雅物品,「佢內容明顯用字露骨同不雅,好有機會(入罪)。」他透露,評審結果可望於下周二(15日)公布;至於學生報總編輯曾昭偉會否因而入獄,他強調,審裁處只會就物品作評級,「要點樣罰佢,係由法官來做判決!」

對中大處理手法,港大學生會及理大學生會均認為,中大校方不應阻礙學生出版刊物的自由,支持《中大學生報》繼續發行,學聯今日召開特別會,商討力撐《中大學生報》,反對中大校方處分學生。本報在三間大學訪問了22名學生,七成反對中大干預《學生報》出版。(蘋果日報)

5月13日。校長劉遵義表示:"有社會人士直接向中大投訴「情色版」,校方才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初步認為部分內容超出社會道德底線,不為社會接受。"他希望學生除了有自己看法,亦了解其他人及社會的看法,希望他們能細心反思,不要辜負家長及社會的期望。(東方日報及明報)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梁偉賢分析,該兩期情色版界乎一級與二級之間,內容「踩界」,但部分內容涉及亂倫和人獸交,相信是導致審裁處將之評為「不雅」的主要因素。(明報)

5月14日。投訴個案升到80宗。淫褻物品審裁處明日公布《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評級,審裁委員張民炳透露,《情色版》可初評為二級的不雅物品。《學生報》出版委員會已就事件諮詢法律意見。(成報)「東方報業民意調查」於上周四至六,就此事成功以電話訪問了二千三百一十四名十八歲或以上巿民,結果發現三成八受訪巿民認為該刊編輯明顯是以色情及性變態等話題來吸引讀者;三成質疑該刊編輯沒有認真想過作為刊物出版人的基本責任。認為問題不大或無問題的被訪者僅佔兩成七,反映大多數巿民未能認同《中大學生報》編輯對其做法的辯解。(東方)

中大6個學系包括社會學系、文化及宗教研究系、經濟系、政治與行政學系、社工系及藝術系共250多名學生,召開記者會發表聯署聲明,質疑審裁處能否以一個客觀、持平的標準作出裁決,又要求校方收回對《學生報》的「不雅」裁決,並保證出版委員會不會受到任何懲處。同時81名中大學生會應屆幹事和編輯就事件發出聯署信,指對校方的處理手法感到遺憾和憤怒,而校方的裁決粗暴干預學生的自治,使學術自由蒙上陰影。

5月15日。 投訴個案升到116宗。淫褻物品審裁處在報章刊登有關《中大學生報》「情色版」2月和3月號,正式列為二級不雅刊物。刊物本身及網上版本均被評為不雅。編委會發表由千多名學生及公眾聯署的聲明,對裁決表示失望,決定上訴。早上聯同支持人士約二十人,在東區法院門外抗議,反對裁決,要求保障出版自由。學生報編委會繼續保留情色版,但未決定五月號何時出版。(商台)

另外,十多名中大學生和校友,發起關注組,不滿學生報編委開設情色版,指謫編委漠視反對意見,要求由中大學生會成立調查小組,研究編委有無失當。一群名為「關心中大的中大同學、校友,和社會人士」,昨成立題為「勇於認錯重新改過」的聯署網站,批評學生沒有正視本身的錯處,擔心他們繼續堅持歪理,對大學和社會產生不良影響,嚴正要求學生報編委會成員向中大師生及校友公開道歉。截至昨晚11 時,已收集逾700 個簽名。(商台新聞及明報15/7/2007)

5月17日。 中大學生報編委與副校長鄭振耀會面,商討學生報被評為二級不雅物品的跟進工作,鄭振耀解釋向同學發出警告信,祗是勸籲他們不要再刊登"不雅內容",校方不會禁止學生報出版,因為尊重"編輯自主". 另外,校方不會以學校名義,或用公帑資助學生提出上訴,因為學生報有編輯自主,但會聯絡校友以個人名義協助。學生會編委表示,會繼續出版學生報,校方亦承諾不作審查,編委對校方不資助上訴,感到可惜。(商台新聞)

5月18日。 中大學生報編委會不服淫褻物品審裁處,將二月及三月號的學生報情色版,評為二級不雅刊物,到東區法院申請覆審.編委會說,面對繁複的司法程序,學生報在籌措金錢及尋找律師方面遇到很大困難.中大校方表示,學生報有編輯自主,校方不會以學校名義,或用公帑資助學生上訴.(商台新聞)

觀點與角度:Selective

1. 大學生的應有的社會角色?她是公眾的行為典範
「身兼淫褻及不雅刊物審裁委員的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認為,《中大學生報》曲解探討性觀念的定義,他指,大學生理應是公眾的行為典範,提出亂倫幻想等不正確性觀念,或會掀起社會歪風。他又指,現時不少中學生均會到大學上資優課程,有關資訊亦會影響思想尚未成熟的中學生。」星島日報(5/7/2007)

2. 設立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目的:批判及營造討論性
「《中大學生報》出版委員會發表聲明指,《情色版》是批判社會扭曲的情慾想像,營造開闊討論話題的空間。」都市日報(9/5/2007)

「劉明蕙坦言,《學生報》四月號出街後,亦曾收到學生投訴,指「情色版」內容惹來不安,該會將再開會檢討編輯方針。她解釋,性與生活息息相關,開設該版的原因是希望去除大學校園「去性化」的傳統觀念,讓學生更加公開地討論性,但否認這是鼓吹性風氣。她表示,新莊上任時,政綱已包括在《學生報》加插「情色版」,當時學生未有反對。」東方日報(7/5/2007)

3. 情色版過火呢?膚淺,誤解性問題嗎?

「中大學生會會長黃永志昨回應稱,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內容涉及人獸交、亂倫等題材,的確「過火位」,但相信該報設「情色版」的出發點本身無問題,惟須注意處理手法。黃表示,學生會將於今晚就事件開會研究跟進,不排除會聯絡《學生報》編委會員商討,但認為學生會及校方都不應運用權力介入,影響《學生報》的編輯自主權。」東方日報(8/5/2007)

「中大學生會認為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內容過火,影響校譽,學生會會長黃永志說,雖然想討論性的出發點並無問題,但表達手法欠佳。他又說,學生報有編輯自主,暫時無意改變有關做法。」AM730(8/5/2007)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亦對學生報的編輯方針表示失望,認為事件反映大學生思想膚淺,誤解性問題,忽略兩性關係及倫理,他覺得學生報應從多方面探討性問題,不應只求「出位」。」頭條日報(5/8/2007)

4. 中文大學在這次事件的角色?
「這份情色版,出版近半年,今次引起爭議問卷早於3月出版,為何校方一直不察覺有問題?是校方疏忽,抑或校方標準因時制宜,眼見輿論洶湧才轉制裁學生,劃清界線? 中大校長劉遵義仍未公開說過一句話。請問劉校長,當學生成為眾矢之的,校長不是應為他們遮風擋雨嗎?為甚麼校長沒有挺身為學生講過一句話?連校長都覺得他們罪該萬死,不值扶一把? 也要問一問各界有識之士,當大家批評情色版淫穢色情,有沒有認真看過它?不掌握事實便輕率發言,道德嗎?」商台李慧玲(11/5/2007)

5. 學生報的質素:言論自由,還是合理化那些質素低劣的作品
張翠容(11/5/2007,經濟日報):「在此,我不是想鞭韃中大學生報,也不是要向大學生曉以大義,而是作為一個現象來觀察香港大學生隨社會所起的變化。近年由於有機會在大學演講,也接受過大學裏的學生報訪問,翻閱過不同大學的學報,我愈讀愈有點難過。我對學生報有個總體的印象,就是內容零零碎碎,非社會化,就好像把身邊事湊湊拼拼便算了,字裏行間令我感受不到年輕人應有的熱情和理想。一位同學跟我辯論,校園應該是開放的、自由的,學生報也應該是百無禁忌的,我皺了一皺眉頭,校園真是社會的縮影,香港社會有一個趨勢,傳媒亦然,就是把歪理合理化。 同學們,自由亦應該有個底。當我在外地採訪時,總愛跑到校園,聽聽學生的意見,即使如美國校園這樣開放,我從未看過學生報會出現情色版,其實色情版才對。學生報有它的位置與角色,但大家似乎都迷失了!」

6. 違反社會道德的問題,不應討論?!
成報社評(12/5/2007):「我們對於編輯中大學生報的學生感到非常失望,首先亂倫、人獸交這兩個題材,已經是超出了法律許可的範圍,有甚麼價值讓他們去討論?」

公民黨黨魁余若薇認為,言論自由不代表百無禁忌,香港社會十分重視家庭倫理觀念,年輕人亦應嚴肅處理,不能隨意說笑。她指,學生對亂倫等違反傳統的性觀念,作公開討論,甚至進行問卷調查的做法,實有檢討的必要。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坦言,個人不接受「情色版」內容,「人獸交、亂倫等行為,一般人根本不會去想,學生何必去問人,甚至做問卷調查?」(星島日報15/5/2007)

7. 什麼是道德呢?社會道德與校譽的關係
「七八年畢業於中大社會科學學院的張文光慨嘆:「今次對中大校譽一定有影響!」他說,編委成員須就事件吸取教訓,日後做任何事也該深思熟慮,他解釋即使學生報有出版自由,但若違反社會倫理道德,也會遭到法律制裁和留有案底。「堂堂一個殿堂級學府,畀學生用佢大學名義寫咁既文章,你話影唔影響校譽?」七五年畢業於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的教育工作者聯會會長楊耀忠亦批評一眾師弟妹在校報刊登「情色版」,他希望學生能勇於承認錯誤。六八年畢業於中大新聞系的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主任梁天偉說,校譽無可避免已受到影響,今次事件校方及學生也須負上責任。」大陽報(13/5/2007)

8. 情色版能否帶出批判或反思呢?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認為,情色版內容並沒有帶出深入和實際的訊息,「我真的不覺得能刺激同學就同性戀和亂倫等問題作較有深度的討論,可能很多人看了只會笑,或覺得很有趣,很過癮。除此之外,沒帶出深入和實際的訊息。」(星島日報 13/5/2007)

中大校友關注大學發展小組發言人周錫輝表示,設立情色版的目的是反思一元性論述,衝破性的禁忌,引發獨立思考,確有良好動機,但學生報方面思慮未夠周密,以為內容驚世駭俗即可引起反思,卻惹來社會的反感。他又指,編委學生處理今次危機、自我反省能力也明顯有不足之處。(蘋果日報 14/5/2007)中大校友關注大學發展小組成員周錫輝昨天稱,事件發展至今,無論校方及學生都是輸家,但他不諱言,學生們「眼高手低」,設立「情色版」時沒有表明設立的目的,會令人有所誤會。(成報14/5/2007)

9. 校方處理手法有問題?
「中大校友關注組批評,校方過急過嚴地評定學生報情色版內容不雅及警告編委,粗暴損害學生的言論空間,要求推翻決定,關注組成員周錫輝希望擔任中間人,安排學生報及校方重新討論事件。中大員工總會則批評校方急於與學生劃清界線。」(明報14/5/2007)余若薇她亦批評中大校方處理事件的手法有問題,例如紀律委員會閉門會議後,便倉卒作出裁決,導致風波愈鬧愈大。民主黨議員張文光則表示,尊重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裁決,但他指中大應抱愛護學生的角度出發,主動聯絡有關學生,提供法律等方面的援助,而大學的紀律委員會亦應擱置調查工作。前線召集人劉慧卿建議,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今次事件,她又批評中大校方急於處理事件,促請校方收回對有關學生的嚴重警告信。(星島日報15/5/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