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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神經質

甫踏入2006年,禽流感的虛驚三番四次籠罩香港,幾乎天天新聞傳媒皆
爭相報導有關(或看似有關)禽流感的消息。人云亦云,不求甚解的大眾遂
成為驚弓之鳥。平日發現鳥類屍體,本來就是最平常不過的一樁事,今每逢
發現了一具鳥屍,便例行敲鑼響鈸,榮升頭條新聞之列,儼然如臨大敵,連
世界末日也得讓路矣。好一副「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庸人自擾之德性!
對於這類消息,俺早已看得不耐煩,早已聽得打從心底討厭出來。

先前一波又一波的大規模殺雞風波,驚魂未定,竟又有一撮好事之徒嚷嚷要
沒收私人飼養禽類,目的是要防止疫病爆發云云。政府也竟然一改作風來個
順應「民情」,相信這種穿鑿附會之說,倉猝草草修例,連一隻家禽也禁止
私人飼養,還要大動員(連警方也要驚動)挨家逐戶強制沒收,慘無人道。

政府是次魯莽之措施,實在犯下眾怒,惹來排山倒海的反對聲音。

其一,反映政府的無知。這種做法既對於加強衛生的常識一無所知,也對於
防範疫病的成效百無一用。試問家庭飼養的禽鳥何以無緣無故受外界病毒的
感染?全面禁止飼養家禽,試問對外間病毒的如何盛行,又有啥幫助?可笑
的是至今所謂病毒猖獗,仍屬虛驚一場也。勞民傷財,小題大作,失敗!

其二,對無辜生命的不尊重,已達到天怒人怨的地步。這種惡例一開,日後
出現什麼狗流感、貓流感,難道也要貓狗大屠殺,也要沒收全香港境內一切
包括有人飼養的貓貓狗狗不成乎?若出現人流感,那豈非血流成河,甚至要
沒收家家戶戶裏面所有的人喔!凡此種種,簡直逆天而行。

其三,嚴重扼殺人畜(禽)之間的真摰關係。任何一個進步而文明的國家,
人們對家中飼養的動物皆視為家庭成員,甚至看為是自己收養的子女一樣。
家人和寵物之間的關係既簡單又真摰,就如最好的朋友一樣。強制沒收家禽
這種勾當,實際和拆散家庭沒有兩樣,同樣殘暴不仁。

其四,粗暴侵犯個人私有產權。家禽乃飼主的私產,政府竟然不徵求主人的
同意而強行沒收,分文也不賠償。這到底和霸權有什麼分別?又究竟和強盜
有啥不同?嗚呼!香港人生活在這竟敢把「強搶」合法化的政府管治之下,
能不心寒乎?幾希矣。

其五,玩弄法治,把法律由保障百姓扭曲成為剝削百姓的工具。法治精神,
除了保障法律底下人人一律平等,也一律受到監察之外,也同時保障百姓和
政府一樣平等。政府同樣受到法律的監察,保障百姓不會因政府濫權而成為
受害者。這就是法治的可貴。君不見,政府這次急急修例,明顯地有意歪曲
法律,利用它成為控制百姓、侵擾百姓的工具。你說是不是多加三分心寒?

凡以上種種惡行,徒加深受害禽主們對當局日益強烈的不滿以至仇怨。這種
仇怨,好比奪子殺子之仇,也就是「不共戴天」之仇。即使作出多大賠償也
完全無助於化解這種怨恨。

嗟夫,上天有好生之德!
且看舊約聖經中的《約拿書》第四章最後兩節曰:

第10節
耶和華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
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

第11節
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
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