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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仔與警察——要幾荒謬有幾荒謬!

姐姐仔與警察——要幾荒謬有幾荒謬!

原圖見

【長文慎入】

前陣子,有個姐妹在聊天群組分享了她在警察查牌時的不愉快經驗。決定跟大家分享一下警方在執法時,可以要多荒謬有多荒謬,以下為姐妹發的訊息:

「晚上12點左右,一個男人按鐘進了我房,我已熄了兩盞較光的燈、又脫了胸圍、拉著他說一起沖涼吧,他才慢吞吞拿出證件說是警察,要看我身份證。當時我很震驚,因為我以為真警察查牌是不會一個人進房蝦女仔,一定是冒警,於是就打了999確認。在我報警後,他Call了幾個人入房,和我報警召來的警察對話,原來那男人真是披了軍裝的衰人,他還惡人告狀說我脫衣服太快。後來領頭女警說是放蛇,要我算了。想想還是心痛,警察也欺負女仔。」

姐妹分享這則訊息後,聊天群組亦有姐妹回覆有類近的不愉快經驗。有些姐妹表示自己好彩,脫衣動作比較慢,未及脫衣,警察已表明查牌。

但對於前線警員的執法素質,我們又是否只以幸運或不幸來作準?這說出來雖然有點荒謬,但卻是姐姐仔真實的經驗。我們曾向警方查詢關於警察在查姐姐仔牌時的程序指引,警方的回應是就著個別工作任務的需要及人手分配,不同情況會有不同的處理手法。在處理案件時存有變數是可以理解,但這也暗示警方在執法時所行使的權力是未知的,在「有需要時」,警權甚至可以無限大。不熟悉警方程序及法例的姐姐仔,很多時會受到警方的嚇唬,被一句「警察識做野,唔使你教」KO了,而膨脹的警權亦將暴力及不公合理化。

「睇下全相啫,使唔使講到咁大件事呀?」

姐妹們既是行業內的從業員,也是一個普通人;既沒有犯法,也沒有破壞社會秩序。對於會否獲得尊重及公平對待,難道只視乎僥幸與不幸、對程序是否了解、從事甚麼職業等因素而定?如果仍是以「食得咸魚抵得渴」、「睇下你全相啫」等只因從事性行業,所有不公都理所當然的論調作評斷,其實只是強化歧視的存在。加以,每個人的身體自主權並不會因為其職業而被剝奪,姐姐仔並非必然要將自己的身體展示給任何人。所有非個人意願而遭受到的滋擾,是一種性騷擾和性暴力。在是次事件中,對姐姐仔施加性暴力的正是警察。沒有人是「預左被性侵」,將之視為必然和合理就與女人穿著得暴露就預左被非禮一樣荒唐。

被佔便宜的姐妹事後亦表示「警察查牌我們都很配合支持,但有些卻進房蝦女仔、佔便宜、知法犯法。好彩有身份證,不然被吃霸王餐,真係衰警察!」由此可見,姐妹其實都信任或是對香港警察的專業有所期待。然而,良莠不齊的警察卻利用這份信任去佔便宜及行使暴力,為姐妹們帶來深重傷害。

該名姐妹同意將自己的經驗與公眾分享並非要發起網絡公審或弱化自己,而是想讓大家了解多一點姐姐仔真實的日常,荒誕與無稽每天也在社會不同的角落上演。

作者:姐姐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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