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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同性婚姻的數個常見的錯謬觀點

最近港台《鏗鏘集》<<同志、戀人>>被指鼓吹同性戀而遭廣管局強烈勸事件引發起軒然大波,學者Blog友們齊齊口誅筆伐,甚至投訴抗議。筆者不打算再討論這個貽笑大方、成為眾人笑柄的所謂「勸喻」,只想拉雜談一些常聽到的錯謬觀點。

反同性婚姻: 

1.        同性婚姻不能有下一代 

批:如果婚姻只為生育,那不育或不想生孩子的異性愛愛侶便不能/不應結婚了。如果性事只為生育,那不育或不想生孩子的異性愛夫婦便不能/不應行房了,生了孩子而不打算再生的夫婦也應該馬上停止性生活。 

2.        同性婚姻會引致世界大亂 

批:觀乎英國、加拿大等國家,亂在何處? 

3.        同性婚姻會鼓吹更多人嘗試同性戀 

批:(梁文道在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中已作出反駁:) 說出拿綜援老人的苦況會否鼓吹更多人來申請綜援? 

4.        聖經反對同性戀: 

批:不宜用學術觀點來逐點擊破,要說明反對者望文生義及曲解聖經經文,太浪費時間而且太involve,更佳的辦法是直接問對方會否贊同「女人行經時七天不乾淨」、「殘障者不能敬拜上帝」、「兄長無後而終,嫂子應該和丈夫的兄弟生孩子」、「奴隸制度可取」? 如果他們答不,問他們為何不? They are all written in the bible 

筆者最近在MetroPost看到有一讀者反駁梁文道在以上第3點的說法,認為以老人拿綜援來比喻同性婚姻並不恰當,因為(大意)後者在道德上具爭議性,前者則無。 

批:按這個思路,「全能全知全善的上帝存在」這個說法已纏擾了人類過千年以上,肯定比同性婚姻更具爭議性,所以「恩雨之聲/星火飛滕」等節目必需引入無神論者的相反意見在節目中出現才算持平,否則便是「鼓吹」更多人篤信基督教了。

參考網誌: 

反同性婚姻的數個常見的錯謬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