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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界的艱難抉擇

新聞界的艱難抉擇

攝:Manson Wong

文:泡泡

這是位於巴黎尼古拉阿佩爾街十號的一座普通寫字樓,左翼諷刺漫畫雜誌《查理周刊》的編輯部曾在這裏拍下全家福。巴黎的槍聲打破了2015新年的寧靜:1月7日,極端主義武裝分子闖進大樓瘋狂掃射,多人死傷。在已經確定死亡的12人中,就包括照片中的四人。他們將永遠不會出現在下一張全家福上了。


保衛新聞自由之戰

很快,武裝分子的身份被確認:伊斯蘭極端主義者。而雜誌遭受攻擊的原因,則被認為是與早前發布了諷刺伊斯蘭國(ISIS)頭目巴格達迪的漫畫有關。長久以來,《查理周刊》以其充滿爭議的諷刺漫畫著名。

法國總統奧朗德在隨後趕到現場時說,這是恐怖主義對新聞自由的攻擊,野蠻行動無法戰勝媒體自由。7日晚上,在法國大大小小的城市,在柏林、倫敦、紐約、阿姆斯特丹,數十萬人走上街頭,舉起「Je Suis Charlie」(法文:我是查理)的標語。

用奧巴馬的話來說,這是一場保衛新聞自由之戰。翻看《查理周刊》的歷史,它的存在可以說是法國新聞自由的一面鏡子:成立於1970年代,它從來都不是一份全民關註的刊物;相反,它的發行量很小,以刻薄嘲諷而聞名,是法國政壇極左派的代表之一。它也並不只是嘲諷伊斯蘭教——基督教、王室、政客、都曾經登上過它的封面,總統奧朗德更是被嘲諷的常客。2011年,《查理周刊》就曾遭到過報復性的燃燒彈襲擊;2012年又因刊載諷刺伊斯蘭的漫畫引起穆斯林的遊行示威,法國政府曾一度關閉其派駐20余國的使領館以避免遭受報復。

然而,即使《查理周刊》給政府制造了一系列的「麻煩」,法國政府所能采取的手段,也只是「勸告」其編輯部對待宗教問題需要謹慎,卻仍然無法通過直接叫停《查理周刊》來減少風險,也無法進行任何內容上的直接審查。

法國政府不能幹預新聞出版,這恐怕要追溯到著名的1789年《人權宣言》。第10條寫到:「任何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即使是宗教上的意見——而不受打擊,只要他的言論不擾亂法定的公共秩序。」第11條的表述是:「思想和見解的自由是人類最寶貴的權利之一;因此,除非根據法律決定的情形而必須為這項自由的濫用負責,每個公民都有言論、著述和出版的自由。」1881年,法國頒布了《新聞自由法》,它基本沿襲了《人權宣言》的「言論自由」精神,一直沿用到今天。雖然之後多次改版,但原則始終沒變,也是現今世界上使用最久的新聞法。

事實上,在槍殺案之前,《查理周刊》曾經數次被法國國內的伊斯蘭群體起訴,均以失敗告終,法國法院給出的理由是,言論自由不容侵犯。被槍殺的主編Stephoane Charb曾說,「我們唯一遵守的是法國法律,我們不遵守可蘭經法(Koranic law)。」

言論自由是否有邊界

然而,捍衛言論自由的代價是沈痛的。槍林彈雨之後,12個家庭痛失親人,法國新聞界喪失了數位才華橫溢的漫畫家,穆斯林群體與法國其他族裔之間的嫌隙會越來越大,全世界的反穆斯林浪潮會得到更大的合法性,也許還會有更多的流血事件發生。

人們也開始反思,身為事件最大受害者的《查理周刊》,是否也應承擔一定責任?言論自由是否意味著可以不受約束地對他人信仰進行挑釁意味濃厚的批判?新聞工作者是否具有「侮辱」他人卻不受譴責的豁免權?言論自由是否有邊界?

支持言論自由者多認為,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不容侵犯。法國作為一個民主國家、一個新聞自由的國家,這是立國之本:「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而批評者則稱,言論自由和言論暴力之間應該有界限。只把言論自由作為最高準則來討論這個事件,而忽視事件背後長期存在的族群沖突,是非常幼稚的做法。這些族群沖突,既受到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自身的影響,也受到法國近代以來在外交政策上從「親穆反猶」到「親猶反穆」的外部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查理事件在言論不自由的國家開始被作為「言論自由之惡」的論據。親中國政府的觀察者網就刊文稱,《查理周刊》遭遇大屠殺,這是西方文明和伊斯蘭文明之間不可調和的沖突所導致的。而西方一直以來所倡導的新聞自由,不但無助於解決不同族群之間的矛盾,相反會激化,「從這個角度講,中國沒有這樣的新聞自由,實在是各民族之幸」。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駐華外媒記者與中國記者於周四晚在北京「書蟲」書店舉行聲援《查理周刊》的活動時,至少有兩名警察、以及多名便衣混在人群中,其中一人用攝像機對現場的每位人士錄影。

如何面對那些不來自政府的審查

過去,我們談論過很多來自政府的審查:國家機器如何建立起一套龐大的系統,通過審查內容、恐嚇威脅、人事變動、甚至逮捕等方式對新聞媒體上發表的內容進行抑制。在這種情況下,「新聞自由」的敵人是很明確的,那就是政府。然而,在大多數已經實現了民主的國家,新聞自由是一項被法律確實保障著的權利,政府作為審查主體的功能其實在淡化。新聞機構開始越來越多地遭受到不來自政府的審查。

「審查」的方式也在變化。《大西洋月刊》刊文稱,新聞自由正在經歷一種新的「鬥爭模式」(a new phase of conflict)。歷史上,審查勢力試圖通過影響政府的政策來對新聞機構進行審查,而現在,審查暴力直接作用到了記者和編輯的身上。這意味著,新聞媒體的管理層必須要像政治家們一樣來做決定:選擇妥協,或是反抗。

記者通常被認為是新聞自由的捍衛者。可是,當筆桿子遇到槍桿子時,誰來保護記者? 不同於以往的穆斯林極端分子自殺式襲擊,這一次的槍殺案格外精準:高度精良的武器,精心策劃的逃竄路線,甚至在槍殺開始之前還核對過記者的名字。我們不得不擔心,當記者和漫畫家們在將來希望報道敏感話題時,在下筆的一瞬間,是不是會想起今天的查理事件;在「敵明我暗」的情況下,是不是會在潛意識裏進行自我審查。

雖然,仍然活著的《查理周刊》記者、編輯、漫畫家們,包括那些近幾年已經離職了的前員工,則集體發聲:他們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團結,保證下一份《查理周刊》如期發布。「他們雖然殺死了我們中的10個人,卻不可能阻止雜誌的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