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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 Facebook 打工的創業者

幫 Facebook 打工的創業者

看過一個專攻初創的公關公司負責人做訪問,佢地標榜鋪鋪清付款方式,和其他行家簽一個年期然後逐月收費的做法不同。據佢分析,一般初創公司規模較少,筆直有限,亦不是每個月都需要提供服務,聘用傳統公關公司並不划算。

由於要密食當三番,佢地度了一條橋,定期搞一個比賽,每次邀請幾間初創上去路演,由傳媒人組成的評判團畀分,看看哪間初創最能吸引報紙雜誌替佢地做鱔稿。透過這場合,佢地慢慢和大大小小的初創建立關係,成為佢地(準)客戶。

那佢地到底提供甚麼服務?訪問中,那位三十歲左右、自稱做過投資銀行的公關公司老闆說,佢地會和客戶研究,究竟其新推出的產品有何賣點,吸引到幾多傳媒興趣,然後再像跑數一樣,傾好(舉例)有六篇訪問稿出到街,就設法達成目標。那麼,這樣做對客戶的意義有幾大?佢不諱言,客戶除了有機會在媒體曝光,增加知名度,更可利用出了街的鱔稿在FB賣廣告,進一步吸引人注意。

按佢講法,做咁多嘢,辛苦一大輪,其實都係要靠Facebook至能夠發揮最大的宣傳效用。尤其今時今日,傳統媒體的滲透力大不如前,經營越來越艱難,初創有幸見報,被目標讀者看到的機會亦少得多。那麼,初創何不一開始便掏腰包在Facebook賣廣告呢?最大的分別就在有傳媒訪問比較馨香,借FB宣傳自己這件威水事比一般廣告有說服力,公關公司費這麼多周章而替客戶增值的地方也在此。佢其實是把傳媒的公信力化為己用。

問題是作為夕陽行業,有公信力的傳媒只會越來越少,這種公關服務的吸引力亦然。何況,Facebook等網絡霸主的掠水招數層出不窮,在狹縫中取利的艇仔公司,賺錢水位只會減少,而不會增加。就算像毛記電視這樣爆紅的廣告公司都不容樂觀,一面有絕世好橋遲早用盡的危機,一面又隨時受FB辣招威脅,陰乾發展機會甚至利潤。規模和條件更差者,更不用說。

所以,有時候會感到納悶。在香港的主流論述中,總是鼓勵人努力上進,不怕艱難,敢於嘗試,要有創意。而事實上,有這些條件的年輕人不少,但佢地面對的挑戰,可不是靠個人之力所能(輕易)克服。像Facebook這些怪物,連美國大報業集團都對付不了,一般小個體戶被佢剝削的程度只會更甚。究竟政府或民間是否應仿效西方一些國家硏究立法阻止科技巨擘壟斷市場,在網絡上像領展般吸乾所有人的血,我認為至少值得拿來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