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代表會主席︰
必須有極充份的理由
才能反對同學發言
第四十四屆(零一年)學聯代表會主席馮繼遠知悉有列席同學被禁制發言後表示︰他從來沒有目睹或聽聞過學聯會議上出現禁制同學發言的事件。
容許同學發言往往是必然的共識
他表示,當年他參與學聯時,大家當然知道那條會章的存在;然而,在他理解下,與會代表的基本共識大概是︰必須有極充份的理由才能利用那項會章禁止同學發言。而他個人可以接受的理由只有兩個︰一是會議極多人發言、遠遠無法完成會議的合理進度,一是會議的秩序大亂。
他指出,在過去,因為容許同學以至社會人士發言通常是共識,所以更常見的操作是︰為了節省時間,有代表在會議開始時提出動議,准許所有同學(甚至所有列席朋友)在整個會議中自由發言。當然,他的經驗是,此類動議未嘗不獲通過。
代主責無旁貸
馮進一步說︰代表幾乎沒有理由可以支持自己禁止同學發言;同時,雖然會章沒有說明代表會主席須在此類問題上限制代表,但代主在會章以外,亦必須同時兼顧價值的問題,例如絕對有必要盡力確保學聯會議的民主性和開放性,所以代主實在有責任去提醒代表禁制同學言論的危險後果。(原文刊自《真恐怖!——
學聯禁制言論號外》)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