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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天:誰害怕代母?誰一再倒退?

李兆基長子李家傑找代母產下三子,一時成為城中「佳話」。驚訝的是輿論中不乏批評聲音,包括該不該販賣器官、生命不該淪為商品等等道德主義觀點,立教人驚覺回歸十多年,本地的倫理思考原來真的倒退到接近前現代階段。

眾所周知,近、現代以脫離神權、人文關懷、追求理性獨立運作及相信科學為標誌,發展出個人為道德立法和權界分明的倫理標準。代母問題屬於現代應用倫理學討論範圍,類近的思考對象包括安樂死、墮胎、試管嬰兒╱人工授精、基因改造等,都是科技發展到一定程度,影響人類生活文化,衝擊固有觀念而逼迫出來的倫理反思、再反思。當人類踏出節育這控制生育的第一步,便宛如打開潘多拉盒子,又如啟動滑坡效應,代母是遲早不得不面對、不得不接受的一種生活實踐現實。

代母最有「人味」

為什麼這樣說呢?生物基於本能繁殖,性交是為了生產下一代,然而,早至古希臘人,也已發現了人類文明的最大表徵之一,便是人不同於動物,不全受生化效應的發情期限制,四季均可宣淫,性交也可脫離生物繁衍。做愛╱makelove,往動聽的一面說,講求的是情性以至靈性的意義,往難聽的一面說,則是為縱慾與說謊打開方便之門。

古人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道德堅持,但文明發展,卻愈向生育脫離人類生活實踐的不歸路走。避孕、絕育的技術古已有之,古今分別只在普遍不普遍;世界人口爆炸更令控制生育多了更高一層的政治和道德保障。生育控制是雙向的,可以限制你不生,當然也可以操控你生。

代母只不過是整個控制系統其中也許還可說是最有「人味」的一環。

把借出肚子產子視為販賣器官是不恰當的,因為代母沒有把子宮從自己的身體分離出來,植入任何付款人體內。她對自己器官的處理和妓女╱性工作者,基本性質沒有兩樣。有人付錢,她提供服務。如果因為「出賣」身體而要受到批評,性工作者也該受到同樣的指責。今時今日,還有人會認同前現代的標準,用石頭擲向「不道德」的抹大拉馬利亞的姐妹們嗎?

是向道德主義橫置的鏡子

把聘請代母借肚產子視為把生命商品化而予以指責,同樣也是不恰當的。因為普天之下任何一套道德標準,大抵都不會一看見有人將生命視作手段便嚴詞宣判,因為不道德的不是手段化(現實生活甚難避免),而是僅僅把生命視為手段這行徑。最顯明的例子便是老闆對待下屬,顧客對待服務員,後者每每被前者視為達成某事的手段,但前者不會把後者僅僅視為手段(若然便是奴隸了),而會同時尊重他們,還其為一目的而待之。代母生產的嬰兒也不會僅僅是手段或商品,他們一旦成形、出生及有成長的潛在可能,便有其被別人尊重的獨特目的。人們不能光憑聘用代母便得出不尊重生命的判斷。

代母並不是新鮮事物。她們(伴隨完善的監管制度)的出現,曾對無法順利生育下一代的當事人(如不育夫婦、同性戀伴侶等),幾乎是一大福音。代母提供了生活計劃及實踐新的選擇可能,有時甚至有助降低特定社會抑鬱病發率、離婚率等。老自由主義者對此只會加強認識及嘗試增加限制,卻想不出苛責的理由。惟獨新自由主義泛濫的今天,在維護家庭價值的大纛下,反而看不出代母成全另類家庭價值的一面。因為大抵在保守的道德主義者眼中,某些家庭不能稱得上「真正」的家庭,他們也不配談什麼家庭價值!?如果一定要說代母問題是文明操作下不得不付出的代價,那麼它同時是向道德主義和觀念混亂者橫置的鏡子。本地反應抵制了對之進行真正的嚴肅思考(如由之突顯出生母和養母孰更重要的「灰闌記」課題),難道簡化思維已成了我們文化討論最有可能的方式?

原刊於《信報》 201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