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放開塊靚地】誰扣起了300公頃官地儲備?

【放開塊靚地】誰扣起了300公頃官地儲備?

文:夏至

家住天水圍,細細個就望著濕地公園旁邊大片荒地,長年圍著鐵絲網,面積達數十萬呎,隨時夠起多兩條屋邨。不過,天水圍早年缺的是社區設施,尤其是天北,兒時附近連足球場都沒有,小朋友需要「爆入」政府圍起的爛地踢波,而這塊地唔同年代曾聽說過不同的發展計劃,有人話要用來起天水圍醫院、有話起公園、也聽說過要做平民「大笪地」,但結果以上種種都無發生到。荒地曬了十幾年太陽之後,最近賣了給地產商起豪宅。

這幾年在灣仔工作,就常常經過謝斐道舊灣仔警署對面的一幅政府土地,18,000呎,丟空至少五、六年,後來開始堆放鐵馬水馬。雨傘時見到,格外不忿——為什麼屬於公眾的土地資源,長年被佔用來放一些對付市民的工具?鐵馬有必要用咁大塊地來放嗎?政府又打算將幅地攤到什麼時候?

類似的政府土地,全港約有5,800公頃,在長遠規劃落實前,多以短期批租或臨時撥用的方式供私人公司或政府部門使用。但亦有好多案例是短租變長租、一臨就臨時了十幾二十年。無論是批租撥用的條款和機制、土地使用狀態、相關規劃進展如何,資訊都相當不透明。上年土地供應專責小組開展內部討論時,曾經將這類用地列作可考慮的土地供應選項;今年正式公眾諮詢時卻以「會持續檢視」為由將選項DQ了,不再進一步公開資訊讓市民選擇。

但從日常生活到考察所見,我們相信這批土地肯定未盡其用,於是展開「隱藏選項:香港臨時使用及閒置官地研究」,透過地圖工具逐塊檢視相關土地的狀況,找到至少300公頃的「未善用官地」。這些土地大多位於現有社區內,全部有道路接駁,目前只被低效使用,如做臨時停車場、物資堆放等,甚至是空置,不需任何收地成本就可發展。

咁便利的土地資源,為何無拎出來用?除了特首林鄭刻意製造「缺地」假象、欺騙市民支持填海,另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政府各部門推搪失責。

像我們在東隧港島區出口旁,便找到一幅2.35公頃(約25萬平方呎)的官地,市政局年代已規劃了做鰂魚涌公園二期發展,其後接手的康文署也打算2004年動工。然而,1995年起該地就以臨時撥地方式先後批予警務處、食環署和水務署,用作汽車扣留及驗車中心、臨時車房和維修站等。到康文署想拿回土地建公園時,各部門卻遲遲不願遷出。水務署由2009拖到2014年才把地交還,警務處及食環署更至今未有具體搬遷計劃!即使東區區議會八年前已通過在柴灣興建綜合大樓重置該批設施,發展局仍歎慢板,打算明年才向財委會申請撥款。

我們又發現大批「短期租約」用地其實長期租予私人公司經營收費停車場,有36幅土地、共24.5公頃的露天停車場更續租逾20年以上。既然長年有泊位需求,為何不興建多層停車場然後釋放相關用地?

我們於是追索其中一個續租28年、位於筲箕灣道及興民街的個案。原來東區區議員自2015年已要求在該處改建多層停車場,但政府部門之間互相卸責。地政總署指如屬長遠設施用地,須由規劃署及運輸署作評估研究;規劃署就說提供運輸設施是運輸署的管轄範疇,改劃多層停車場需要運輸署「有意向」;但運輸署只表示會檢視區內泊位問題,結果令多層停車場訴求一再落空。

更不公平的是南區深灣九號旁一幅「短期租約」用地,面積達35,500呎,自1986年起就租予深灣遊艇俱樂部,上面設有三個網球場和一個籃球場。該用地原規劃作「休憩」及「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但遊艇會只開放予會員進入,該籃球場更寧願荒廢多年都不讓公眾使用。地政總署僅稱「沒有條款要求承租人開放康樂設施給予公衆使用」,南區區議會雖於2015年通過收回籃球場用地、由康文署改建兒童遊樂場,惟至今因路權問題遲遲未能開展工程。

研究「未善用官地」的意義,不只是多找出300公頃的潛在供應,亦揭示了政府失當的土地使用和分配方式。由於政府拒絕開放資訊,研究面臨多重限制,對「未善用官地」的定義亦採取了非常保守的篩選條件,實際因部門敷衍失責、欠缺長遠規劃而浪費的土地資源肯定更多。當政府自己都未點算同善用手上的土地,又有何理據向市民推銷耗費巨額環境和財政成本的移山填海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