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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監察警權?你當我們是奴隸嗎?

不應監察警權?你當我們是奴隸嗎?

時至今日,見識過種種警權過大和警察暴力,不少人都認為,監察警方執法,是必須的。可是,我們仍能看見有些喜歡舔共和偷換概念的人,冥還不靈,盲目為警察的不當行為護航,更在媒體上醜化市民自發的全民監警行為。

例如知名作家屈穎妍,就暗示警察行咇時買雪糕,到錶店換電池等「蛇王」表現是「人之常情」,監察警員是沒人性的舉動。

但紀律部隊不是一般工種,他們是紀律部隊,講求紀律。捉賊是他們職責,巡邏亦然,在開工時買雪糕,到錶店換電池是他們職責嗎?如此紀律鬆散,是怠職,是身為紀律部隊不重視紀律的表現。隻眼開隻眼閉是人情,嚴正處理是道理。OL「蛇王」被斷正,也沒聲可出,更何況紀律部隊?你一面叫警察嚴正執法,一面叫市民不要嚴正監察,對警察紀律毫無要求,有何道理?

這樣還不夠,她還說我們市民監察警隊是因為警察用納稅人的錢。更借機說監察警察,倒不如狗仔隊監示學生走堂。

市民監察警權的重點,為了限制公權力踐踏公眾利益。人民身為公民,不是奴隸,我們有權利,甚至有義務監察政府及其國家機器,因為後兩者於制度上是有權者。警察是法律的執行者,有武器在身,有拘捕別人的權力,倘若權力過大,便很容易為所欲為,傷害市民。

你看現在警察竟然可以在警車上毆打疑犯,更有柒警暗角打獲、警司亂打途人、警員在掃黃前「食霸王餐」剝削性工作者等事件,足見警察橫行無忌。警察橫行無忌,不是非嚴厲監察警權不可嗎?浪費納稅人的錢,只是一個小小的因素。

另外,學生和警察性質一樣嗎?他們是打政府工嗎?他們是紀律部隊嗎?他們代表公權力嗎? OL、學生和警察性質不同,根本不可相提並論,屈穎妍竟將他們混為一談,究竟是因為無知,還是因為為了舔共出賣智商?

有教授說過,上課不上課,是學生的自由。學生如果認為自修都可學到課堂的知識,或認為教授「無料到」(終於明白為何屈女士對學生走堂如此反感),其實可以不用上課。不過到考試時,懶散的人就會承受後果。那麼,警察蛇王,和違規執法,又有什麼後果?為什麼還沒有後果?

前監警會成員卻對外表示,警方只匯報不足一成投訴個案,第三者作出的投訴個案,不是受害人自己提出的,就不是「須匯報投訴」。這樣很簡單,警察毒打人一身後,恐嚇他不要投訴,否則砌生豬肉。受害人沒膽提出提出,第三者投訴又不算數,警察就可以避開監警會監察了,多好。

而且,現在警察明顯涉嫌違規犯法,大部份都沒有提堂,更沒有任何法律後果。在這個時勢,警察權力失去制衡,監警機構又形同虛設,官官相衛,無法無天,警權過大問題已迫在眉睫。你說人民不應監察警隊?

我說人民不應不自發監察警隊!

民主自由的社會可貴在公民有監察權利,市民這樣做,難道不合理嗎?。如果不想成為奴才,想學做一個公民的話,就不要看屈女士等人的偉論了。對有權者寬鬆,對無權者苛刻,根本就是犬儒和奴才的表現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