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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九日之後不追究 意義何在

六月九日之後不追究 意義何在

目的不是怕被法律追究,更不是包庇,而是減少社會成本。

七個大專院校學生會回應林鄭特首晤面,提出兩點:
一、不起訴不追究六月九日至七月一日反修例遊行的示威者;
二、會面須公開透明,學生只是一部份,無法代表全部市民。

立法會逃犯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因為出現雙胞,僵持不下,政府及建制派決定在立法會大會由全體議員表決,原因當然是有恃無恐,泛民議席僅佔少數。眼看議會政治被把持之時,民主人權陣線申請六月九號星期日遊行,根據 2003沙士的五十萬和 2014七一的五十萬有一,民陣接受改東角道為維多利亞公園內的草地做起點,強烈要求警方開放六條行車路線,但警方不答應。

結果,當日的人數創下新高 #,一百零三萬。一直以來,維園燭光晚會也好,大遊行也好,警方有一個妙招,就是公佈高峰時的人數,它的數字從來大大少於主辦者,有時候達到十分之一。其實,燭光晚會人數很簡單,派發多少蠟燭單張,一目了然。
# 三十年前的六四慘案,五月廿一日一百萬,廿八日一百五十萬,分別在於這次遊行是悍衛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保護香港人免於恐懼的自由。

沙士期間出現的五十萬,早已成為認可的數字。當時,蘇牧師公開他的計算公式是八十萬。由於六月九日下午人數眾多,維園草坪上的人枯等幾小時,軒尼詩電車道最終全線開放,即使如此,最後到達目的地的已將近十點。

不過,面對一百萬民意,林鄭宣佈十二號照樣上大會二讀,甚至三讀通過。十一號示威者、主要是年輕人聚集立法會外面。當日,筆者守在電視機前,香港 32 電視台固定鏡頭不動,沒有聲音,只有畫面,異常安靜!此一安靜的時間,任何時候有政府人員出來面對市民,就可以不發生三四點鐘的驅趕和衝突。期間,泛民議員要求特首會面不果。

請注意以下記錄:驅趕時,路邊有一堆堆疊好的磚頭,大概是示威民眾拆毀行人道而堆的。非常奇怪,被追逐的人沒有一個人憤怒地拾磚還擊,很明顯,和平抗爭的意識已深深內化,而且達到普遍程度。

反送中事件,政治目的不言而喻,用警察治安解決政治問題,也彰彰明甚,沙田新城市廣場湧進大批警察,造成大混亂大混戰,據說警隊本身就此質疑政府。

因此,六月九日之後發生的暴力衝突,政府有根本的責任,警方有過份武力的嫌疑。不追究,法律上也許有問題,但起碼可以不要大規模追捕,節省一點社會成本。

@20190717七七事變後,廬山宣言:和平未到最後關頭,絕不放棄和平;犧牲未到最後關頭,絕不輕言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