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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終正寢 永不超生

壽終正寢 永不超生

林鄭的公關繼續撚字。政府的講法由暫緩>完全停止>壽終正寢。

按語法來說,「暫緩」和「撤回」都是及物動詞,有主語有謂語。A「暫緩」了B,或A「撤回」了B。就算換一個說法,B已「暫緩」,B已「撤回」,仍然隱含了A這個主語。市民堅持政府用「撤回」二字,從語意上來講,是因為只有「撤回」才能夠和「暫緩」作蘋果跟蘋果的比較,讓我們知道政府願意再退一步。

林鄭死也不講「撤回」,把說法換為「壽終正寢」,是透過撚字來給人政府已讓步的感覺,實際立場沒變。「壽終正寢」在語文上有兩個效果:首先是將送中條例修訂工作「擬人化」,像它本身有自足生命似的,與政府再無關係;另外,「壽終正寢」是「死」這個「不及物動詞」的引伸成語,政府改說「B死左」,是進一步隱藏了自己的存在和角色,轉移了選擇「暫緩」或「撤回」這個關鍵問題。

政府的意思是,市民不用執着於「暫緩」或「撤回」,總之修訂工作已經「死左」。這幾小時網上一片討伐之聲,市民明顯不收貨,功課又要重做。

從choice of words的角度,有冇另一個不及物動詞/成語較能反映「撤回」的意思?我認為有的,林鄭可以說,修訂工作已「壽終正寢,永不超生」!

但這樣說又會碰到另一個政治修辭的禁忌:never say ne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