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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什麼防止山火?

可以做什麼防止山火?

關於新界山火,我們都有一種「預左會發生」的無力感,沒有深究原因的動力,更不知可以如何參與改變。希望透過以下資訊,令香港人了解山火的來龍去脈,繼而坐言起行,一起推動解決方案。

1)香港為何山火頻生?

香港每年平均有上百宗山火,幾乎全部都是人為而成,山火亦集中於清明節和重陽節掃墓期間發生,因此可以判斷,香港山火是與市民的拜祭習慣有關。

絕大部分離世市民都會火化,骨灰供奉於廟宇或政府設施,香港政府和教會亦闢設了多個土葬墳場,但由於墳場佔去整個山頭,周圍鮮有樹木和易燃物,絕少山火會肇發自墳場。

絕大部分山火是來自另一個殯葬系統:新界「認可殯葬區」。新界村落傳統將先人葬於後山,1983年起政府為加強管理,在新界劃出了總面積超過4000公頃的山邊為約520個「認可殯葬區」,目的是希望村民能集中殯葬,以免影響城市發展。香港主權移交後,北京為攏絡「認可殯葬區」通常毗鄰郊野公園和保育地帶,彼此之間沒有明確間線,當村民在拜祭前用火清理雜草,或者拜祭時焚燒冥鏹,便極容易燒著附近的雜草,火成風勢,整個山頭便燒清光。

2)剪草定燒山:新界原居民如何「管理」葬區

一般香港人對「掃墓」的理解,就是清明和重陽當日買些祭品上山,打掃一下祖先墳頭,換束鮮花,一兩個小時就完事。但對於要到「認可殯葬區」拜祭的新界人來說,半年不上山的話,長出來的雜草可能已把墳墓遮住;三、五年不拜祭的話,可能連墳墓也找不到。

因此,在墳墓較為分散的葬區,後人需要事前清理好雜草,方便拜祭。清理方法不外乎兩種,一種是聘人上山用剪草機剪草(就像西方的墓場管理員負責那樣),一種是放火燒草。前者的成本高,一個葬區平均面積達1公頃(即10萬平方尺),還要每年至少清理兩次。後者則乾手淨腳,但極易造成山火,大量動植物被燒死,生靈塗炭。

據悉,代表新界人的鄉議局和27個鄉事委員會都沒有統籌「認可殯葬區」的管理,個別村落可能會於事前聘人上山剪草,但基本上是各家自掃門前雪,清明和重陽假期,村代表也不會因為防止山火而派人長駐葬區監察。

我們難以考證「認可殯葬區」經常燒山是否出於「火燒旺地」的思想,更加合情理的解釋是「嫌麻煩」和「貪方便」。因為「嫌麻煩」,所以不會每年兩次聘人上山剪草,並且在清明和重陽假期派人長駐監察防火;因為「貪方便」,所以由得後山每年自己燒一兩次,高大的喬木無法長出來,令葬區周圍只會長出低矮的橛類植物,整體需要花在拜山的心思和時間就最短。

其他人和動植物的痛苦不在他們考慮範圍。

3)政府在做什麼?

政府在設立「認可殯葬區」制度後幾乎零監管,因此連最基本的目的也達不到,包括確保沒有新墓建於「認可殯葬區」外,確保「認可殯葬區」的墳墓都是獲批准興建的,而且建在指定地點。近年由於傳媒多番揭發有鄉事勢力對外出售土葬權(像丁權那樣買賣),申訴專員公署先後在2015年和2018年發表報告批評民政事務總署、地政總署和食環署等部分互推責任,令問題持續。

由於連最基本的監管也做不到,政府對更細緻的葬區防止山火管理工作更加力不從心。本身負責保護郊野公園的環境局,雖然郊野公園每年都被山火波及,但因為葬區本身位於郊野公園外,自然「事不關己,己不勞心」。負責向新界人出殯葬牌的民政事務總署,在2018年時曾經與我開會,當年他們有撥款88萬幫部分村落的葬區剪草,但講到更全面的防止山火計劃則完全欠奉。

消防處則是最無辜的部門:既無力改變新界鄉事政治,消防員卻要冒生命危險上山撲救明知是人為的山火。而由於山火一般不涉人命傷亡和私人財產損失(樹木和動物的價值被漠視),消防處也不會為每一次山火進行詳細調查,連起火地點、發展過程和燒毀山林面積都沒有深入了解和存檔。

地政總署測繪處和飛行服務隊過去有試過在山火後拍攝現場的「偽紅外線」航空照片,以了解受破壞範圍,但只是偶一為之,並非持續的紀錄工作。

沒有調查研究,我們連責任誰屬也搞不清,自然無法向適當的人和組織施壓,讓最應該負責的「認可殯葬區」使用者,承擔最起碼的防止山火責任。

4)可以做什麼防止悲劇繼續?

A)由今年重陽開始,調查每宗主要山火的起火葬區、發展過程及影響範圍,並將結果公布及通知有關村公所、鄉事委員會、鄉議局及政府部門(同時要求測繪處和飛行服務隊在山火後盡快拍攝受災地點的航空照片)

B)集結港人力量,敦促鄉議局和鄉事委員會帶頭制訂防止山火計劃,自發執行,並爭取政府調撥資源協助

C)參考外國的保護郊野原則,建立香港「認可殯葬區」的使用規範,包括禁止生火。

有興建參與以上工作的朋友,請PM聯絡。保護郊野,人人都可以出一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