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無法體味更高的生命層次?——與盧斯達先生商榷

無法體味更高的生命層次?——與盧斯達先生商榷

盧斯達先生最近的一篇文章,〈無法體味更高的生命層次 才會評斷「值不值得」〉(以下簡稱〈無法〉),引起了筆者的注意,而部分原因是因為我最近的一篇文章,〈年輕人,如果你有犧牲生命的念頭,請三思〉,也談到「值不值得」的問題,因此某程度亦成為被批評的對象(〈無法〉其實沒有特定的批評對象而只是泛論),然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因為從〈無法〉的內容和讀者對其的反應,使我看到一些值得擔心的地方,故此希望在本文分享一下我看到的道理。

首先,我聲明我不是完全不同意〈無法〉的觀點,當中也確實有其重要的觀察和值得關注的警醒。可是,〈無法〉也有一定數量的較偏激的言論和思維謬誤,有可能誤導讀者,值得留心。我不打算詳細回應〈無法〉,而僅指出當中的一些偏激言論和思維謬誤以作例子,然後轉去論述〈無法〉和我的主要觀點分歧。

第一個例子:〈無法〉說:「邪惡的傳媒說女生是為情自殺,淡化她的政治訴求;愚善的人會在廣義體制的引導下,將自殺事件病理化,說死者有抑鬱前科、有精神科的病歷之類。」假若傳媒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便斷定女生是為情自殺,這當然有問題,但如果〈無法〉沒有證據便斷定女生不是為情自殺或為情不是自殺的主因(而〈無法〉確實沒有提供證據),那亦不見得有道理。是否不合理地「病理化」也是類似的問題,要看證據。

第二個例子:〈無法〉說:「你問他衝入立法會,或者去自殺有甚麼意義。問意義,問值不值得,本身就證明他們不能了解抗爭者的靈魂。因為在最差的狀態下,在二百萬人上街都無法動搖任何政府決策的絕對尊嚴喪失的情況下,犧牲本身就是意義。」在二百萬人上街都無法動搖任何政府決策的情況下就是最差的狀態?就是絕對尊嚴喪失?應該不是吧,想像更差的狀況並不難。另外,這段引文首先說「問意義,問值不值得,本身就證明他們不能了解抗爭者的靈魂」,但最後又說「犧牲本身就是意義」。這裡明顯有些不一致的毛病——首先表示問意義有問題,但很快自己卻回答了意義的問題,那何不直接回答問題便是,為何要多說別人「不能了解抗爭者的靈魂」呢?!

關於偏激言論和思維謬誤就舉以上兩例,讓我們轉去談談更重要的主要觀點分歧的問題。據我了解,我們的主要分歧在於如何看待〈無法〉所說的「體味更高的生命層次」(或「了解超越生命的邏輯」)的問題。我不打算去評論〈無法〉在這問題上的觀點,而僅說出我自己的看法,讓讀者自己去比較判斷。

在〈年輕人,如果你有犧牲生命的念頭,請三思〉中,我清楚地表示了「我不是認為為了實踐理念而犧牲生命是一定不值得的」,所以我認同存在「體味更高的生命層次」的問題,而我認為要好小心處理這個問題——尤其是會影響到別人的生命的時候。我年紀不是很大(接近50),但也希望分享一下在這個那麼重要的生命問題上的一些個人體會。據我了解,就算不是所有人,但亦有不少人心中深處有一種渴望,希望自己是「高貴的人」,意思即是能為實踐高貴理念而犧牲的人,甚至犧牲生命,以致於大大造福後世。我想我自己也接近這類人。不過,經過多年的學習、體會、觀察和思考,我的領悟是:成為真正的高貴人絶不容易,他們是罕有的,而如果一個人在某方面發現自己距離高貴的目標相當遠,那麼接受自己在這方面的平凡並能活出意義,反而比強求高貴好得多——是一種明白人的自我執著,並能(某程度)放下的狀態,更順其自然。

應該如何向年輕人傳達成為高貴人的信息呢?要看情況,若是他不願成為高貴的人,我會鼓勵一下他,不要凡事太現實,要有理想一點;但若是他渴望成為高貴的人,那我就會「反鼓勵」他,意思是要他自己小心弄清楚,這個渴望有沒有成功的客觀根據,即是例如,如果條件是要求他很愛別人,那他就要看清楚自己是否真正能很愛別人,還是只是自己很想成為高貴的人而實際上是自私的;若是後者,那便要小心了。所以,我認為一種合乎常識的處理是恰當的:確保有意犧牲生命的年輕人已經認真反思了反對的理據(包括「值不值得」的問題),以及通過盡量嚴格的考驗(例如設冷靜期),而如果仍能安然堅定地維持信念,這樣便更能肯定其決定是成熟理智的、他是真正的高貴人,而不是一時衝動、糊塗。

大家亦常提到年輕人感到絶望的問題,可是我認為這個不是不阻止他們犧牲生命的好理由。所謂絶望,嚴格來說,不能指「客觀絕望」,因為明天總有一定的不確定性,怎可能客觀絕望呢?(想想絕症不藥而癒或球賽絕處逢生的例子)所以,絕望其實是指「主觀絕望」,但問題是,既然是主觀,能否想想辦法改變主觀的看法呢?明顯地,方法是有的,雖然某些個案極之困難。

為絕望者燃點希望,還是讓絶望者結束生命?這就是問題。